=[Zone]= 发表于 20-6-2013 01:00 PM
高人不如来回答下这个吧
第一犯规
而行动党的条文内写是需要10个星期的NOTICE,可是这次行动党兵没有那么做,这就是第一犯规的地方
答:条文是写需要10个星期的NOTICE,但是没有写合格的党员必需收到notice。
任何团体,甚至包括公司法令,都只是规定发出通知,没有说相关的团体必须保证团员收到通知。
民主行動黨全國組織秘書陸兆福指出,該黨早在代表大會舉行前的10個星期前就透過郵寄方式發出通知信給所有的中央代表;至於代表們出席與否,黨則無法左右,因為這是中央代表的權力。“如果有中央代表收不到通知信,錯也不在於我們,而是大馬郵政公司要負責。”
他披露,該黨除了通過發函通知中央代表赴會之外,在之前也曾召開記者會公佈代表大會召開的日期和地點。
第二犯规
行动党在宣布成绩后既然说要重新算过,结果本来得票300多的再里尔既然在重算后得到“神明的保佑”得到了800多票刚好进入了中委,而里面就疑点重重如谁要求重算的?谁是监票人?
答:选票没有重算,因为那不是计票时的失误。
林吉祥解释,上述失误不是在计票的时候出现的,再里尔及伍薪荣的确实票数分别为803及669票,但是,由于电脑技术错误,以致最后八名候选人(编号61-68)的成绩,被“剪贴”到编号31到38的候选人栏目上以致出错, 失误如下表所示:
他说,结果,编号63的伍薪荣被贴上编号33的票数(1202张),而再里尔(编号65)被贴上编号36的票数(305张票),而根据投票成绩及行动党大会的计票结果,两人真正的得票应该是伍薪荣669张,而再里尔803张。 (从上表中可以很清楚看到有几个人的票数一模一样,显然是有错。) 本帖最后由 yame 于 20-6-2013 01:56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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