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名证人明日供证
阿密努拉希案进入尾声
马来裔少年阿密努拉希(Aminulrasyid Amzah)遭警察击毙一案进入尾声,主控官预计明天双方盘问查案官和本案最后一名证人,过后法官将择定结案陈词日期。 莎亚南地庭今天大约下午三时续审阿密努拉希案,传召第38名证人查案官助理警监阿都哈林(ASP Abd. Halim Ismail,右图)。
由于辩方律师有要事在身,所以承审地庭法官拉蒂法(Latifah Mohd Tahar)允许展延审讯至明早九时。
主控官莫哈末杜苏奇(Mohd Dusuki Mokhtar)透露,今天的审讯主要都是认证物,目前已完成其中90%,明天还需要一至两小时就会完成控方盘问。
他指出,如无意外将在明天传召本案第39名也是最后一名证人,即负责拖车的警员再侬(Zainon),然后本案就正式进入尾声。
警方朝死者车开31枪
在审讯约两个小时内,阿都哈林在主控官莫哈末杜苏奇的要求下,主要都是在认证本案证物,包括两把MP5轻型自动枪、子弹、弹壳、含样本的棉花棒(swabbing)等。
其中,阿都哈林在法庭上细数弹仓(magazine)中的子弹,就占了半小时。阿都哈林从上一名查案官接手此案时,共接收八个弹仓,内含169颗子弹。
据悉,标示“X”的MP5轻型自动枪是被告警员仄纳因苏比(Jenain Subi)当天所使用枪械,而“Y”的相同类型自动枪则是本案第27名证人后备警员 莫哈末依兹汉(Konstable Sokongan Mohd Izham)所使用。
根据阿都哈林所指,每个弹仓装有25颗子弹,而“X”枪的其中一个弹仓剩下四颗,“Y”枪就剩下15颗。
以此类推,仄纳因苏比在案发当天朝阿密努拉希所驾驶的白色花蝴蝶共开21枪,而莫哈末依兹汉则开了10枪。
警员被控误杀罪名
阿都哈林昨天供证时,表明自己以为之前一名查案官助理警监法勿兹(ASP Ahmad Fauzi)已经检查,过后才获悉车子实际上还未检验。
阿密努拉希在4月26日凌晨遭警方击毙。现年48岁的被告警员仄纳因苏比(Jenain Subi)在《刑事法典》(Penal Code)第304条款的误杀罪名下被控在4月26日凌晨1时10分至2时之间,于莎亚南11区的Tarian 11/2路,误杀阿密努拉希。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监禁最高30年和罚款兼施的刑罚。
本案从今年10月12日开始审讯,迄今已传召38名证人上庭供证,其中包括死者 家属、 法医、 邻居,其中大部分是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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