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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06 09: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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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cengice 于 17-2-2006 08:46 PM 发表
因為他倆講沒拿就會沒了,我還是最後那兩天的前一天才知道。
所以就在年尾是off了兩天!
你的年尾是04 年年尾, 还是05 年年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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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06 02: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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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单恋一枝花 于 18-2-2006 09:40 AM 发表
你的年尾是04 年年尾, 还是05 年年尾?
是05 年年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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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06 0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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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cengice 于 18-2-2006 02:18 PM 发表
是05 年年尾!
照你的聘请合约看来, 你在2005 年应该要有8 天年假的..
如果你非常确定你在2005 年只有两天年假的话, 可以去跟你公司人事部负责人或是老板谈谈, 问问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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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06 03: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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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說...
原帖由 单恋一枝花 于 18-2-2006 02:28 PM 发表
照你的聘请合约看来, 你在2005 年应该要有8 天年假的..
如果你非常确定你在2005 年只有两天年假的话, 可以去跟你公司人事部负责人或是老板谈谈, 问问详情.
他們是有權在員工工作的第一年不給予年假的!
真的是這樣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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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6 10: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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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xyz 于 15-2-2006 11:12 AM 发表
之前已经有这样的主题了,请在搜寻出打“离职信”,就找得到 format 了。
我找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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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2006 04: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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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佛法无尊 于 20-2-2006 10:19 AM 发表
我找不到
不好意思,是“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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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2006 04: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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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lachi_hong 于 17-2-2006 11:50 PM 发表
如果还在试用期,公司没有给EPF,可以吗?
有Offer Letter...
当然不行,也不要接受这样无理的条件,在试用期也要给公积金的,你的老板在占你便宜。
公积金条例 清楚写明:
ORANG YANG DIWAJIBKAN MENCARUM
Semua pekerja adalah diwajibkan mencarum, termasuk:
ii. Pekerja sambilan, sementara, sampingan dan pekerja dalam tempoh percuba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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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2006 04: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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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xyz 于 4-2-2006 02:00 PM 发表
超过RM1500,就不在劳工法令的保护内,但月薪只要是超过RM1500,少过RM5000,还是可以参照劳工法令,但是工业法庭的事了,但详细情况最好问 Industrial Relation (IR) 的官员。
这里再次提醒,月薪超过RM1500,少过RM5000的人,如果有什么关于 employment 的问题,labour department 的官员会帮你们看聘请合约,但一切依据将根据合约内容走,劳工法令只是作为参考,是不被 apply 的,就算是不合理的条例,因为你已经签名同意了,就要照合约走,任何纠纷就需要律师来帮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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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2006 04: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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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cengice 于 18-2-2006 03:51 PM 发表
他們是有權在員工工作的第一年不給予年假的!
真的是這樣的嗎?
是真的,劳工法令 Section 60E(2),员工做满一年后才可以申请拿年假。
但通常很多公司在你 confirm 后都会斟酌的允许员工拿假处理紧急事项。
ocengice,你有问人事部怎样算你的年假吗?你有权问明白,不用怕。
again,劳工法令没有写明年假能不能 carry forward,或者可以 carry forward 多久/多少天,所以公司可以决定每年 forfeit 任何 unclaim 年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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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06 09: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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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可以拿长假(两星期到一个月那中)?无薪也无所谓。公司有权不批准吗?觉得自己很累很累,而且病了很久,想休息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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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8-2-2006 11: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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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06 12: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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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劳工法令有没有那一项条文是保护外劳的?我公司的外劳很惨。。。如果一个月没有加班到六十五个小时。。公司没有给加班费。。就是说,当月只加班五十小时。。都是属于百做给公司的。。。有酱的事情吗??可是如果外劳不要加班。。。公司有不给。。。逼他们一定要加班。。。。。有谁能够回答我这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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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06 0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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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06 0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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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xyz 于 28-2-2006 11:12 AM 发表
公司有权不批准你的假期,不管有薪还是无薪。
我想我公司肯定不会批准,因为有东西在赶。但我的情况蛮糟糕,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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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8-2-2006 04: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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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kcsy 于 28-2-2006 12:36 PM 发表
马来西亚劳工法令有没有那一项条文是保护外劳的?我公司的外劳很惨。。。如果一个月没有加班到六十五个小时。。公司没有给加班费。。就是说,当月只加班五十小时。。都是属于百做给公司的。。。有酱的事情吗??可 ...
不好意思,我对可以保护外劳的条例不熟悉,请问有谁可以帮忙吗?
pkcsy,谢谢你提出那么好的问题,我自己也想知道答案,希望有人可以解答你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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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8-2-2006 04: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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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i_wooi 于 28-2-2006 01:59 PM 发表
我想我公司肯定不会批准,因为有东西在赶。但我的情况蛮糟糕,怎么办?
最好可以先跟公司商量,如果真的很严重的问题,需要立刻请假处理,相信他们也能谅解。或者拿半天假,下午回来工作加班到晚上。。。。。。
真的没有人情讲而你有一定要拿假的话,就 either 你炒老板鱿鱼或者老板炒你鱿鱼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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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06 04: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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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xyz 于 28-2-2006 04:51 PM 发表
最好可以先跟公司商量,如果真的很严重的问题,需要立刻请假处理,相信他们也能谅解。或者拿半天假,下午回来工作加班到晚上。。。。。。
真的没有人情讲而你有一定要拿假的话,就 either 你炒老板鱿鱼或者老 ...
嗯,谢谢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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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3-2006 09: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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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06 11: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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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小妹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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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在20/2/2006向上司口头上辞职..(未递上RESIGNATION LETTER)
照理,本应做到20/3/2006..
小妹妈妈在24/2/2006发生意外,故请EMERGENCY LEAVE一天
27/2/2006 和 28/2/2006 再请ANNUAL LEAVE 两天
本人因需要照顾因以外而行动不便的母亲,
故在28/2/2006中午亲自到公司想与公司商量提前让我离职之事宜
怎知,老板说"那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我LAW BY LAW 照扣你的工钱"
2/3/2006小妹再次致电询问
得知二月小妹只得RM298(已扣EPF,SOSCO)
(薪金原为RM1200)
***
请问
1)老板叫我隔日不必上班,是他同意让我提早离职,请问,在这个情况下,他
是否有权扣我的薪水?
2)如要告到LABOUR OFFICE,请问,我的赢面多大?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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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3-2006 11: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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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工法令,离职信必须是书面通知,但看来你的公司也接受口头通知。
任何一方要提早解约是必须赔赏另一方的,所以你的老板是有权扣你的薪水,应该是从3月1号扣到20号。这代表他接受你的提早离职,但并不代表你不用赔赏。
你知道他们怎样算 RM298 的薪金吗?你有权去问清楚。
你是要告公司什么呢?给的薪水不足,还是因为公司叫你明天不用上班了?如果是薪金计算错误,你就能告,但如果是后者,就有点困难,你要提早离职,老板接受了,那你就要赔赏公司的损失,就这么简单。
[ 本帖最后由 wxyz 于 4-3-2006 11:57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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