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10660|回复: 66

(请问贴) 有谁知道HLS International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8-5-2012 1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被朋友骗加入了什么HLS International的公司。是那个拿督李宗伟代言的《一个大马全民保健计划》sihat 1 Malaysia。为什么说是被骗,因为她从头到尾跟我强调不是什么direct sales,是一个跟她partner的project.她是我的大学同学,我就以为真的是project.我知道我是很傻!很天真!现在真的很后悔加入!
发帖是要顺便提醒大家不要轻易相信就算跟你很好的朋友,因为她们也会背叛你,骗你。回想起来我真的很难过。
不知道有哪位高人愿意告诉我如何退出吗?之前看到有个帖子说10天内可以打去总公司退出是真的吗?我明天就立刻打去~~现在已经是第五天了~ 本帖最后由 bmipp 于 14-12-2012 12:37 AM 编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9-5-2012 01: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rrrr....是不是加入就要两万的那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9-5-2012 06: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AhBe3

不是的,进的时候是要付RM4k++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5-2012 08: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不是也有20k的配套丫? 这好像就是我身边朋友在做着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5-2012 09: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先嘗試打去公司問,如果到時候真的拿不回,就真的沒辦法了。因為他們可以有很多理由和藉口說不能給回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0-5-2012 09: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孔雀王子


   谢谢你哦~我已经打去他们的总公司问了,那位客服人员说我的名字还没输入系统,所以叫我快点跟我的介绍人拿回。不然一旦我的介绍人把我的表格交上去的话,就需要比较麻烦的手续了,就是要付RM50和写一封信说退出的理由。他们说加入后可以在10天内拿回钱的。可是昨天下午我打去给我的那位介绍人,她在拖我,说如果要退出的话还要出来meet!因为她们leader说有一些procedure要做!我在想他是不是要趁我出来meet的时候再稅服我继续加入呢?我真的已经不要了~为什么要这样逼人呢。。难道要弄到没有朋友做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楼主| 发表于 10-5-2012 09: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AhBe3


   应该是看个人吧。。因为一个人可以开很多户口的。一个户口是RM4k++,如果那些人认为开两个户口可以比较快赚到钱的话他们就会买两个户口也就是RM8k++。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0-5-2012 10: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看个人吧。。因为一个人可以开很多户口的。一个户口是RM4k++,如果那些人认为开两个户口可以比较快赚到钱的话他们就会买两个户口也就是RM8k++。


不要再相信了 ,还是快点把钱 那在自己的手上 会比较好,
曾现在还可以找到人 ,最好去警局 备个案先 ,
而且把所有 接触你的人所有名字 和 I C 号码加进去
看来是 凶级 多数那不会钱
你要是不明白 我可以帮你你
因为我很讨厌 这种用 不道德手法来赚取 他人的血汗钱
你一定要用非常的手段 才可以有 %拿回你的钱
况且还没进电脑系统, 这就是很好的借口 退出
把钱拿到自己的手上 ,才决定要不要做
我给你加油 支持你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0-5-2012 05: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个月我的朋友也是死命叫我去听他们的讲座会。 其实我有是真的是很矛盾下因为有的人说是骗人而有的人却说赚到快钱。 可是并不能长久的赚。 到底哪里一个才是真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5-2012 12: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孔雀王子


   谢谢你哦~我已经打去他们的总公司问了,那位客服人员说我的名字还没输入系统,所以 ...
mic18 发表于 10-5-2012 09:34 AM


其實很簡單,如果錢還在她的手上的話,一定要向她拿回。在拿回錢的過程中,千萬別不好意思,因為那是你的錢,你要拿回是正常,沒什麼不妥。

如果她或是她的團隊還是要嘗試說服你,你只要一直跟他們重複說不要就可以了。記得,拒絕人的時候不要給超過一個理由,語氣要平穩和簡短的拒絕。

要是她出到人情壓力這招,就是通常就會這樣子講:難道我們一場朋友就不能夠幫幫我嗎?言下之意她的潛台詞就是說不幫她就不是她的朋友。我想請問,試圖用人情壓力來間接威脅和挑戰你的人格,這種人你還要不要繼續跟她做朋友呢?

第二種情況就是她已經把錢匯進該公司和已經把你的名字輸入公司的系統,那麼就很可能要上到他們的公司才有可能解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5-2012 01: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个月我的朋友也是死命叫我去听他们的讲座会。 其实我有是真的是很矛盾下因为有的人说是骗人而有的人却说赚到快钱。 可是并不能长久的赚。 到底哪里一个才是真话
其實很簡單,如果錢還在她的手上的話,一定要向她拿回。在拿回錢的過程中,千萬別不好意思,因為那是你的錢,你要拿回是正常,沒什麼不妥。


remember10兄 你千万不要上当 他/她们是用群体力量
网网这种力量 是很难 抗拒的,你一定要有毅力的去 拒绝 ,
交友,泡妞,认识多点朋友 我不反对 ,我宁可你 用血汗钱 来泡妞,
都不支持你投资 这类的赚快钱方法。。。不要让这些不道德 公司 生存。。。。


孔雀王子 兄
同道中人 你果然说的好
不过看情形 还是先 备个案 会比较有 效果
因为他们先前 有说过还没 进电脑系统,
然后在没有准备之下 mic18 就拒绝 ,这对他的口公是很有利的
怎样说是对mic18兄 是有利的。。。。
mic18兄 我给你加油支持  拒绝 不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5-2012 04: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问一下,这家公司入门真的要4k吗?
因为我弟弟也在做这间,但我没什么去理会他做什么。如果是真的话,那很有可能是猎人头的老鼠会,那我就要去“拯救”我弟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2-5-2012 09: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ocloon


不要做 我会和你详细 的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2 01: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直销专家罗伯特:合法直销如何决裂金字塔计划
2012-2-20 10:00:43南方网 参与跟帖(0) 浏览次数:115 【字体:大 中 小】

美国直销专家罗伯特先生谈合法直销如何决裂金字塔计划

对话人物罗伯特·费茨.帕特里克(Robert L. Fitzpatrick)是“警惕金字塔计划”(http://www.pyramidschemealert.org)网站的创始人兼主席。



罗伯特作为无数联邦和州法院的专家、顾问,曾多次参与对金字塔计划和多层次营销公司案件的调查。他曾在美国几个州的公正和律师办公厅部门任职,给政府部门的政策制定者以及教育工作者和法律人士做报告,并且为加拿大和斯里兰卡等其他国家的政策制定者提供咨询。

罗伯特与乔伊斯·金·雷纳德(Joyce K. Reynolds)共同创作了《欺诈收益:寻找多层次营销与金字塔计划在经济上和精神上的解释》,并且在他的网站上发表多篇有关检验金字塔计划的册子和文章。

杨谦,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教授,《成功营销》杂志社社长,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理事兼分销模式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教授协会财贸专业委员会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是国内最早研究分销渠道的学者之一。

一位美国直销监管专家,如何看待中国式的直销立法?

2005年9月2日,《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出台,并将于年底付诸实施。虽然全面放开直销,但我国对直销企业的设立仍有严格规定,并且禁止传销。这意味着直销只能是单层次的销售,多层次营销(MLM)再次成为关注焦点。

在中国直销发展史中,由于“金字塔”骗局,合法直销在很长时间里失去了话语权。罗伯特先生多年研究防范“金字塔计划”,此次与他的对话就是想探讨合法直销与“金字塔”骗局的实质区别,给予合法直销更健康的成长环境。

直销立法:有利于合法直销发展杨谦:中美两国的法律制度、法律环境是不一样的,在中国,立法对直销企业申请的条件比较苛刻,比如,它要求企业必须有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有保证金等,而且把直销人员的佣金标准限制在30%以内。在美国,直销公司被当成一般性商业公司来处理。我们想知道,在发达经济条件下,美国联邦和州政府是如何立法来防止金字塔计划的?了解这些立法方式对中国完善相关法律也许很有意义。

罗伯特:不得不遗憾地告诉您,这个“更好地理解西方关于直销的立法无疑将有助于我们制定合理和完善的法律”的假想是不正确的。

美国是最糟糕的金字塔计划传播的地点。举一个近期的例子:有一家叫SkyBiz.com的多层次销售公司曾在许多国家传播,使100多万人遭受损失,它的本部就在美国。这家公司在英国、南非、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遭到起诉。许多类似的公司现在还在美国发展,还没有被调查或起诉。

虽然美国的经济“高速发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能较好地揭露、防止和规范欺诈行为。美国的一些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公司,如安然(Enron),就被报道为庞大的欺诈集团,一些高层主管现今已经被抓进监狱。

实际上,金字塔计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更加突出,因此当中国经济更进一步发展时,许多类型的金字塔式销售计划也会随之增加。

因此,中国不应参照美国的模式,而应从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履行对WTO 的承诺不意味着要允许金字塔计划运作。中国要坚决反对变相传销的金字塔计划。美国没有起诉多层营销计划并不意味着它合法。

实际上,美国的联邦政府并没有任何具体的法律来来规范金字塔式销售计划。对金字塔计划的诉讼都是根据禁止“不公平和欺骗的商业行为”这个一般性法律来执行的。因为没有具体的国家法律来禁止金字塔销售欺诈,所以,起诉金字塔计划公司非常困难。起诉通常对牵连的人没太大价值,因为他们已经受到损失,上万民众是不可能拿回他们的钱了。

中国把给推销员支付的奖金数额限制为30%是一个很好的方法,这会限制推荐人所能取得的收入。大多数美国的MLM公司把年利润的60%发给推荐者,而其中的大部分钱是给了不到1%的最高层直销商。

然而,仅把比例限制在30%这种方法不会阻止欺诈计划。检验MLM公司是否合法的标准是:绝大部分直销商的收入是否来源于将他们的大部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使用者,而不是给更多的直销商。

杨谦:我们也了解到,您发起并领导着专门研究金字塔计划的学术研究机构和民间组织(WWW.ALERTPYRAMIDSCHEME.COM),也曾出访并帮助一些国家研究金字塔计划带来的恶果。根据你们的经验,能否在防止金字塔计划方面,对中国政府有提出一些宝贵的建议呢?

罗伯特:中国制定有关多层次营销的专门法规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它本身是一种新型的、截然不同的商业形式。我们不能仅将其视为普通直销,也不能将其与单层次的销售模式相混淆,后者是合法而且有价值的。

根据其模式,多层次营销很有可能演变成一种商业欺诈。为了防止这类销售公司进行金字塔式欺诈,中国政府应该采取并实施一条法案,要求所有的多层次营销公司提供其授权经销商的实际零售的审计证明。公司有必要而且必须能够证明至少70%的商品销售是建立在销售组织和家属以外的个人的基础之上的。这些以零售价格销售的实际商品的百分比数应该具有证明文件,以递交作定期的单独审查。

提供证明信息的成本应由MLM公司承担,而不是由政府承担。每个公司必须有效地向政府证明自己是真正的直销公司,而不是一个推荐计划。审计报告必须由专门的分析人员来做,每三个月向政府递交一次。

这种零售审计制度保证公司的透明度(而非隐秘的),并可以防止公司将自己伪装成为一个直销公司。只有要求MLM公司证明其将产品卖给了实际的零售顾客而不是诱使人们购买产品去投资在虚假的商业机会里,才能保证公司的合法性和保护公众的利益。

其次,我建议要求所有的多层次营销公司必须把详细而且真实的有关“收入机会”的信息透露给那些被劝说加入计划的民众。

信息披露必须包括在该公司从事至少三年以上的直销商的总数,过去三年来最后退出的直销商和新招募的直销商的总数;以及从MLM公司或上层购买产品和服务的平均成本。

宣扬“无限收入机会”和“终生机会”的多层次直销计划都是可疑的,因为实际上极少有投资者能赚到钱,所以严格的财政披露制度非常有必要。除非有充分而精确的纯利润信息提供给那些被劝说加入计划的人,否则这些公司从本质上说,根本就是一种欺诈。

最后,我建议政府对民众开展严格认真的教育活动,教会人们认识金字塔计划的本质,了解它们是怎么操作的、为什么是有害的及它们如何伪装自己,等等。

合法直销之辨:

产品是否直接卖给消费者

杨谦:中国无论在过去发展直销业,还是在未来开放直销业当中,一直有一个困扰,即如何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区别直销和金字塔计划?



罗伯特:直销是指销售人员在店铺以外直接将产品卖给消费者。在直销业中,零售通常是在家中进行的,每次有一个消费者。这是一种传统的且已被人们接受的销售方式。 以前,直销商挨家挨户地直接上门推销,他们把各种商品“直接”销售到家中。这是合法的销售方式,但很少有人指望通过这种销售方式来致富。

在70年代,当一种被称为多层次营销(MLM)的新型直销方式在美国流行开来时,金字塔计划就开始变得与直销有牵连了。许多人开始相信他们可以通过“从事直销”致富。众多多层次营销发展组织建立起来,他们是金字塔式招募骗局,并非真正的直销生意。这种方式表面看起来像是直销,但实际上是一种“商业机会”诈骗。在美国,多层次营销公司实施金字塔计划的情况非常普遍。许多我们考察过的公司实际上是变相金字塔计划。 现在多层次营销已经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出现。

多层次营销公司支付直销商的佣金是根据他们推荐的下层直销商的购买情况,以及所有下层组成的整个团队的购买情况。 因此,许多多层次营销在实施时很容易形成一种推荐诈骗。这种危险使得政府非常有必要对多层次营销进行管理。

通过检查和规范真正的零售行为可以很清楚地区分合法的直销与金字塔计划。如果多层次营销公司的直销商的主要收入是来自将产品直接卖给消费者,而不是其他直销商,这就是合法的经营。 如果大部分赚到钱的直销商的收入是来自其他直销商对产品的大量购买,而并非销售给零售顾客,那么这就是一种金字塔计划,是一种欺诈行为。

金字塔计划:

将推荐新人置于零售之上

杨谦:关于这一点,理论上没有问题。但在实践中的判断常常有很多的争议。我自己也写过有关的专著和论文。我很想知道您是如何加以判断的?

罗伯特:关于这个区别,我通常关注以下几点:

∠直接针对顾客的销售是一种“零售”。在一个销售组织内,将产品从一个层次中的直销商转卖给其他直销商根本就不能视为销售。这只是一种货币的转移。在金字塔计划里,大部分销售都是在组织内部进行,也就是从一个直销商转移给“无限链”里的另一个直销商,而不是真正的零售顾客。这根本不是直销,因为几乎没有产品是以零售形式销售给真实的顾客。

∠在金字塔计划中,要想赚钱的人必须大量推荐下层直销商,新加入者同样也必须如此。每一层必须比它的上一层要大。这样的组织其实不可能持续发展下去,所以占据直销商人数大部分的底层人员会发现,赚钱的机会其实为零。他们发现赔钱后会马上退出。计划组织者会接着用欺骗的手段继续推荐新的受害者顶替先前受害者的位置。这种骗局的本质不是直接销售产品,而是销售虚假的“就业机会”。

∠在合法的直销中,每个直销商会有自己固定的客户群,会从每笔交易中获取收益,因此,大部分人都可以赚到钱,只要他们能够以比买价高的价格卖出商品。相反,在金字塔计划中,直销商必须推荐大量下层,才能获得收入。通常只有少数一部分人才能做到,只有那些发起者或很早就加入的直销商才可以。根据这种计划的性质,大部分的加入者注定要遭受损失。

∠如果一个多层次营销公司将推荐新人的工作置于零售之上,佣金大部分都分给了最上层,而不是下层做销售的人,它就是一个金字塔计划,而非直销公司。在合法的直销中,大部分佣金是属于公司结构中底层的直销人员,这些人是在真正从事商品的销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2 01: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是MLM的输出国

杨谦:直销的发展在中国已经十几年了,我们感到,直销仅是一个经济影响比较有限而社会影响比较广泛的产业,所以很想了解,在美国,直销业的发展状况怎样?

罗伯特:过去,直销是美国经济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在很多社区,公司上门直接推销自己的产品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然而,随着许多零售商店和大型购物中心数量的增长以及像沃尔玛这种大型超市的出现,上门直销已不必要了。此外,网上购物的发展和目录销售店的普及,人们可以通过商店、目录或网上更方便的购物,而且产品品种繁多。并且,因为害怕不安全,现在很少有人愿意让直销商上门推销。许多人因忙于工作或者其他事情,也没时间聆听直销商介绍产品。

60年代末,直销曾在美国一度销声匿迹,只有很少几家公司直销做得不错,雅芳就是其中的一家。其他几个著名品牌的日用品和女士化妆品公司也在以直销的方式销售产品。像百科全书、真空吸尘器,还有一些家居装修服务如铝房屋板壁今天仍然还是以直销的形式销售。即使是在这几类的销售中,仍会出现许多欺骗现象,直销者也常强迫他人购买产品,他们因为不诚实而臭名远扬。现在就是这类产品也很少做直销了,惟独剩下的几家,像雅芳,还在销售女性用品或专用的家居用品。他们已打出自己的品牌,但销售额只占整个市场份额很少的一部分。

但是,到了70年代,一种叫做多层次营销(MLM)的新型直销形式在美国出现,它允许直销商不仅可以销售产品,而且还可以发展下层,并从层层直销商的“购买额”(非销售)中拿到提成。在多层次营销中,新加入的直销商每月必须购买一定数量产品,才有资格从新加入者的购买中获取提成。因为每个新人都必须购买产品,或者支付样品费、营销材料费或培训费,所以MLM公司的利润实际上来源于新加入者的投资。

在美国,只要大部分的直销商的收入来源于真正的零售,不是从下层直销商的购买中提取佣金,就允许其发展。多层次营销得以迅速发展,并扩展到许多其他的国家。

多层次营销可以说是美国的一个发明和美国的一种出口。作为一个美国人,我为这种发明和出口被变质为全球性的欺诈感到羞愧和内疚。一些MLM公司对零售的标准置之不理,美国政府也没有采取必要的法律来制止这种诈骗。有些MLM公司已经演变成一种招募计划,销售虚假的商业机会。这种有害的体制现在正在输出到其他国家。

在美国,MLM公司的总销售额还不到整个零售业的百分之一。所以,美国的直销业其实和中国一样,对经济的影响都很小。但对投资于MLM公司的那些人的生活确实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时还会产生很大的社会影响。每年大约有500万美国人加入到MLM公司,并推荐自己亲密的朋友和家人加入。然而,很多加入者最后都会赔钱,那时即会产生很大社会破坏性。每年,会有60%以上的直销商退出计划。很多人除浪费很多时间之外,还支付大约1000~2000美元。还有人会支付得更多。

一些MLM 公司已经被美国政府起诉并且被揭露是金字塔计划 —基于招募直销商,并非零售出售给真正的顾客。在美国,MLM公司的合法性一直是备受争议的问题。在被起诉的金字塔式销售公司里,数百万人已经因参与其中而倾家荡产。然而,一些 MLM公司曾拿出数百万美元来支持政治家的政治运动,所以政府对公民的抱怨置之不理。我们认为政府在裁决MLM金字塔计划中的失职是一种政府腐败。同时,MLM公司为宣传他们提供的“收入机会”的神话,在法律维护和公共关系方面也进行大力投资。

人们呼吁政府更好地管理MLM,不过,我们的政府对保护公众免受金字塔伤害好像不感兴趣。

真伪直销公司:杨谦:现在这个时代已经进入一个信息时代,各种媒体非常发达,直销作为人对人、面对面的销售,在发达的信息社会中,它到底能有什么样的发展前景?

未来成长喜忧不一



罗伯特:前面已经提到,大型零售店不断增加,产品通过邮购和因特网购买产品更快捷方便,这使得直销—在家中一对一的销售—变得没有必要、不实用和没有利润。只有少数一些产品和公司仍做直销。产品通常是一些专门为妇女设计的个人护理品或者非常特殊化的家居用品。

信息时代使得上门直销变得过时,但却助长了传销“商业机会”的欺诈行为。实际上,许多金字塔计划现在完全是网上操作。

杨谦:有的直销是发展到一定时期后变质为金字塔计划的,根据你的经验,如果要分析直销的变质,应从哪几个因素来判断?特别是,从一般民众角度应如何判断?

罗伯特:大多数MLM 公司不是“演变成”金字塔计划,他们在一开始就按照金字塔计划来设计和组织。对计划组织者和最高发起者来说,金字塔计划要远比合法的直销赚钱。因此,如果政府允许这些欺诈行为存在,很多不慎重的人就会受骗。一开始就实施的金字塔计划比由合法直销逐渐演变成的金字塔计划更为普遍。因为这种虚假承诺迅速致富的赚钱方式要远比以合理的价格出售产品来赚钱容易得多。

伪装成“直销”公司的金字塔销售计划可通过以下几个特征来识别:

1.组织的发展是基于“推荐”了越来越多的直销商的加入,而不是建立在将产品销售给真正需要的顾客。

2.训练和销售的材料集中于推荐/加入,而不是对真正的用户的销售。

3.报酬和奖金偏向于推荐而非零售。

4.宣传/培训强调基于“下线”的收入。

5.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一个颇具规模的销售团队的收入是来自于零售。

6.对新销售代表数量的无限制的批准使得在当地销售变得不可行。如果每名直销商都推荐其他销售人员—建立越来越多的竞争者,那么所有这些销售人员应该将产品销售给谁呢?

7.业务状况不能使企业生存下去:

∠零售利润不合理,买卖的成本高于潜在的利润。

∠产品定价太高。

∠他们对于产品没有真正的需求,只是错误地认为会得到基于推荐的收入。

所有这些特征中,判断时应注意到的第一个,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是否大多数人的收入是来自于把产品销售给真正的最终用户,而不是来自推荐。如果推荐是赢利的主要手段,则它就是一个金字塔计划,应该是不合法的。

杨谦手记和罗伯特先生相识源于对直销的研究。这几年,我比较注意从更加广阔的视角来研究直销,偶然的机会结识了他。在这次对话之前,他已经向我提供过不少美国以及其他国家的一些资料。

罗伯特先生对多层次直销的看法并不好,甚至可以说很不好。他专门研究金字塔计划,在与他的对话中,我可以感受到他对金字塔计划的痛恨和研究的精深。和他谈起中国制定的直销管理条例,他非常赞同中国政府开放直销的谨慎态度,并热情地提出不少建议。

对他的看法,我并不完全同意。我认为,直销演变成金字塔计划的可能性的确存在,但不是像他说的那样,似乎绝大多数直销公司都会变质。我不认为多层次直销一定会演变为金字塔计划。零售与推荐的关系是直销和金字塔计划区别的关键点。我认为,通过严格的立法和监管,可以保证二者之间保持合适的“度”。因此,我认为他对直销的态度有些偏激。

其实,对于这个对话应否公开,我自己一直犹豫。我觉得他介绍的情况有些还是发人深省的。在对话中,罗伯特先生很认真,一如很多美国人那样。让中国读者看到一位美国专家的观点我认为是有意义的。正如他所说,直销在美国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在中国何尝不是如此?以这篇对话为起点,让更多的人加入到直销的谈论中来,我看不仅有利于进一步理解直销管理条例的制定背景,也会有利于直销进一步的开放。

我坚信,没有对直销理论的清晰认识,没有大家基本的共识,直销进一步的开放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不仅希望读者能认真了解罗伯特的观点,更期待更多的读者能参与到关于直销发展的谈论中来。(《成功营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4-5-2012 11: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ocloon

真的,他要你先给他们RM4150,才能开始你的“赚钱计划”~对一般人来说这是个不小的数目。我很不喜欢他们的手段,所以回想起来我才那么的反感~像我这样学生,突然间要拿出这么一大笔数目肯定没有的对吗。。你知道他们怎样逼我签下吗?他们说,总之你先签,钱的问题我们一定可以帮你解决。。因为我们是同一个team的,我们一team的人会帮你想办法。当时我也很好奇他们会怎么帮我~你知道他们怎么解决吗??他们叫我拿我的手机出来,在一张纸上写下你电话里所有的联系人名字。然后打去给你的朋友跟他们借钱!跟几个人借然后要跟他们说很紧急的事要用到钱~~~这样的方法也给他们想得出~而且签的时候他们不准你跟家人说,可能就是怕家人反对了害他们签不成吧!他们现在已经活跃在大学里了~也许是看准学生们有ptptn钱吧。。现在我的那个朋友一直不要回我信息,要我签的时候不知道几好,自己主动会找我,急忙都扑出来meet我,奉承的话更加好听到没有人有~现在?!我问他到底几时要出来meet要弄那个什么procedure就快点~发四个信息去半个回复都没有!我给她最后机会!这个星期内不退款给我别怪我告到消费者协会/马华公共投诉服务局去~我的忍耐度是有限的。我真的心灰意冷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4-5-2012 11: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ivan2k


   我不会再相信他们的了,谢谢你的支持~说到手段,他们比我强很多,不然当初就不会掉入他们的陷阱了~唉~
他们当初说到很容易赚回这样,说只要找一个人就可以了~以后就是下线在帮你赚钱~这么好赚每个人只找一个人就能赚钱的话每个人何必去那么辛苦打工啊??每个人都挣着去做啦~哪里还轮到我~越想越不对劲~前几天我每天都上网查看一些资料。其实没有这么容易的~
现在怎样好赚也不管我的事了,我现在只是想过安安稳稳的生活,脚踏实地的赚钱更好~现在搞到我要吃饭都省着吃,每天都想着怎么拿回钱而失眠~搞到人家这么凄惨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报应~可惜的是她从头到尾以为自己是在帮我赚钱~不是在害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吖??我真的不想去害下个人。。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1 收起 理由
sheerliyn + 1 我很赞同, 他们骗我说得多好多好,结果害我.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4-5-2012 11: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remember10


   一去听就无法回头的了~听说他们的讲座很厉害帮人家洗脑的~不过你还算很好,至少他没有直接逼你签下先。。
赚快钱是看个人咯~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一分耕耘,一份收获~除非那个人的脸皮很厚可以到处跟人家借钱,可以面不改色的隐瞒事实。我不想赚这种骗人的钱~赚多了不知道良心过意得去吗。。他们做什么都觉得自己是在做对的东西,所以不要去跟他们解释那么多~不然等下被他们射到伤痕累累~因为他们每次见面的时候都是2对1的,绝对不能有第三者在场,就算有第三者也是他们的人。他们两个对我一个,怎样也是我讲输的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4-5-2012 12: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一篇很好的文章,之前不知道在哪个帖子看到的。一些部分跟我当时的情况和他们的手段很相识。大家可以看看哦。
是英文版的。
http://www.tipskey.com/article/read_this_before_joining_ml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4-5-2012 04: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mic18兄,你也別那麼消極,其實手段是沒有分好壞,是用的人有分好壞。你當然也可以用手段來達到你想要的效果與目標。就像一把刀它本身是沒有分正邪的一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3-1-2025 01:01 PM , Processed in 1.202769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