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修炼成黑心会计员,要怎样贪污公司公款?(1)
黑心极端会计师要教大家怎样贪污公司钱,咦,“贪污”好像很难听,那就用“借用”好啦~ 每次帮公司算1k, 1m,都不是自己的钱会不会心里不平衡? 会计员是老板最信任身边的员工,公司赚钱还是亏钱,成本价,售价,毛利,员工薪水,叫鸡费..Emmm…不是,应该是称为“交际”费(老板,你懂的),钱用在哪里,会第一时间知道.
考虑执行贪污公款的公司,的条件:
- 公司常以现金买卖为主,现金流水大
- 公司内部文件凌乱
- 公司没有作业标准系统,制度不键全
- 老板常不在公司,专注顾及销售业务
- 公司同事无人情,大家自顾自己的工作
- 全用现金还杂费
- 你是会计老大,而老板不懂会计
- 员工超出20位以上
有了以上的条件,可以展开贪污活动. 首先,一定要催眠自己:“老板那么容易就赚那么多,拿他一些钱又不会死,而且我帮他打拼了十多年,薪水才那么一点,每次帮他算那么大笔的钱,钞票在我手,但永远不是我的,很多年都没有加薪了。而且最近手头紧,运气有点差而已,那时想到云顶吹风而已,但是…. 只是借用公款不会怎样啦!有了钱在放回去咯” 对了!就是这样,要说服自己,才能说服别人!跨出了第一步! 基本侵吞公司的招数:
- 现金杂费侵吞
- 故意记录错误
- 双重费用,一单公款进口袋
- 多报费用,冒领公款 (expenses claim)
- 伪造单据
- 延迟入账,挪用现金 (pretty cash)
- 循环入账,延迟进账 (debtor payment)
- 虚报坏账,贪污货款 (debtor become bad debt)
- 对出售小品 (other sales)
- 银行对账表偷吃法(不会中文,其实是bank reconciliation)
極端流會計師: 黑心会计们,要“借用”公司的钱进自己的户口,代表你有胆识,但你必须要承担法律带来的风险:
马来西亚《刑法》 Section 408. Criminal breach of trust by clerk or servant 408.职员或佣人失信的刑罚 被告一旦罪成將被判監不少過1年,不超過20年、鞭打和罰款。
柔佛‧新山1日訊)一名前伊斯蘭募款司承認失信1萬9千510令吉,被推事庭判坐牢4年鞭打3下。 馬新社報導,這名28歲前伊斯蘭募款司拉祖安莫哈末賽將籌得的上述項目,充作自己的用途。有關款項是宗教與孤兒院義款。
他被控於去年8月16日至今年9月4日之間,在特易購使用上述義款。
他的監期由今年10月28日落網日計起。(星洲日報/大柔佛)
吉隆坡4日訊)一名會計書記涉嫌失信公司4萬餘令吉,被控上法庭,不過她否認有罪,案件展延至6月15日過堂。 控狀指被告楊薇芬(譯音,36歲)於2003年1月至5月,在Van Der Kamp(馬)有限公司任職會計書記期間,失信10張總額達4萬3748令吉33仙的支票,觸犯刑事法典408條文,即失信罪。
本帖最后由 Flody 于 15-3-2013 01:48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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