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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真堪布:犯了邪淫要感受四种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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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达真堪布,《常见的邪淫的果报及对治方法》
犯了邪淫要感受四种果报。首先是异熟果。因嗔恨心邪淫的下地狱,因贪心邪淫的转生为饿鬼,因愚痴邪淫的投生为傍生。贪嗔痴等烦恼有上、中、下三等,上等堕落地狱,中等转生饿鬼,下等投生傍生。此外,与动机的大小,造业、犯戒的时间长短也有关系。这是简单的说,详细的在这里就无法说清楚了。一旦堕入恶趣,几乎不可能再出来。好不容易出来,投生为人以后,还要继续感受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
同行等流果,前世造过邪淫的罪业,今生也喜欢邪淫。有的人从青少年时代开始就有这些毛病,这都是邪淫的同行等流果。
邪淫的感受等流果是丈夫或妻子相貌丑陋、懒惰,夫妻感情不好。现在有很多这样的情况,有的人夫妻关系一直处理不好,妻子怨丈夫,丈夫怨妻子,天天吵闹,感情濒临破裂的边缘,想离婚离不了,想过又过不下去,只有在苦恼当中虚度人生。人们都认为这种情况是双方性格不和造成的,实际上,这都是邪淫的感受等流果。
邪淫的增上果是投生为人以后,会出生在肮脏污浊、臭气熏天的环境中。
邪淫的士用果是恶业日日夜夜、世世代代不停增长,罪业不断积累,果报越来越重。
邪淫了,没有做忏悔,在相续中还有这个恶业,就要感受这四种痛苦。在感受果报的时候,互相之间不要埋怨,这都是自己的业。珍惜夫妻间的缘分,不要吵,不要闹,不要离婚,好好地过日子!我说过,会过日子的人就是有修行的人,不会过日子的人就是没有修行的人。好好地生活,这就是修行。你好好在生活中修行,家庭和睦,心情舒畅,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这就是吉祥圆满,这就是我们修行的目的。如果你学佛修行,最后连与家人的关系都处理不好,给家里添了那么多麻烦,那不是修偏了吗?
有的人心里想:“我是学佛人、修行人,他反对我信佛,我才不管他呢!”学佛修行也跟福报、根基、缘分有关系。有福报、有根基、有缘分才能进入佛门,没有福报、没有根基、没有缘分的人根本不可能相信佛法。对那些不信佛的人,你要可怜他,为他发一个好心。佛法是饶益众生的,不是伤害众生的;佛法是断烦恼的,不是给众生制造障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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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08: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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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是饶益众生的,不是伤害众生的;佛法是断烦恼的,不是给众生制造障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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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08: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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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是饶益众生的,不是伤害众生的;佛法是断烦恼的,不是给众生制造障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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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10: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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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以下算是邪淫嗎?
1.自慰
2.看到異性美女,想入非非
3.給錢叫雞
4.包二奶,但對大老婆及情婦忠貞不二。但因為法律限制,不能register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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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3 01: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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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花水月 发表于 28-6-2013 10:34 PM
LZ,以下算是邪淫嗎?
1.自慰
末学不是法师,只能根据所学的资料来提供参考,其中若有争议的内容,还请师兄请教所学传承的法师开示,末学的回复只适合作为一般交流和讨论:
2.看到異性美女,想入非非
根据《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淫戒是以三缘成犯,动了淫念只是造了邪淫的因缘,只有三缘成立,才是犯戒。虽说动念头不算犯戒,但是法师说有方便罪,又叫远加行,如果经常这样子,多少会有损戒体。
三缘成犯:杀戒以五缘成犯,盗戒以六缘成犯,成不可悔。淫戒是以三缘成不可悔。第一个是淫心,如饥得食,如渴得饮,这样子的话,是犯。如果有一些情况底下,是自己没有欲望,被迫的,这样子的话,是不犯。当时有一位阿罗汉,有一位阿罗汉尼,就被那个恶徒所伤害,这样子的话,她自己因为是已经成就阿罗汉的地位,所以如同热铁入身,臭尸系颈,这样子的呢,佛说无犯。第二缘是道,那么就是说女三处,男二处。第三是事遂。乃至于入于毛头许,胡麻许,这样子的,就是犯不可悔罪。--大愿法师讲解,《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讲记,显密文库。
三方便罪:【若发心欲行淫,未和合者,犯下可悔;】也就是说动了这个念头,犯根本罪之前,有三种方便罪。第一是内心起欲望。但是身口未现,名为远方便,也称为远加行。这个是犯下品可悔罪。不要认为说,动了这个念头没有过失,事实上是有过失,经常的这样子动念头的话,就肯定会损害戒体。第二是动身口,未到前境,这个是次方便,犯中品可悔罪。身与口都有动,身是在靠近,那么口也是说绮语,但是未到前境,这个是次方便,中品可悔。第三是已经临至境所,已经在一起了,但是还没有犯根本,没有事遂,这样子是近方便,是比较重的中罪,比较重的中品可悔罪。未和合者犯下可悔。--大愿法师讲解,《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讲记,显密文库。
3.給錢叫雞
根据四方便的道理(基、发心、加行和究竟),基也就是四种对境(男人、女人、黄门和二根),只要对境不是自己的合法配偶,都属于非所应行,从汉传佛教的角度来看,都算犯了邪淫业。
对境来说,它有四个条件,只要有一条,就是犯戒。第一条是非所应行。除了自己合法的配偶之外的,一切的男、女、黄门、二根,都是不可以犯。--大愿法师讲解,《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讲记,显密文库。
4.包二奶,但對大老婆及情婦忠貞不二。但因為法律限制,不能register而已
同上,只要还不是合法配偶,三缘成犯以后即犯邪淫戒,即便和女朋友的婚前性行为都算是(汉传佛教角度),何况是包二奶。
1.自慰
这条较有争议,所以放到最后才谈。汉传佛教界有几种见解认为自慰构成邪淫,从五个通缘的角度来看,第一缘是人、第二是人想、第三是起淫心、第四缘是兴方便、第五就是事遂;例如用手、用脚、用其他的肢节,或器具来达到行淫目的都属于兴方便。如果自身算是第一缘的话,那么自慰即是构成邪淫;即便不算,五缘亦是犯了四缘,都是犯了支分罪。另外从四个别缘来看,只要犯了任何一条都是犯戒,有人认为自慰算是犯了非道这一条(也有人不同意)。但是无论犯不犯戒都好,至少是犯了支分罪,所以保安起见,还是戒去这个不良的习惯最好,若是梦中遗精的话,那么就不算,因为邪淫戒有开缘,例如熟睡不觉知就不算犯戒。
不邪淫,这个不邪淫戒的犯缘,有几个方面:一个是共同的五种通缘;第二个是不共同的四种别缘。也就是我们前面一直说的基、发心、加行和究竟。--大愿法师讲解,《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讲记,显密文库。
还有一些情况,就是即使是自己合法的配偶,仍然有可能会犯戒。第一个是非支,也就是非道。非道,合法的配偶非道意思就是说,除了双方的小便道之外,其他的地方,比方说口道、大便道,这些行淫,都是犯根本罪。还有是非处,非处就是在那个塔的附近,在佛塔的附近,在寺院,在上师的附近,乃至于在凹凸不平的地方,这样子的话,都是非处...第四个方面是非时。虽然是合法的夫妻,但是这个时间不对...第二个别缘就是发心。--大愿法师讲解,《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讲记,显密文库。
开缘也有三种,有三种情况底下的话,是有开缘的。第一个是为怨家所执。如热铁入身,惟苦无乐,没有乐受。第二个是熟睡不觉知。第三个是狂乱坏心。在这样子的三种开缘下,是不犯的。--大愿法师讲解,《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讲记,显密文库。
以上意见主要是针对受持五戒者来解释,未有受戒者就不会犯戒,但是不会犯戒不等于不造邪淫业,因为造邪淫跟你受不受戒是没有关系的。
南无阿弥陀佛!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29-6-2013 01:56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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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3 10: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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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 请问古时后男人三妻六妾, 娶小老婆 都不算邪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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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3 11: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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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
造了業,會生果,果有兩種,一種叫「等流果」,一種叫「異熟果」,什麼叫「異熟果」?現在是人,下輩子沒機會當人;這一輩子很好,但是因為造業,所以還是人,但是可能是啞巴,可能口吃,可能氣喘,這是等流果,這些都是業。
离系果(離繫果)
依涅槃之道力而证之者。涅槃离一切之系缚,故云离系。此法常住,非自六因而生者,唯以道力而证显,故虽与以果之名而非相对于六因之因体。
在這個世界上要造業是很容易的,今天走在修行的路上,我們大家互相提醒,相互學習,走向修行,走向解脫。其實六道輪迴真的是很苦,求不得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什麼都苦,每一樣都苦,希望大家好好的學習。我們下一輩子不要當眾生,要當諸佛菩薩,各位諸佛菩薩,不要當眾生,眾生很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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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9-6-2013 11: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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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印 发表于 29-6-2013 10:05 AM
LZ, 请问古时后男人三妻六妾, 娶小老婆 都不算邪淫???
首先我们要明白戒律的精神,从佛教修行的角度,我们修行就是为了解脱,如果淫欲不断,就不可能有解脱的基础,即使五戒持得再好,最好只是人天福报,连欲界六天都无法超越。但是佛陀慈悲,祂不放弃任何的众生,所以开了方便,让在家居士一步一步来,先断邪淫,如果有条件了,再转为梵行五戒(与一般五戒不相同的是,梵行五戒的第三条戒是不淫戒),断掉身淫,最后连七小色缠(忘了那七个)都要除去,才能断掉淫欲。
为了帮助在家众的修行,佛陀制戒都会尊重当地的国法民俗。只要是当地国法所容、明媒正娶,就算合法的妻配,但是佛陀并未明文规定一妻制;若是如此,古时候的皇公贵族,乃至天人众生(有些是多妻制),就不能受持五戒了。虽然如此,佛陀在《尸迦罗越六方礼经》中明确地告诫佛弟子,身为丈夫,出入当敬于妇,不得外邪畜传传御(搞婚外情),可见佛陀不鼓励弟子纵容自己的淫习,失敬于自己的内贤;而且佛陀说制定这个不邪淫戒,即便正媒的夫妻之间也是不可以过度,何况是三妻六妾,纵欲于淫习?
所以从两个方面来说,第一从戒相来看,假如三妻六妾都是国法所容、明媒正娶的合法妻妾,末学暂时没见到那条戒文说会犯戒,末学的见解是不违五戒(师兄当请教法师);另一方面从制戒精神或修行的角度来看,专心于修行的佛子弟,都不应该耽误于正当的淫事,更何况是纵放于妻妾情妇的淫事,这样必定和修行解脱是背道而驰的,要按照大愿法师的见解,恣情纵欲过度都是算犯了邪淫。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干什么来了呢?是修行来了。不管男的女的,来到这个世界,都是为了修行。人生就是修行的过程,人生并不是生儿育女、成家立业来了。是人来到这个世界糊涂了,他不知道他的任务和他的愿望,逐渐地被这个男女相所骗,所以,成立一个家庭,发生了淫欲的行为。就离不开这个世界了,不能了脱生死,也不能往前走了。所以说淫欲不断,佛法是不可能成就的,想成佛必须断。在家居士一步一步来,先断邪淫。如果有条件了,一定要断正淫,在家人也可以断正淫。--妙祥法师二〇〇六年冬为发心居士开示系列之三
事实上这个不邪淫这一条,在小乘的别解脱戒里面,出家的戒法里面,是摆在第一位的。为什么?因为生死轮回,爱欲为本。如果要超出生死轮回,首先就要断这个淫欲。--大愿法师讲解,《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讲记,显密文库。
佛陀说制定这个不邪淫戒,也就是说,夫妻之间也是不可以过度,在非时、非处,这些是不可以的。如果犯的话,就算是很过度了,就算是犯戒了。非时、非处、非道,这样子是不可以,正常的是不犯的。然后夫妻之外,这样子的话是不可以。--大愿法师讲解,《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讲记,显密文库。
佛陀在另一本经,叫做《尸迦罗越六方礼经》,这个上面也有明确地告诫佛弟子,说,为人丈夫如果能够做好五件事情,就是一位很优秀的丈夫。第一个:“一者出入当敬于妇”。那就是说要互相尊重,不要有那个大男子主义的思想。“二者饭食之,以时节与衣被。”也就是说,要能够有一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在家里面要能够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样子的精神。家里面的任何事情都愿意做,家里面上至电器的维修,下至乃至于疏通洗手间的管道,乃至于做饭,教育子女,样样都能够通,并且能够分担家务。第三个方面,“三者当给与金银珠玑。”那也就说,能够事业很成功,能够让全家都能够衣食丰裕。“四者家中所有多少,悉用付之。”也就是说能够充分的信任。“五者不得于外邪畜传御。”那就是说,不要搞婚外情。不管他自己的妻子是18岁,还是80岁;也不管他的妻子,是有沉鱼落雁的美貌,还是好像那个东施效颦一样,那样子的姿态。在他的眼之中,他自己的妻子,永远是最好的最美的。然后对其他的女子都能够视若粪土,都能够目不斜视,忠贞不二。那么这样子的话,也就是佛陀告诫的,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丈夫...出家五众就更进一步,应该要能够全断淫欲。这样子呢,修行才有解脱的基础。--大愿法师讲解,《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讲记,显密文库。
第二,“于非道,谓行自妻口及余道”,非道。非境就是对象,人了。这个人是自己的配偶,那就不犯邪淫。除此以外,不管她是有父母管的,或者有母亲单个管的,或者是父亲单个管的,或者是她丈夫管的,乃至是什么人都没有管的,是国王的,这个国家里边的公民,她属于国王管的,那么你侵犯她,都有邪淫罪,这是非境。第二个非道,非道就是说,即使你自己的妻子,但不是那个道,也是犯邪淫。不是道,就是大便道、口了,你在口里边或者大便道行淫的话,即使自己的妻子,也是邪淫。--智敏上师,从《俱舍论》看佛教对邪淫的定义
末学见解仅供参考,最好还是去请教法师。南无阿弥陀佛!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29-6-2013 12:26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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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3 1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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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女子都能够视若粪土,都能够目不斜视
应该要能够全断淫欲。这样子呢,修行才有解脱的基础
因为生死轮回,爱欲为本。如果要超出生死轮回,首先就要断这个淫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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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3 12: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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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传中的受三归五戒流程及解说》一文,抄来这段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3、离欲邪行(不邪淫)
构成违犯不邪淫戒的四种条件是:
一、1.如果男人与二十种女人中的一种女人性交。这二十种女人可分为三类,即:
⑴.九种受监护的女子,即:
a. 母亲守护 (matu-rakkhita);
b. 父亲守护 (pitu-rakkhita);
c. 父母亲守护 (mata-pitu-rakkhita);
d. 兄弟守护 (bhatu-rakkhita);
e. 姐妹守护 (bhagini-rakkhita);
f. 亲戚守护 (bati-rakkhita);
g. 家系守护 (gotta-rakkhita);
h. 法守护 (dhamma-rakkhita);
i. 有(丈夫)守护 (sarakkha)。
⑵.十种已婚的女人,即:
a. 买得妇 (dhanak-kita):以财物买来而令住者;
b. 乐住妇(chanda-vasini):自愿为人妻而住者;
c. 雇住妇 (bhoga-vasini):与物而令住者;
d. 衣物住妇 (pata-vasini):与衣物而令住者;
e. 水得妇 (oda-patta-kini):共触水钵而住之妇。男女双方一起以钵中水灌手并誓言:「愿如此水般和合不离」而结为夫妇。这是古印度的
f. 镮得妇 (obhata-cumbata):对一个取薪女,除掉了她头上﹝用来取薪﹞的垫子后令住在家里之妇,称为除环妇。
g. 婢取妇 (dasi-bhariya):既是奴婢又为妇;
h. 执作妇 (kamma-karini-bhariya):既是佣人又为妇;
i. 俘虏妇 (dhaja-hata):俘虏而得来者;
j. 暂住妇 (muhuttika):暂时之妇。
⑶.罚护女 (sapari-danda) :有人准备刑具而说:「凡是到某某女子处者将会受罚。」
2. 如果女人与十二种男人中的一种男人性交。这十二种男人可分为三类,即:
⑴.九种被守护的男人,即:
a. 母亲守护 (matu-rakkhita);
b. 父亲守护 (pitu-rakkhita);
c. 父母亲守护 (mata-pitu-rakkhita);
d. 兄弟守护 (bhatu-rakkhita);
e. 姐妹守护 (bhagini-rakkhita);
f. 亲戚守护 (bati-rakkhita);
g. 家系守护 (gotta-rakkhita);
h. 法守护(dhamma-rakkhita);
i. 有(妻子)守护(sarakkha)。
⑵.两种已婚的男人;
⑶.罚护男 (sapari-danda):有人准备刑具而说:「凡是到某某男子处者将会受罚。」
二、清醒地觉知要和上面的任何一种女(男)人性交;
三、以种种方法行性交;
四、如果男人与女人的口、阴道或肛门这三道中的任何一道行性交。如果女人与男人的口、男根和肛门这三道中的任何一道行性交。
不构成违犯的条件,即:
一、没有觉知时,如:在睡觉或昏迷时;
二、心被强烈的烦恼所困惑(精神错乱);
三、发狂时;
四、受到剧烈的痛苦而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
如果按照以上标准,嫖妓即算犯邪淫;和已婚妇女行淫事,即使你情我愿,不是合法妻子也是犯邪淫(包括二奶)。未婚女子则属于九种受监护的女子,没有依经过合法婚配而行淫,也是犯邪淫。(上述解说文并没提供经典依据,或许学习南传法的师兄们,可以协助查证一下,谢谢)
南无阿弥陀佛!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29-6-2013 12:27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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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3 12: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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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anerking 发表于 29-6-2013 12:12 PM
对女子都能够视若粪土,都能够目不斜视
应该要能够全断淫欲。这样子呢,修行才有解脱的基础
是慾望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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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3 1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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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3 12: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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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死了 发表于 29-6-2013 12:34 PM
雙修有什麼功德呢?
显教的双修,指的是禅净双修;若有其他双修法,不在我的学习范围内,恕末学不懂不适合回答。
南无阿弥陀佛!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29-6-2013 12:49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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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3 08: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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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成 发表于 29-6-2013 12:20 PM
根据《南传中的受三归五戒流程及解说》一文,抄来这段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照那些北传师所说那些同性恋者都犯邪淫, 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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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3 0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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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印 发表于 1-7-2013 08:35 AM
照那些北传师所说那些同性恋者都犯邪淫, 你有何看法??
这道问题其实末学并不适合回答,但是根据已学与所知,尝试提供自己的见解。若有任何争议的地方,还请大家去请教法师的开示,应以僧众的意见为依止的基础。
末学觉得要讨论同性恋爱和戒律关系时,应将问题分成两个层面来探讨:
从性行为的角度来看,无论根据南传或是北传佛教的戒律(根据上述各楼所提供的资料),只要是属于非道的性行为(口道或肛门),都是犯了五戒的不邪淫戒,这点无论你是同性恋者或异性恋者,都是一视同仁的事情。对于有志于学佛持戒的同修们,应该发心戒除非道、非处、非时的不如法行为。当然佛教鼓励受戒者持受满分五戒,若是受戒者自问还做不到,有权选择只受持其他四戒,待有条件的时候再来补受。至于不想受戒者,或是对佛法修行没有兴趣的其他人们,只要是社会与国法容许的合法行为包括习俗,我们应该基于互相尊重的基础,避免恶意的评论。
从恋爱的心理角度来看,阿迦曼尊者说:
淫欲就是男女之爱的因缘。透过淫欲的驱使,引导男女互爱互悦。但是淫欲的狡诈是微妙的,作用于一方面,产生爱情;作用于另一方面,生出愤怒、憎恨和其他破坏性的思想和情绪。一阵子,它使一对男女厮守于似乎不朽的爱情之中;另一阵子,又把他们拉开了,让彼此对立着,直到他们都不愿再看到对方为止。——《尊者阿迦曼传》
根据阿迦曼大德的洞见,任何形式的爱恋都是根植于淫欲和贪爱,即便我们常歌颂的浪漫爱情也是不能例外。而且从出世间的高度来看,要达到修行解脱就一定要出离任何形式的贪爱,包括正常的男女爱欲,更何况是同性恋爱。但是我们只是一般凡夫,尚且无法停止异性恋爱的心理贪欲,如果自省自问,实在未有足够的基础去批评同性恋爱者;但是出家众就不同,他们已经亲身表法,断除对俗情的贪爱之决心,站在僧众的那个高度,他们更有智慧和能力去发表合适的开示,顺应不同的因缘或根性去饶益众生。至于我这位学生,未有条件也没有足够智慧,只能站在尊重和尝试理解的角度来看待同性恋爱的性向问题,既不表示赞同或是反对,而是仅从纯粹的戒律角度,鼓励同性恋爱者避免“非道”的性行为,以免无心却犯下邪淫恶业。
最后,我们都知道佛教是恒顺众生的宗教,只求饶益众生,护念众生,却不以佛法的名义去恼怒于人,基于末学肤浅的学佛水平,只能提出这个程度的愚见,若是上述言论为任何人带来了烦恼,末学无条件的对你致歉。祝大家六时吉祥,念念增益,南无阿弥陀佛!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1-7-2013 01:2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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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13 09: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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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10: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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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慰是邪淫,
但现今社会,邪淫=贪欲。。。。
自慰得快感,不是快乐,贪心的恶业。。。。
目前末学要修禅,不净观,
因为心不自在,常妄想色相。。。。
肉和五辛都尽量避开,看到美女都转心向法。。。。
身体不干净,很难进一步修心,
五戒是根本,以戒为师。
以科学的角度,节制自慰不会伤身。。。。
但是,精是有“污”和“元”(忘了哪位大德师父所讲)
自慰和性交,“污”和“元”一起排出,会导致肾水不足,精髓(脑水)向下流。
所以要“练精化气”,“污”自己梦遗排出,“元”可以储存(固本培元),
肾水充足,精髓(脑水)不会向下流,保健,和气功打坐一样,小周天,守丹田,打开精脉。
“举心动念,无不是业,无不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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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02: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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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不邪淫,看的是那张结婚证书。华人一夫一妻不是邪淫,但是和马来人一样和四个上床就是邪淫了。所以是不是邪淫是由法律来定的,所以法律掌控了佛法这个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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