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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狼皮de羊 发表于 30-7-2014 08:19 AM 你把你的 offer letter PO 给我看一下吧。。 很多时候律师跟你说不成立最后赔钱的是你而已。。
weiwei318 发表于 1-8-2014 06:11 PM wow lz
@cariinternet
蜡笔小新_90 发表于 1-8-2014 05:50 PM 我在旧公司肯定是尽心尽力帮他打工,绝对不会像你说的LCLY,只是旧老板叫HR的人call我叫我转行~ 难道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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蜡笔小新_90 发表于 1-8-2014 05:51 PM 旧老板所谓的和平解决就是赔50k啊~
Jackiejk 发表于 3-8-2014 10:35 PM 其实不过是一封律师信而已,除非你有什么出卖(诋毁)公司导致他们损失的相关证据等等在他们手上,不然就是 ...
EricEvilEye 发表于 5-8-2014 03:34 PM 这种案件通常只会发生在大公司,高职位和涉及商业机密才会出现的。。。而且都在国外 马来西亚法律和外国 ...
这些offer letter/appointment letter 里面写的内容必须要根据劳工法令的准则,可以不鸟他的。
siwaaa 发表于 5-8-2014 04:09 PM 哈哈哈。。你太可爱了。
EricEvilEye 发表于 5-8-2014 04:16 PM 好奇下,我哪里可爱了?
siwaaa 发表于 5-8-2014 04:32 PM 没什么。工作了那么多年,才知道原来offer letter可以不用鸟他的。 太冤枉了。
EricEvilEye 发表于 5-8-2014 05:00 PM 不是说不用鸟,只是针对那些奇奇怪怪的条约可以不鸟而已
siwaaa 发表于 5-8-2014 05:12 PM 劳动法只对月薪低过RM2000的工人有效,那些超过的呢?是不是还是必须要跟劳动法? 劳动法没有很specif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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