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3516|回复: 59

佛法赞同牺牲小我来成全大我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8-2014 04: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佛法赞同牺牲小我来成全大我吗?例如杀一人来救万人,还是佛法吗?

希望大家分享看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8-2014 04: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法印(梵文:Tri-drsti-namitta-mudrā),佛教术语,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三项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8-2014 05: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糖学长 发表于 20-8-2014 04:59 PM
三法印(梵文:Tri-drsti-namitta-mudrā),佛教术语,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三项标准

还请详细解析,我完全看不明白这跟主题有什么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8-2014 05: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20-8-2014 05:18 PM
还请详细解析,我完全看不明白这跟主题有什么关系?

无我。世间万法,自时间上看,生住异灭。刹那不息,找不出永恒和常住;自空间上看,因缘所生法,赖众缘和合而有,无真实之万物,亦无真实之我。

http://fo.sina.com.cn/intro/basic/2013-12-23/101215202.s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8-2014 05: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糖学长 发表于 20-8-2014 05:23 PM
无我。世间万法,自时间上看,生住异灭。刹那不息,找不出永恒和常住;自空间上看,因缘所生法,赖众缘和 ...

可以写中文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8-2014 05: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皈依佛门的弟子都不能杀生。

凡间有凡间的法律。如果凡间的法律对他没有用,他也逃不出因果法。

除非你是执法者(警察或士兵),如果滥杀也是有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20-8-2014 05: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楼主是打算带这个课题来这里辩论,我建议还是免了。如果楼主是想知道大家的看法倒是可以。只是学佛人不代表佛教,希望你明白。

我学佛多年,据我了解,佛教并没有鼓励人们牺牲小我成全大我。要知道『牺牲小我成全大我』这句话的意义不明朗。比如说杀一个恶人救百人的性命,劫富济贫等等,意义上类似牺牲小我成全大我。这种事情佛陀从没鼓励也没赞同过。

佛教倒是有布施的说法。布施除了布施财物,用品以外,菩萨甚至连骨髓,眼睛,甚至性命也可以布施出去。但是菩萨做布施不会犯戒,更不会杀人,又或者做出伤害众生的行为,或盗窃什么。比如说杀一人救万人,这种想法就不正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8-2014 06: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ubera81 发表于 20-8-2014 05:44 PM
皈依佛门的弟子都不能杀生。

凡间有凡间的法律。如果凡间的法律对他没有用,他也逃不出因果法。

当然滥杀无辜不止佛法,连基本道德都不容许,我想知道的是类似《杀一人,救万人》这样利多于弊的行为,还是要执着于戒律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8-2014 06: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教义都在教人放下又怎么会要人牺牲小我来成全大我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8-2014 06: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20-8-2014 06:39 PM
当然滥杀无辜不止佛法,连基本道德都不容许,我想知道的是类似《杀一人,救万人》这样利多于弊的行为,还 ...

就算一个人要去害1000个人,你也不能杀害他。

因为如果你是修佛者,你应该有能力让他放下屠刀的。

如果做不到,你自己已经尽力了。

你杀了他,你是造孽。

佛法是为众生化解孽帐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1 收起 理由
三法印 + 1 一个典型为自己利益想的佛教徒.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8-2014 06: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还真 发表于 20-8-2014 05:51 PM
如果楼主是打算带这个课题来这里辩论,我建议还是免了。如果楼主是想知道大家的看法倒是可以。只是学佛人不 ...

怎敢跟前辈辩论,只是想通过研讨互相学习,解开疑虑。前辈提到菩萨连性命都可以布施出去,那么如果这不是基于牺牲精神,那是基于什么呢?

既然可以接受《布施》自己的性命,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同样《布施》别人的性命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8-2014 07: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8-2014 07: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述问题是典型的自找烦恼,哲学家最享受这种自虐虐人的问题,我们学佛的功课主要是制心一处,先修清净心,不会生活太清闲,没事找事烦恼。但是既然楼主提了,末学就整理一些意见和资料供你参考吧。这个问题,或许可以分为三个角度来思量。

(一)凡夫的角度:

凡夫连自己平时自己动什么心念都傻傻分不清楚,身口意是善是恶是什么因果都不知道,却喜欢去管别人的问题。自以为是救人就可以杀人,结果真的救了么?这事想来也不清不楚,我们没有开悟,怎么想也想不透的,不如别想。举个例子吧,比如交战两国的兵士,大家都认为为和平而战,都声称为救人而战,到头来只知道麻木的杀了很多人,都搞不清楚是否救人了?还是害更多人去遭殃?二战时美国也是这样的歪逻辑来思考问题,他们的论点是丢了两颗原子弹,虽然杀了很多人(26万人),结果避免更多的美国士兵牺牲(估计100万士兵)。这个算盘打得真美,但是实情如此吗?下决定抛下原子弹的人真的救了那些士兵吗?我们凡夫就只懂做数学,凡夫认为的值不值得,都是以数学来算,算来算去都是一笔糊涂账,这样糊涂的杀人,结果都有因果,佛教说的果报在地狱。换到今天大家去看看当今世界的战乱,去想想中东和乌克兰的乱局,那些“聪明人”的数学公式至今没有改变,希特勒的脑子里想必也是这些聪明的公式,搞到这个世界这么糟糕,跟那些糊涂账不能说没有关系。所以凡夫要杀人救人,做了就自己去承担因果吧,这笔账是算不清楚的,到地狱的时候或许就能弄清楚了。

(二)声闻乘的角度:

据说南传佛教或小乘戒律是无论如何都不准杀人的,帕奥禅师据提过一个例子,慈心禅修得好的必须强迫牺牲的时候,你要他挑选一个对象出来牺牲,他都做不到(包括他自己),更何况去牺牲恶人保持善人的生命?更何况是我们凡夫,平时连善人恶人都未必分得清楚,如果打战的时候,我方告诉你敌方是坏人,反之敌方亦然,结果真的是如此吗?假如我们连善恶都分不清楚,那该如何界定谁该牺牲呢?(例如刚才美国士兵vs日本民众的案例)所以除非你是执法人员,依据法律或公职行事,不然还是别想这个杀人的念头吧,想多了对清修只是有害无利。

慈心将会变成对自己、喜爱者、中立者及怨敌四者都平等,而不会再对任何一种人有偏爱。此时,他即已破除了界限。在《清净道论》中有提及一个比喻:若有人叫他从这四者之中选出一人来杀掉(中译注:以便保全其它三人的性命),而他又还会选出来的话,那么他的慈心还未平等。然而,若他对每个人的慈爱都平等,而无欲选出任何人,那么他已破除了界限。--《帕奥禅师问答集》

“但尊者龙军,如来是否许可处死盗贼? ”“大王,否。”“如是,如来为何许可教诫盗贼? ”“大王,凡被处死者非因如来之许可而处死,其被处死乃因其自己所作。复次,大王,于任何得法之教诫的思虑者,能否在街上捕捉无辜行人并将其杀死? ”“尊者,否。”“大王,何以故? ”“尊者,因其无辜故。”“大王,盗贼非因如来之许可而被处死,其被处死是因他自己所作亦复如是。于此,是否导师会有任何过错? ”“尊者,否。”“大王,如是,如来的教诫是正教诫。”“尊者龙军,善哉!其事如是,我接受它。”--《南传弥兰王问经》卷下,〈难问〉第三品,第十一〈不害〉

(三)菩萨乘的角度:

佛教故事中,的确有佛在因地身为菩萨时,曾经杀人救人的故事。菩萨戒律的确有这样的开缘,但是菩萨杀人是准备下地狱的,菩萨可没自我辩解为救人杀人就是对的。菩萨杀人是愿意随业堕到地狱去度众生,大菩萨有这样大的愿力,他的烦恼断尽了(或差不多尽了),就有往来任何一道都自在的能力,可是我们凡夫行吗?再者,地上的菩萨已有证得三明六通的,尤其是菩萨观众生过去累世和未来的因缘,如观手中的庵摩罗果一样,看得那么清楚,菩萨知道怎么做才能最大的利益众生,我们凡夫如果八字都没一撇,奉劝连想都别想,无论怎么想或这么做都有因果必须承担。

佛陀在因地修行的时候,为了救五百个人而杀了一个人,佛陀的作法合乎道德吗?佛陀是抱著"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悲心,而杀了一个人,在大乘的戒律中是赞叹佛陀的行为。我们在修行菩萨道,杀一人而救五百人的时候,除了动机要纯正,抱持大慈悲心之外,还要具备甘心情愿接受因果制裁的胆识,因为有所造作,必有报应。日本的井上日昭禅师杀了一位奸臣,替万民除了百害。山本玄峰禅师说:"一杀多生通於禅。"意思是说:杀了一个人,因此而救了许多人,是通於佛法的。佛教是非常重视生命的宗教,不杀生是佛教徒共守的戒律,尤其小乘佛教更是严守。杀生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是如果本著大慈悲,救人救世的心去杀生,在大乘的戒律是开放的。譬如一旦战争爆发我们处於水深火热的时候, 佛教徒可以杀害敌人吗?只要我们扪心自问:如果正本著救民出於水火、杀一救百的愿心,并且甘愿负因果的责任,在大乘的戒律是赞美这种行径的。——寂灭法师开示,《道德与非道德:杀人救人与道德》

三明跟六种神通有连带的关系,六通达到最高的境界就称为三明,称三明是法身菩萨以上。第一个叫天眼明,我们这个经上讲的极乐世界的天人,天眼洞视,天耳彻听...你能够对于遍法界虚空界你能看透,你有这样的能力。第二个宿命,六通里面叫宿命通,这个地方叫宿命明,也就是从无始劫以来,生生世世无量劫你全清楚了,不是知道过去一世、二世,三十世、五十世,能够知道过去无量劫,统统清楚了。第三个叫漏尽,在二乘权教菩萨叫漏尽通,此地叫漏尽明。漏是什么?烦恼,烦恼习气统统断干净,一点都没有了。虽然说的这三样,我们连到就会想到,天耳、他心、神足,样样都圆满... 三明,还有一个说法,也是大乘教里说的,第一种叫「菩萨明」,意思指的是般若,菩萨明。菩萨成就般若智慧,般若是自性里头本具的,必须破无明,般若智慧才能现前,所谓大彻大悟、明心见性,般若明,菩萨成佛了,生诸佛如来实报庄严土。第二种「诸佛明」,诸佛明讲的是天眼,就跟前面三明里面第一个天眼,对于遍法界虚空界,他所看到的就像在面前一样,没有一丝毫障碍。经里的比喻说佛的天眼观遍法界虚空界就像观手中的庵摩罗果一样,看得那么清楚、那么透彻。第三个「无明明」,就是前面三明里的漏尽明,一个意思,无明明。无明明,它真正的内容是知道遍法界虚空界毕竟空寂,一无所有,所有一切现象皆是幻相。——净空法师开示,恭录自《净土大经解演义》

仅供参考。阿弥陀佛。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20-8-2014 08:15 PM 编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8-2014 08:1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kubera81 发表于 20-8-2014 05:44 PM
皈依佛门的弟子都不能杀生。

凡间有凡间的法律。如果凡间的法律对他没有用,他也逃不出因果法。

军人杀敵会有报应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8-2014 08: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kk_0 发表于 20-8-2014 08:12 PM
军人杀敵会有报应吗?

守土而不滥杀就不会有报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8-2014 09: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20-8-2014 05:31 PM
可以写中文吗?

不是语文的问题,你还是找一位善知识来请教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8-2014 09: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20-8-2014 06:51 PM
怎敢跟前辈辩论,只是想通过研讨互相学习,解开疑虑。前辈提到菩萨连性命都可以布施出去,那么如果这不是 ...

辩论会让我自己得意忘形,也会让其他人得意忘形,所以还是不辩论好。

为什么布施自己生命会让你想到布施他人性命?是基于什么理由?是基于你真的有疑惑,还是为了辩论胜利而玩文字上的游戏?
如果有疑惑,是真的搞不清楚其中的意义?还是你根本没有疑惑,只是想宣扬你的价值观?

如果你已经有自己的看法,没有疑惑,只是为了搜集人家的意见。我已经告诉你我理解的佛教,我们的讨论就到此为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8-2014 10: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谷成 发表于 20-8-2014 07:56 PM
上述问题是典型的自找烦恼,哲学家最享受这种自虐虐人的问题,我们学佛的功课主要是制心一处,先修清净心, ...

真的是很详尽的参考,感谢。凡夫角度很容易明白,因为本身就还是凡夫俗子。菩萨角度也不难,因为菩萨非凡人,懂何者为最大利益。中间那部分就是让我疑惑的地方,四人选一难道最好谁都不选,四个一起死掉?那个王说杀盗贼是他们自己作恶害死自己,那么杀一个坏人来救百万个无辜的人,是否也可以说是坏人自己害死自己而非我杀他?佛说众生平等,这个我只明白一对一是平等的,那么一对百万呢?同样平等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8-2014 10: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这不是圆满的做法。
你杀他,你造业,结下梁子。
你学佛,他障碍你学佛。
你受业报,痛苦会让你随时生退转心。


以凡人的level,不要这样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8-2014 10: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还真 发表于 20-8-2014 09:54 PM
辩论会让我自己得意忘形,也会让其他人得意忘形,所以还是不辩论好。

为什么布施自己生命会让你想到布 ...

基于《无分别心》的理由而想到布施他人性命也一样,不是玩文字游戏或狡辩。这样的布施怎么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所属分类: 宗教信仰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9-3-2024 01:51 AM , Processed in 0.087783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