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内錄供起色心 警長強姦女嫌犯
(吉隆坡訊)1名少女原本因涉及偷竊案被警方帶回警局助查,沒想到卻被查案警官帶回公寓強姦。 這起強姦案發生與週四凌晨發生。大約凌晨3時左右,1名19歲的女受害者和友人因在一間位於舊巴生路的商場涉及偷竊罪,而被警方帶回警局協助調查。
據消息人指出,受害者被一名警官帶往警局的查案官房間,並要求受害者先睡在沙發上,直至大約早上6時左右,該名警官再將受害者帶往一間位於舊巴生路的公寓,相信是在該公寓強姦受害者。 據了解,受害者過後向警方投報,指自己在非自願下,被該名警官帶往住所,並在警官的房間裡被強姦。 “該名警官於昨天被捕後已申請延扣5天以協助警方調查此案。”
警方也在該名涉案警官房里從床單及沙發上搜取涉案警官的精液並帶回警方見證科化驗。
另外,全國刑事調查組副主任拿督阿瑪星指出,警方也將援引刑事法典376條文(強姦)調查此案。(光明日報)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222422?tid=84
PS: 国家还安全吗?在贪污腐败,无能治国的国阵政府领导下,执法人员知法犯法, 官官相互。
到时她还要还可能被警方反咬一口,说什么以性贿警,过后反口诬告警员强奸。
本帖最后由 cycad 于 29-9-2014 01:4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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