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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觀友:待內閣通過 檳市局有望陞格市廳 2014-08-11 18:15
(檳城11日訊)檳州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曹觀友指出,在經過漫長的堅持及努力,檳島市政局有望在今年內升格為市政廳,有關申請程序已進入最後階段,等待內閣通過。
曹觀友週一在記者會上說,自2010年開始,當局以努力申請升格為市政廳。在今年3月舉行的全國地方政府理事會,他再次提出有關事項,希望盡快獲得恢復。 市廳將由市長帶領 他說,如今所有申請升格為市政廳的文件及資料已相當齊全,等待內閣批准,有望在今年內宣布,屆時市政廳將由市長帶領。
詢及檳島多處的馬來文路名拼寫有偏差,曹觀友回應說,當局將會針對各地區的馬來文路名拼寫召開會議,重新審核。當局也會尊重歷史,盡量保留名字。 恢復地方政府選舉結果週四公佈 聯邦法院將在本月14日宣怖恢復地方政府選舉的結果,他將在當天連同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前國民醒覺運動主席拉瑪克里斯南前往布城,等待這項極具歷史性的重大決定。
他說,在今年4月9日,由上訴庭主席丹斯里勞勿斯為首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在聆聽陳詞後,決定擇日裁決。
他說,檳州政府及拉瑪克里斯南在2013年3月11日入稟聯邦法院,申請恢復地方選舉。中央政府及大馬選舉委員會則列為答辯人。
“地方政府選舉在聯邦憲法第9附表下,屬於州事務。此外,根據聯邦憲法第113(4)條文及第9頁闡明,州議會有權舉行地方選舉。”
他說,檳州立法議會在2012年5月9日通過地方選舉法案(檳島及威省),以讓大馬選舉委員會在檳州舉行地方選舉。有關法案也在在2012年7月5日憲報為“2012年地方政府選舉(檳島與威省)法令”,並在2013年1月31日正式生效。
他說,州政府在2012年12月18日致函予選舉委員會,通知當局有關法案將在1月31日開始生效,然而州政府卻無法獲得選委會的任何回應。
他說,人民等待恢復地方選舉已長達50年之久,州政府為了協助居民重新獲得第三票,也被迫向聯邦政府申請宣判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5條文無效,而檳州立法議會在2012年所通過的法案能夠生效。 (光明日報)
來源: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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