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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c919

现世报!巫裔攫夺匪为了抢LV名牌手提袋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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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2: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才25岁!
这些人的父母是怎样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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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強 + 3 天生天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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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2: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21-1-2015 02:07 PM
难道之前被抢的都是名牌包包?攫夺匪才不管你什么包包,只要有机会就抢!根本不关名牌的事!

你有事吗? 我针对的是这个新闻,, 而且提倡低调。 低调也代表谨慎小心。

好好学习中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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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2: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nster.inc 发表于 21-1-2015 01:49 PM
裡面才260塊錢的,那個LV包包是冒牌貨麼?

有本事买LV包包给老婆,但还是驾摩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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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g + 1 拿着LV骑摩多才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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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0个掠夺废9个一定是那种人,不用问神。
可惜啊,身亡的受害者,远远多过该死的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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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下,就算你故意撞死他,你也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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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才死就那么一个,希望天天都能看到这样的新闻,受害者最多皮外伤,攫夺匪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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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堕落死神 发表于 21-1-2015 02:02 PM
命和名牌, 哪个重要?

别以个别事列将事慨括
若自身能力容许,物资要求有何不妥?将事况与理况驱分后才来与我对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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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KEITH + 5 我很赞同
堕落死神 + 1 你等着被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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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2:3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每条攫夺匪都有如此下场。。。不过,不要伤害到无辜的人。。。去撞树/墙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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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雨风 发表于 21-1-2015 02:05 PM
一马大帝国河马夫人的比较值钱

无可否认~


它手上那个是最顶级的了~就算你有钱要买店员也不一定会卖你

不知道它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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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3: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小姐,请别哭,你为民除害,功德无量,給个Like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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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3:1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enKhoo 发表于 21-1-2015 02:14 PM
有本事买LV包包给老婆,但还是驾摩多车?

盗版LV不行?开motor拿LV不行?需要像你申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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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3:2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了就好。。。以后没得出来害人。。要是不死,过几天又从监牢里出来做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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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3: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名牌就该被抢?
长的性感漂亮就该被奸?
住大屋就该被打枪?

事情没发生在你们身上罢了,你们静静就可以了,不必说风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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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KEITH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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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3: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恶有恶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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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4: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活該,想不到其他的詞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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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4: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堕落死神 发表于 21-1-2015 12:30 PM
也是教训女人, 么懂低调, 名牌只会害人而已。
你有事吗? 我针对的是这个新闻,, 而且提倡低调。 低调也代表谨慎小心。

好好学习中文吧。



你的 “也是教训女人”, “提倡低调” 定义在那里?
是指 LV 包包吗?motor 行驶中,你以为攫夺匪要干案时,看到名牌包才抢吗?那怕是环保袋也照抢不误
如果是指谨慎小心,要如何做才100%不会被抢?不用包包?不用出门?

可笑至极。
我看需要好好学习中文的是你,还有顺带提升下你自个儿的理解能力,别出来让人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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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KEITH + 5 感覺“是神”是典型的仇富酸民
堕落死神 + 1 你等着被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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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4: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21-1-2015 02:07 PM
难道之前被抢的都是名牌包包?攫夺匪才不管你什么包包,只要有机会就抢!根本不关名牌的事!

之前有个阿婆拿环保袋都被匪徒盯上呢。。。
现在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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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治安坏,希望为非作歹的人早入放下屠刀,做些对社会有意义的事。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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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5: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小姐哭是对的!报案时表现得恐慌及害怕,这样就算以后要上法庭,也有POINT可以打官司。如果BOLEHLAND的交通法令要判林小姐谋杀(你们觉得没有可能会发生吗?如果那个死者的老爸是什么拿督公之类的话,什么你意想不到的都会发生)至少可以用当时在现场及报案时的表现来做基础,把谋杀打成误杀。罪名轻了一倍有余啊~~~

所以大家请记住,在BOLEHLAND如果你因为自卫伤了人/弄死了人,不要大喇喇,大条道理的指说对方"抵死"。因为这样法律上可以控告你蓄意谋杀的。在法律及观众(人民)面前,记得永远保持弱者的身份,你将收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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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5 05: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看到小偷被人围殴致死,觉得小偷不伤害人命之下被人打死,觉得那些人实在太可怕了,小偷罪不致死
但是对于本地不顾人死活的掠夺匪徒,我又不会同情他们的,因为太多无辜的人被他们弄伤/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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