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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第三票!地方选举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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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有过一些不好的经验,轻则住家附近到处路洞,或者大树摇摇欲坠;重则交通严重堵塞、出入不便,或者沟渠严重堵塞,蚊虫滋长导致骨痛热症泛滥。其实,这些都是地方政府的责任。
地方政府是隶属州政府底下的执法机关,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市议员则是负责监督地方政府,或称为市议会,确保他们认真工作,好好处理民生问题。
然而,自从50年前废除地方选举后,我们就不能像台湾和许多民主国家那样,选出市议员。于是,市议员就由州议员直接委任,无需受到人民的选票所约束。
以雪州为例,在国阵还是地方政府的年代,市议员简直是地方皇帝。由于市议员的实际权力比州议员大,地方大小事务(还包括改路、批准发展项目等)大都由市议员决定,因此虽然当时的市议员津贴只有区区几百块,国阵里的人几乎都抢破头,就为了这个肥缺。
当年,要见市议员,据说至少要到豪华餐厅或五星级酒店,才能勉强见到一面。市议员也可巧立名目,向人民收取各种费用,然后自肥。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小贩执照费。当年资讯不发达,小贩们受教育不高,不清楚政府程序,也没有民主意识,于是只好委托市议员帮忙更新执照,一次的费用便是几百令吉,只要一年里有整千名小贩要更新执照,市议员想不发大财都难。
而且,为了保住绝对的地方权力,州政府其实都不舍得恢复第三票,以免地方政府选出来的是敌对阵营的人,为他们白白制造了培养地方势力的机会。于是就这样,我们的第三票废了50年之久。
这次回教党为了自己的回教法,拿这件事出来谈,当然也是为了打击行动党,意图令马来人相信第三票是华人用来反扑的工具,并制造了513重演的谣言。这样的讲法出自回教党的口,实在令人即愤怒,又失望。
第三票是民主权利,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我们需要监督地方政府,也需要地方政府与州政府互相监督,这样才能减少贪污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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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015 1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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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票一直以来都是那么重要的,可是火箭在大选前一直在炒作而选后就鲜少提起,大概在民联里头或是本身就达不成共识而讲点不讲点的。如今哈迪扯这种歪论出来,就知道他根本不着重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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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015 0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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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015 01: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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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015 0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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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成第三选票。原因很简单:
国选主要针对国家发展方向方针,国家经济,政策。
州选的政府制定州发展,针对性地方案推动州民和谐经济。
这两者提供了中长期国家发展,有些成效或许几年几十年才能看到。
地选,提供更多资源针对性地服务社区,这种效果,几天几个星期就能看到。地选也提供地方性的发展资金,不再以笼统的方式平均分配,而是以需要针对性的发展。
一个州议员,不能服务每一个在他选区下的地区,可是一个地方议员,可以更能看到人民所需,而争取日常需要的拨款,服务民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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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015 03: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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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了你第三票,候選人都出來爭做垃圾水溝英雄
醬紫那些囯州議員不是沒有機會做垃圾英雄料?你要他們干什麽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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