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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援交门女星诉媒体设局偷拍 开庭后带泪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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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15 05: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乔安控告壹周刊案3月25日开庭,刘乔安开完庭后带着泪水离开台北地检署。

“太阳花女王”刘乔安控告遭《壹周刊》设局案,台北地检蜀25日上午首度传唤告诉人刘乔安到庭。讯后刘不发一语,哭着离开地检署。

刘乔安不满《壹周刊》找自家女记者、狗仔队港籍男成员,分别乔装妈妈“小娴”、港仔嫖客讯局设计刘,刘女本月15日与律师至台北地检署按铃申告《壹周刊》社长裴伟涉妨害名誉、妨害秘密等罪,北检签分“104他字1270号”案,指派检察官陈宗豪侦办。

《壹周刊》在去年12月报导刘乔安是高档援交妹,开价一次10万元,港男杀价到3万元,双方讨价还价因价码太高而交易破局后,刘还主动在房内脱掉红色迷你裙,换上牛仔短裤才离开。

事后刘乔安指称当天是应“小娴”之邀去谈卖酒事宜,却被设局报导成高档援交妹,认为《壹周刊》该篇报导对她造成伤害,因此对《壹周刊》提告。

检察官日前已陆续传唤“小娴”一周刊女记者、假扮寻芳客的港籍狗仔作证,并以被告身份传唤一周刊社长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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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15 0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還是沒有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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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15 0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了婊子又要立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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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orz1 + 3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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