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合办的苏州工业园到现在也有18年了。一路上风风雨雨,有必要作一个回顾,总结一下经验教训,留给中国人。
1990年代初,处于一个不怎么友好的地缘环境中的新加坡正在寻找自己的经济腹地;而刚刚重启改革的中国正在寻找最快的发展路径,据说政治保守但经济发达的新加坡模式落入了中国人焦急的目光。两者一拍即合,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合作。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苏州工业园。
邓小平与李光耀1994年合作推动在苏州共同开发一个工业园区。当年二月由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和李光耀分别代表双方政府在北京签署协议,属两国政府的合作项目,八月在苏州市城东正式动工。按照协议,双方参照国际城市的建设经验,共同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园区的行政管理由园区管委会负责,招商和开发由中新合资的开发公司负责,以外方投资为主进行成片开发。
由于是两国最高层钦定的项目,苏州工业园区虽非经济特区,却有特区的优惠政策,而且比特区政策还更特殊:外商在苏州工业园区可以享有中国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并享有一些类似特区的优惠政策,可以自设外资、中外合资的金融机构和中外合资、合作的商业零售企业;为了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快捷监管,还单独设立了海关。这样的优惠,令朱镕基都说它”不特有特,特中有特”。中央高层包括江泽民、李鹏等也无一不对苏州工业园区表示出“高度的重视”,李岚清还亲自出任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的主席。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协调园区内重大事项。
但是从1997年开始,李光耀开始批评苏州市政府在发展这个工业园区的同时,又在苏州古城区西面另外开发苏州新区,即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形成不必要的竞争和矛盾。但是事实上苏州新区成立在前(成立于1991年,位于苏州市区的西侧,规划面积为五十二平方公里,首期开发二十五平方公里),1992年还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来就有一定规模,而苏州工业园区创立在后,新区早了三年,硬要说是前者抢了后者的饭碗是很可笑的。事实上新加坡官员考察过苏州新区,尽管可以省至少几亿元的建设费用和至少几个月的时间,最后还是放弃新区改在东边的处女地上另起炉灶,想法就是不要入伙要自己搞一套掌握实权。
在1997年到2001年间,李光耀提到了中国中央与地方在理念上的差异,强力炮轰了中国不懂得软体重要性以及行政效率的高度不确定性。他认为:“北京的高层想要新加坡的软件转移,想要了解城市规划、城市管理方面的经验,然后将它推广到全中国。但是苏州最感兴趣的还是硬件,能有多少企业入驻,能获得多少就业岗位,能带来多少的税收,以及苏州本身地位的提高。这是两种不同层次的需求。理想的解决办法是到中央政府所在的北京,或者像是天津这样临近北京的直辖市。” 他说:”在我们合作协议达成之前,苏州市政府自己已有一个工业园的项目,而且是在我们协议达成前2、3年就已开始了。但是,当时他们给我们的承诺是他们要专注于我们和苏州方面的工业园项目。” 他说:”我们不高兴是因为我们没有得到许诺给我们的那种关注 – 特别关注。我们得到的只是竞争。”他回忆起当时如何向中国发出最后通牒:”我方与苏州方面说,要么把你们自己发展区的项目停下来,全心全意发展我们合作的项目,来学会怎样做这个项目;要么我们就终止合作。”他还提到苏州新区的网址和苏州工业区的网址太像了。
经过两国的协商,1999年六月达成了新的协议,从2001年1月1日起,中国持股由35%增至65%,新加坡持股由65%减至35%。在新协议中,苏州市政府承诺为避免无序竞争将会把所有有意投资苏州的租户优先分配给苏州工业园;苏州旧城居民将被鼓励搬迁到苏州工业园形成至少2万人口,新加坡开发商将为这些人合股建造住房。
2005 年8月,苏州工业园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公司股东数由2家增为5家,中方财团和新方财团作为第一、第二大股东分别持股52%和28%,三家新股东共持股20%。此后公司又有一系列改组,并筹备在上海和新加坡上市。
苏州工业园在政策上比特区还优惠,最明显的就是当时“两国共管”,形同解放前的“租界”。苏州工业园享有的许多优惠、特殊政策,新区是没有的,比如工业园区有海关,新区没有;一亿美元以下的投资项目工业园区能够自己审批,而新区的权限只能审批三千万美元以下;区内人员出国,工业园区自己批准即可,新区则要报到江苏省。对一个外国的投资作出如此让步是中国在改革开放后绝无仅有的。在这样不平等的“竞争条件”下,李光耀居然想逼着中国政府帮他除去竞争对手,那是任何一个政府都不能同意的。毕竟苏州自己还得发展,不能油水都让新加坡人捞走,所以即便是不平等竞争苏州自己还得惨淡经营新区。
1997年到2001年之间的苏州工业园风波可以很容易地用经济学来解释。苏州工业园和苏州新区是苏州市区附近仅有的两家可以提供工业园服务的开发商,这在经济学上叫双占市场(duopoly)。 双占市场就是市场上只有两个卖家。在这样的市场中,仅有的两个卖家享受双占利润,而消费者则为之付出代价。但在苏州工业园的特殊例子中,苏州工业园这个享受很大让利这个竞争优势的卖家却表现很差,以至于新加坡政府威胁撤资。这是为什么呢?
这要从中国和新加坡两国的国情说起。
中国和新加坡两国的特殊政治体制都是政府经营企业(至少在工业园开发公司这个领域),但中国和新加坡有个不同点,新加坡是个城邦,人口三百万;而中国幅员广阔,人口超过13亿。这么多的人,是不可能像新加坡一样一竿子插到底的。中国的行政体制存在地方分权,而且是多层的地方分权。拿苏州来说,北京,南京和苏州市政府,苏州市政府和下面的县乡村镇都有分权。社会主义国家中能够做到最高领袖能掌握任何一个人的命运的只有苏联的斯大林时期。斯大林杀掉了政治局其他所有的委员,他的中央集权是大恐怖维持的。即使在毛泽东时期,中国都没有达到北京掌握地方任何事务的程度。毛泽东的名言是“我只能改变北京附近几个地方”在某种程度上这是真的。
新加坡政府误认为两国政治体制相同,只要两国最高层达成协议,就可以成功。最终1994年的各项让利漠视了在地人的利益,最终在地人也就没有给予新加坡起初想象的那种热情,也是理所当然的。没有给在地人带来利益的交易不会受到在地人的欢迎。但苏州并没有违约,不”照章办事”的指责毫无根据。
做成新加坡方财团的大多数新加坡公司都是国有公司,这些公司在新加坡的非竞争性行业享有垄断利润,一直生意不错。他们没有料想到在苏州的情况是双占市场,结果在双占市场上虽然享有竞争优势,却仍然最初遭遇亏损。面对这种情形,一种解决方案是提高自己,做一个提供更好服务的开发商;另一种方法是施压使双占市场变成独占市场,从而转亏损为利润。李光耀不假思索地选择了第二条路。他经常跑到北京施压,要苏州新区停止运作。他所炫耀的所谓的”软件”即新加坡的成功经验,在存在有效竞争的双占市场上都没有起到神奇的作用。这些招商引资的所谓”软件”,对经济发展本就无重要影响,并不是国家成功的重要条件,现在更证明了它在招商引资方面都乏善可陈。
新加坡的政联公司在没有政权加持的情况下,即使进行有利于其的不平等竞争,也是失败的。
2001年后的新协议,由于明确规定更加优惠苏州工业园的措施,工业园扭转了最初的窘境,争议也就烟消云散了。
苏州所发生的是发展经济上的关于盲目尊重中央权威还是从地方实际出发,是维护本地本国利益还是一味追求外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一个典型冲突,而且这个“中央”还包括了一个外来的“新加坡中央”。苏州工业园在2001年前的风风雨雨,对苏州也好对国内其他地区也好都是有警示作用的。不论是一个国家还是地区,如果将经济全都系到外资的裤带上,没有自己一套民族工业的发展规划,就长远看是非常危险的,东南亚和拉美的经济危机就是最好的例子。今日苏州经济仍然过于依赖外资的状况令人悲哀,但苏州没有屈从于外国政府压力废掉苏州新区进而取回苏州工业园的控股权还是值得赞赏,毕竟拿回自己对土地的管理权是发展在地经济的第一步。
有人说当初的风波“说白了就是个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这种不明就里的指责是不对的。不管是改制前还是改制后,苏州新区都是出于不利的竞争条件下,不管是税率还是土地或别的优惠政策。在这样的有利条件下,苏州工业园还是竞争不过。 所有的优惠条件都是保护苏州工业园的, 如果有”保护主义”的话,保护的就是工业园,而不是苏州新区。这是让苏州工业园吃亏的地方保护主义吗?恰恰是新加坡动用了高层路线,从1100千米之外的北京压下来,用政治权力彻底打垮了已经处于劣势的竞争对手。2001年后的苏州工业园享有优先获得租户的特许权,苏州新区只能拿苏州工业园不要的项目。情况从2001年前的相当不平等的竞争变成了2001年后的彻底不平等,竞争完全被消灭。
“国有加外资”的新加坡模式在中国行不通,不管在苏州还是重庆,都已经破产了。苏州的人均GDP高于浙江的大多数地区,人均收入则少于,苏州工人阶级的主体外来农民工的收入更少,已经说明了一切。苏州和浙江的比较类似于新加坡和美国的比较。
新加坡在全世界各地的投资记录都不是很好。很多不走政治关系这条路的投资,或丧失政治关系的投资,都遭到了挫败。比如新加坡公司在印尼的工厂在印尼民主化后遭到印尼工人的暴力攻击。新加坡在泰国的投资因为其与被政变推翻的他信政权的特殊关系在他信被推翻后受到损失。新加坡未来的对外投资也要主要由私人企业主导。走上层路线风险太大。
在今天的中国,只有取消各种不自然的垄断,建立公平竞争的自由市场,中国才能继续发展,并最终达到与发达国家并驾齐驱的水平。在开发区的开发公司方面,政府应尽量退出,开发公司尽量减少政府职能,优惠政策应大幅取消。在竞争行业,政府是做不过自由企业的。重点应放在内生发展上,培育本土的企业。开发区应尽量由地方主导,仿效美国的工业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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