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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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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5 02: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离婚需要的文件
(1.1) 双方的身份证
(1.2) 结婚证书
(1.3) 所有孩子的报生纸

(2) 双方面申请离婚的条件 (Section 52 Law Reform (Marriage & Divorce) Act 1976):-
(2.1) 双方都同意离婚
(2.2) 双方都在孩子监护权,赡养费,抚养费,财产分配上达成共识
(2.3) 结婚超过两年
*不需要去辅导中心 (Section 106 Law Reform (Marriage & Divorce) Act 1976)

(3) 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条件
(3.1) 婚姻完全决裂 (Section 53 Law Reform (Marriage & Divorce) Act 1976),如何证明(Section 55 Law Reform (Marriage & Divorce) Act 1976):-

A:同意离婚的一方, B: 不同意离婚的一方

(3.1.1) B通奸 (Section 58 Law Reform (Marriage & Divorce) Act:被背叛的一方可以向出轨的一方和第三者索偿)
(3.1.2) A无法忍受B的行为
(3.1.3) A被抛弃超过2年
(3.1.4) 分开居住2年
-如果以上的四点都证明不到,法庭可以拒绝离婚申请。

(3.2) 申请离婚前必须先到辅导中心或婚姻仲裁庭 (Section 106 Law Reform (Marriage & Divorce) Act 1976)
-可以到婚姻仲裁庭拿Form填,填好后呈上去,会有信通知双方去指定的辅导中心
-辅导员必须证实经过3到6个月的辅导,你们的婚姻还是无法挽回,才可以去法庭申请离婚。
-可以申请豁免,如果:-
A:同意离婚的一方, B: 不同意离婚的一方
(3.2.1) A失踪了
(3.2.2) A住在外国,不太可能会回来
(3.2.3) A没有出席辅导
(3.2.4) A 在监狱
(3.2.5) A心理有问题

(4) 法庭判决
(4.1) 孩子的监护权 (Section 88 -91 Law Reform (Marriage & Divorce) Act 1976)
-被分为:-
(4.1.1.1) Legal Custody (拥有此权者对孩子的安全,健康,教育等等都有决策权)
(4.1.1.2) Physical Custody (拥有此权者可以和孩子一起住)
(4.1.1.3) Access (拥有此权者可以在特定的时间(法官决定)探望孩子)
-如果有孩子还没到18岁
-考量因素:-
(4.1.2.1) 父母的意愿
(4.1.2.2) 孩子的意愿
(4.1.2.3) 如果孩子小于7岁,大多数都是跟妈妈的,除非爸爸可以证明到妈妈并不适合照顾小孩

(4.2) 赡养费 (Spouse Maintenance) (Section 77 - 86 Law Reform (Marriage & Divorce) Act 1976)
-大多数都是男方给女方
-只有在男方在生理上或心理上有问题,才会出现女方给男方的判决
- 给到其中一方死亡或受益那方再结婚或和别人同居
-如果男方有房产,可以申请法庭把这间屋子每个月的收益(租金)直接给女方
-考量因素:
(4.2.1)双方目前的经济能力
(4.2.2) 双方目前的经济需求
(4.2.3) 谁破坏了这段婚姻

(4.3) 孩子抚养费 (Children Maintenance) (Section 92 - 86 Law Reform (Marriage & Divorce) Act 1976)
-给到孩子18岁,除非孩子有缺陷
-如果男方有房产,可以申请法庭把这间屋子每个月的收益(租金)直接给女方

(4.4)财产分配 (Section 76 Law Reform (Marriage & Divorce) Act 1976)
-不管房产证(Geran)上是谁的名字
-只有结婚期间买的财产才可以被分配,除非婚前买下的产业双方都有份供

(4.4.1) 双方都有出钱买或供的,
-考量因素:-
(4.4.1.1)谁出的钱比较多(买和供)
(4.4.1.2)谁得到孩子的Physical Custody

(4.4.2) 只有一方买和供 (老婆是家庭主妇,或小白脸?)
-考量因素:
(4.4.2.1) 老婆对家庭的贡献
(4.4.2.2) 谁得到孩子的Physical Custody
(4.4.2.3) 出钱买和供的那方一定得到比较多

(5) 法官会发出暂准判令(Decree Nisi)
-Decree Nisi要等3个月才会成为真正的离婚法令(Decree Nisi Absolute / Decree Nisi Mutlak)

(6) 把Decree Nisi Absolute 寄给JPN Putrajaya用来update marriage status

(7) 律师费
(7.1) 双方面申请离婚: RM3,000 to RM5,000
(7.2) 单方面申请离婚: 最少 RM5,000
(7.3)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如果年薪不超过RM30,000 (月薪不可超过RM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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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15 09:5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屋子是女方买的 女方供的,可是注册的时候联名男方的名字在上面 那么男方抢得走这屋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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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4-2015 01: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新加坡工作也有RM4500,如果申请法律援助说我自己失业最近在两边做散工可以吗?他们查得到吗?我工作也不稳定,怕法庭要我很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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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4-2015 02:1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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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4-2015 02: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s.Chiam 发表于 18-4-2015 09:57 AM
如果屋子是女方买的 女方供的,可是注册的时候联名男方的名字在上面 那么男方抢得走这屋子吗?

如果是单方面离婚, 法官会看双方的对房子的贡献(contribution )来判断任何一方能分到多少。例如谁供屋子, 他有没有帮忙给头期,律师费, stamp duty, 装修,帮忙做家务等等。 。。双方面的看双方的意愿。通常要得到屋子的那一方, 要负责换名的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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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4-2015 05: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s.Chiam 发表于 18-4-2015 09:57 AM
如果屋子是女方买的 女方供的,可是注册的时候联名男方的名字在上面 那么男方抢得走这屋子吗?

Samantha Chong说得对。
要补充的是因为这间屋子是联名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你和他各自拥有这间屋子的50%业权,
谁都不可能因为离婚而成为唯一的业主,
但法官会根据双方对这间屋子做出的贡献而分配双方最终的业权。
如果想要卖或refinance都必须有两个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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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4-2015 06: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ayseong 发表于 19-4-2015 01:49 AM
我在新加坡工作也有RM4500,如果申请法律援助说我自己失业最近在两边做散工可以吗?他们查得到吗?我工作也 ...

申请法律援助是必须提供pay slip的,
如果你失业,他们会问你靠什么过活,
如果你说储蓄,他们会叫你出示你的Bank Statement。

至于赡养费方面我就不太清楚了。
但估计如果女方不同意你所说的monthly income,
她的律师可以要求你提供最新的pay slip。
对吗? Samantha C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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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4-2015 08: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迷茫羔羊 发表于 19-4-2015 06:07 PM
申请法律援助是必须提供pay slip的,
如果你失业,他们会问你靠什么过活,
如果你说储蓄,他们会叫你出 ...

现在我是申请分居,第一次调解的信还没来,大概在1个后。大概问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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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5 05: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否确定下:男方不可能得到女儿的抚养权。

是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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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15 04: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律师吗?我想办离婚,可以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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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15 05: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你们谁能介绍 离婚律师给我, 以备需要 .请私下PM 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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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5 04: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arc 发表于 21-8-2015 05:28 PM
请你们谁能介绍 离婚律师给我, 以备需要 .请私下PM 我

谢谢

你要的律师是哪里的?我找的是JOHOR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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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5 08: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怎样申请法律援助?
在槟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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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5 06: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ayseong 发表于 23-8-2015 04:06 AM
你要的律师是哪里的?我找的是JOHOR的。

我找的是 在KL or Negeri Sembilan 都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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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8-2015 06: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arc 发表于 23-8-2015 06:02 PM
我找的是 在KL or Negeri Sembilan 都可以 。

除了jb,其实kl的案子我也是有接,介意让我知道你的状况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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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8-2015 12: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了解離婚程序....@elvis_chai 請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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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8-2015 11: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现在是处于分居状态,应该先申请分居还是直接申请离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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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8-2015 02: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ei8998 发表于 28-8-2015 11:40 AM
如果现在是处于分居状态,应该先申请分居还是直接申请离婚比较好?

如果结婚超过两年基本上其实不用顾忌分居不分居,可以直接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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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15 10:5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popia123

直接walk in 吧。槟城的在高庭对面,和kapal singh & co 同排。 Mainland 的在北海法院,ecotel 同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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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ia123 + 5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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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9-2015 04: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KL,婚前买的屋子联名,loan我单人的名。
可以PM我离婚+屋子割名的律师资料和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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