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心妹妹出写真,却因为有不当照片而引起争议。/网络照片)
香港有“美心妹妹”之称,年仅6岁的杨铠凝(Celine),今年在香港书展推出《童萌时光》写真集。不过当中照片包括换衣服及擘脾露出小内裤等动作,被指意淫及有卖弄儿童色情之嫌,防止虐待儿童会更指相片令人感到不安。
负责该写真集的摄影师Ronald Lam,接受电台访问时,就强调该写真集以童真卖萌为主题,还说思想变态的人就算看到树都会胡思乱想,又指拍摄时未有指导美心妹妹做任何动作,完全是“随拍”,故不明白为何外界要有色角度去看这写真。
Ronald强调,他是从美学角度去选择,只是承认当时没有从家长角度去看,杨铠凝的家长亦没有参与选照片过程,在出版后才送给她们,不过他认为社会不应以过分道德规限去审视。他形容写真集的照片全部都有衣服覆盖,没有露出任何器官,所以不明白为何看小朋友会有不安的感觉。
(风波越闹越大,结果签名会取消,写真集下架。/网络照片)
不过,这起风波争议越来越大,电影报刊办截至昨天下午5时共收131宗投诉。在一片反弹之下,出版社Popcorn Publishing Ltd.取消签名会,而《童萌时光》写真集在昨天在书展下架停售。
制作该写真集的摄影师兼出版公司Popcorn Publishing Ltd负责人Ronald Lam更发表声明,表示今次Celine的相片集是经由该公司邀请,Celine及其家人在义务情况下参与拍摄。其原意只想捕捉Celine生活的每个角度,去拍摄今次的相片集;由于过程紧密,在相片集出版前,未能与Celine及其家人确认相片集的内容下便推出,对Celine及其家人造成极大的困扰,深感抱歉,故此决定把相片集下架。
警方发言人过后也证实接获相关部门的转介及市民的投诉,指怀疑有关刊物内容涉及儿童的不当照片,秀茂坪警区刑事调查队第7队已就事件进行调查。
警方强调,根据香港法例第579章《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第3条,任何人印刷、製作或发佈儿童色情物品,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0万元及监禁8年;而任何人管有儿童色情物品,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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