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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员行窃被逮遭脱衣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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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8: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图片来源:星洲日报)



前警员结伙行窃被发现,试图利用旧警察证件脱身,遭公众毒打、脱光衣服示众!吉兰丹州总警长拿督玛兹兰今日声明,男子4年前已遭警队辞退,他促请民众勿将此案误传为警员干案,进而抹黑了警队形象。


上述案件于本月2日晚上约9时30分,在兰斗班让的甘榜瓜丁宜一间民宅发生。案发时,事主刚返抵家门,碰巧见到嫌犯干案后准备离开,事主见状马上呼叫村民求助,合力将嫌犯逮住。


据悉,男子被捕后出示警察证件,要求释放,不料村民听后大怒,愤而狂殴对方致头破血流、肋骨折断。


新闻来源:http://news.sinchew.com.my/node/446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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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8: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搞到这个地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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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在警队里太久了,以为是Polis Raja Di-Malaysia.
还以为警察证件可以放他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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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他们单独一个人,又没有枪的时候,好像鹌鹑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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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前警察?
退出警队以后警察证不是要回收?
为什么会谣传警队打抢?最后还不是因为警队自己不competent,没有遵守SOP把警察证回收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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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一下那个拳王又出来示威了,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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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究竟是怎么丢了警察工作这个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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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是在职的也会说炒掉的啦,难道一般人能够去查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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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快人心之举,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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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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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ouisgoon 于 8-10-2015 09:42 AM 编辑

为什么一定要使用暴力,虽然说他是很不对的,但是打人的也是不对。这样的做法只会增加更多仇恨更多的不太平。不可以使用别的方法给他回头的机会吗。有话好好说,毕竟他曾经也为了人民服务过。也未必全部,视情况而定,有些真的不值得原谅,就好象26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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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净莲妖火 发表于 8-10-2015 09:05 AM
警察?他们单独一个人,又没有枪的时候,好像鹌鹑酱的

有槍的時候也不覺得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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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解释 发表于 8-10-2015 09:10 AM
前警察?
退出警队以后警察证不是要回收?
为什么会谣传警队打抢?最后还不是因为警队自己不competent, ...

分明就是在職警察,然後漏夜打一份【解僱信】,back date 回四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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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子被捕后出示警察证件,要求释放,不料村民听后大怒,愤而狂殴对方致头破血流、肋骨折断。


警察的地位比小偷更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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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工作可以加入红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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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夏 发表于 8-10-2015 09:46 AM
男子被捕后出示警察证件,要求释放,不料村民听后大怒,愤而狂殴对方致头破血流、肋骨折断。
...

因為知法犯法,更該打

希望雞雞也有這種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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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殴打‘前’警员

罪更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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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夏 发表于 8-10-2015 09:43 AM
分明就是在職警察,然後漏夜打一份【解僱信】,back date 回四年前。。。

你sure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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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gundamwing 发表于 8-10-2015 09:49 AM
因為知法犯法,更該打

希望雞雞也有這種下場

小說寫到董卓身上的脂肪肥膏,能燒三天三夜;納吉的 26 億,換成一元紙幣,也能燒三天三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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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5 09: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必須通過代表律師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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