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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银行错给的1380万 大马留学生:以为是父母汇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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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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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只能证明有尝试联系女孩.................但无法证明女孩在逃避
法庭是讲求证据的, 女孩是否逃避这点bank无法证明
女孩只要轻松的回应她刚巧不在家, 电话刚巧没接听.................一切都推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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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1: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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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limited overdraft 的卡本来就是拿来使用的,拿来使用怎么有错呢?
obama如果给了你美国核弹发射的密码,通过国会授权你自行使用的权利,没有限制你使用,那么你拿来发射核弹还真的不违法。最多只能骂你没有好好使用这个权利(就像很多人骂这妹子把钱拿来买奢侈品),但你的行为的确是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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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1: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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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比喻不对............obama给了我密码, 我用了是没错
错的是我伤害了马来西亚, 因为伤害马来西亚是方法的
相对的, 银行给了overdraft女孩, 女孩用了没错(法律上)
如果女孩用这笔钱杀人, 放火那她就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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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1: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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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笨无比 发表于 25-5-2016 01:44 PM
银行只能证明有尝试联系女孩.................但无法证明女孩在逃避
法庭是讲求证据的, 女孩是否逃避这点bank无法证明
女孩只要轻松的回应她刚巧不在家, 电话刚巧没接听.................一切都推翻了
所以理据就是那个女孩的行为是不是reasonable的,如果银行可以证明它每五分钟通知你一次,每天上门找你还找不到你,那就很有可能你是在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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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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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在超级市场,有人拿一盘饼干请你试吃。你吃了。
过后他喊你,小姐小姐,我拿错试吃的饼干了,刚才我给你吃的是名贵饼干,是要拿来卖的,一片一百元,请你快点付我钱。
你觉得这有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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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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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笨无比 发表于 25-5-2016 01:47 PM
你的比喻不对............obama给了我密码, 我用了是没错
错的是我伤害了马来西亚, 因为伤害马来西亚是方法的
相对的, 银行给了overdraft女孩, 女孩用了没错(法律上)
如果女孩用这笔钱杀人, 放火那她就错 ...
她没杀人放火,她贪了银行便宜而已。而这个行为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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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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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她在bank開戶的時候已經有sign agreement沒有透支權限還有裡面有提到如果有任何銀行的信息錯誤或transaction error要告知銀行,所以銀行可以對她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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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1: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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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面都说了"可能"在逃避..............
你上面说得很明显了, 证明银行很努力的联系女孩, 但无法证明女孩在逃避, 因为"可能"
我要强调的是银行无法证明这个"可能", 一切疑问利益归于被告
因为世界上能确定这个"可能"的就只有女孩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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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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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上绝对是错误, 法律上很难定她罪因为事情是bank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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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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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道理,因为如果饼干放在试吃区的话你可以正当理解为这是试吃的。但说真的,正常人会正当理解自己应该得到一张unlimited card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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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1: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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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银行一开始是没打算要告她的。主要还是她接下来的行为让银行不得不这样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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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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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银行就以这点为提告............
但那女孩很聪明的回答以为是父母给的............那她就escape了错误信息不告诉银行, 银行的控告就不成立了
世界上能确认这个"以为"的就只有女孩本身
除非bank能出示实据证明女孩早知道不是父母给的, 但貌似bank没有这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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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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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我很赞同...............
银行的目的是尽量拿回钱, 所以想办法以告她为由先扣留她, 这段时间可以查回失去的钱和跟她家人negot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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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2: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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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解。因为这是银行自己的权限,银行有权给任何人任何卡。消费者无从得知银行在什么情况下才会给出黑卡,所以自然也不该为银行的错误付出。
如果要以此来做理由,那么便可以反问,怎样才可以正常得到一张 unlimited card?月入五千你认为不够,那么月入五万呢?月入六万呢?要月入多少万,才能正当理解自己应该得到一张 unlimited card?法律不存在这个界限,那么月入多少的人才能正常理解自己应该得到一张 unlimited card?
就像我前面举的例子,银行给你一张金卡,你收不收?银行认为你的信用额度可以达到八千,你接受不接受?然后过两个月后,银行转过头来说你欺诈,说你的收入根本不该得到金卡,说你的信用额度根本不该达到八千,银行有没有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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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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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很客观, 女孩只要说"我是有可能得到一张unlimited card的, 就算当时contract上列明不会, 但bank还是提供了所以我就用"
你要如何证明她错?
举证要在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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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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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还吵没完。人家家里大把钱,人家不急反倒是这里的网络键盘手急。
有钱就是任性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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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2: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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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在辩论是好事, 这本来就是论坛的功用.............这不是吵
辩论点都是有points的, 不是济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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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2: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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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论点可是你说,我只是让你确认你的论点。我是表达无论有没有阴谋的成分,是已经定局,故不重要。
法律上定义欺骗行为,是通过欺骗,隐瞒,误导,或是在知情下利用已经不利于对方的状况,让对方蒙受损失,法律就定义是欺骗。
你的信用卡的例子为例,信用卡的申请表格必有卡的种类,让你选择:-
Credit Card*:
Platinum Business (Mastercard)
Hong Leong Infinite (Visa)
Mach Signature (Visa)
每一张卡必有卡类可允许的上限,在现实中,如有这种失误,必是系统问题。
请举可比性的例子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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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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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pre approval card, 你还是需要向银行说,你接受,银行才可以开通你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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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2: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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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aryewkun 于 25-5-2016 02:34 PM 编辑
法律上定义欺骗行为,是通过欺骗,隐瞒,误导,或是在知情下利用已经不利于对方的状况,让对方蒙受损失,法律就定义是欺骗。
按这样定义,做生意之前还得去知道对方会不会因此而蒙受损失?你去买一碗面,还得知道对方会不会因为把面卖给你而亏损?如果对方会因为把面卖给你,而蒙受亏损,就定义是欺骗?
按这逻辑,我买二手屋子,我知道对方正急着用钱,我还不能跟他砍价,以免他卖得太便宜,变成“在知情下利用已经不利于对方的状况,让他蒙受损失”。
这想法实在是太奇葩了。请恕我无力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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