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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蝶广场偷手机青年罪成 判监4个月罚款1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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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4: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蝶广场偷手机案今日裁决!


推事基于辩方无法成功挑起合理的疑点,宣判涉嫌偷手机的巫裔青年沙鲁安华罪名成立,监禁4个月以及罚款1千令吉。


不过,推事随后批准辩方提出的延缓监禁要求,但被告必须立即支付罚款,否则将以监禁5个月取代。


23岁的沙鲁安华于去年7月11日下午在武吉免登刘蝶广场底楼的Techasia Boutique手机售卖店,偷走一台价值800令吉的手机,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建筑物内偷窃),罪成的最高刑罚是监禁10年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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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http://news.cari.com.my/portal.php?mod=view&aid=82536



并没有指控破坏公众秩序和公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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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4:2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h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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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4: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MOS5566 于 24-5-2016 04:36 PM 编辑

“選擇性”小懲小戒  達不到以儆效尤  很難服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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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4: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才4个月, 这样子的应该判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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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4: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搞到酱大条,才做戏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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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4: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拆店罪行不用审讯吗?
还结党殴斗, 引发种族冲突.

四个月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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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4: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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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罪之有?罪從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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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4: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4個月,還是暫緩入獄,
只是提控這條馬來英雄偷竊罪而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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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4: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通人坐牢10年,hero就坐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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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5: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如何,终于证明他有罪,
那些之前出来维护他的人现在可以出来向手机业者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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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5: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马来人怎么面对这个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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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6: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對於單野冇嘢講.. 你哋鍾意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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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6: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英雄莫問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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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6: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4个月的牢狱而已??
为什么那么少?因为它是打枪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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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6:1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民族英雄必须自便?污桶没提供法律援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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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6:2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他菊花开,开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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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7: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能这样对待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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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8:1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4个月?揪众打人,恐吓,刑事破坏,伤人这些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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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8: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破坏公众秩序和公物??
不要太过分喔
现在做戏给你们看已经很给脸了,还要求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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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8: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场的損失都不止一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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