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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在院子里建池塘养鱼却被令拆除,理由是为了保障窃贼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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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6 01: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他在院子里建了两个池塘却被房屋租赁协会要求拆除,他们给出的“荒唐原因”让人觉得这个世界真的没救了!
这绝对是大多数人听过最荒唐的理由!
在自家院子中设置池塘养鱼,听起来就很浪漫。但62岁的英国牛津郡阿宾顿镇楠梓Kevin Sheehan却收到房屋租赁协会的通知,要求他将花园中的两个池塘都拆掉。Kevin的池塘中养了很多鱼,自然不愿意答应这个要求,屋租赁协会说出的原因更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Kevin一直很喜欢饲养观赏鱼,他在自家院子中设置了2个池塘,里面大约有80条鱼,其中大部分是锦鲤和金鱼。因为鱼儿繁殖太快,原本的池塘不够大,他将它们转移到了另一个小池塘中,并将原本的池塘扩建。


▼没想到他还没来得及动工,就收到了房屋租赁协会寄来的信。信中要求他在3周内把院子中的2个池塘都拆除,因为他家的花园围栏过高,如果有贼翻墙而入,会因为看不到里面的场景失足掉落大池塘。而且那个小池塘也不安全。


这让Kevin非常愤怒。他认为房屋租赁协会给出的理由很荒唐,他还找出了租赁协议,表示里面没有关于池塘的要求。为了保障窃贼的人权,就要求别人将院子中的池塘都拆掉,这根本不合常理。那些鱼也是小生命,没有池塘,它们该怎么办?

图文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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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6 08: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达国家在贼都有人权,落后国家有钱就有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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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6 09: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家里也不可以养狗。。。违反窃贼的人权,狗会咬贼。。。

警察也不用了,要来做么?抓贼违反窃贼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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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6 12: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理由够荒唐,难怪他如此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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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6 03: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个国家做贼做到最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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