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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属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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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16 12:00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属灵」这回事有很多不同诠释。然而一般易而可见的会是他常来教堂,他有服侍,他说着“属灵”的话(比如赞美主、哈利路亚、阿门),他懂很多圣经知识等等。来到这里,大家只能透过你的文字来认识你是个怎样的基督徒。

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回来这里,但看到好些卫道者仍活跃。你们别来无恙吗?:) 让我回想自己从前也常捍卫信仰,只是差别在从前较年轻血气方刚(如今也没有成熟很多。哈!)。虽说为真理辩解但实情更想为了理高压人。讥笑、反问、喧闹什么都来。。。绊倒非信者甚至基督徒。

懂圣经知识多不代表你较属灵。反而人家从你属灵的果子来辨认你真正「属灵」的真伪。有些网友一开口或用什么态度,用什么词,以什么口吻来说话,就能认出他是真心来讨论,或是纯粹打发时间来捣蛋。还真的有些“有心人”说了一些真的愚笨,站不住脚又矛盾的理论来攻击,不损他真的会内伤。可是这就不是上帝的形象。我们是按祂形象造的,这些反差是原罪或那恶者怂恿我们。我们再也不是为真理站台而是为赢而赢!

对他们该有的态度应该是怜悯,甚至为他们代祷。他们会来这里辩,可见上帝是爱他们的。不管最后他们选择这信仰否,福音的确是向他们宣扬了。问题是,你传的福音里是否掺杂了一些不必要的物质?你的态度就导致福音变质。你的态度里有属灵的果子吗?

我还真的要谢谢那些真心讯问,甚至刁难的非信徒。他们不是随便胡说八道,而是以花心思想法子找“不合逻辑”的问题来问。「信仰」不是完全可以证明的,但「信仰」还是可以被证明。「信仰」的真义来自「信」。至于这「信」来自从前祂曾以不同方式来证明自己而累积的证据。

我还是会笔战但我更盼望有素质的刁难者参与。你们让我想的更深入,更广,更多学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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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16 01: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eechan 于 27-9-2016 01:15 AM 编辑

不如, 由你來作一個示範


有問:
耶穌為什麼這麼說?
馬太
5: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蠻歧視婦女的言論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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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16 12: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個真得救的人都有聖靈在他裡面帶領他,這在信徒裡面的聖靈就是那"是靈的基督"(林前15:45下,林後3:17)。今天的他是這個樣子,再過些年日後再回頭去看他時卻不一樣了,變得更像神的兒子基督了--這就是聖靈的帶領,叫他在靈命上成長,能以「長到基督豐滿身材的度量」(弗4:13),這樣,他就是屬靈的人了。若這個人經過多少年後還是沒有改變,還是和當初信主得救時沒有兩樣,他就沒有在靈命上成長,並不是他裡面沒有聖靈,而是他不願意降服下來接受那在他裡面聖靈的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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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16 12: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eechan 发表于 27-9-2016 01:14 AM
不如, 由你來作一個示範


有問:
耶穌為什麼這麼說?
馬太
5: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蠻歧視婦女的言論哩

並不是岐視婦女啦,因為主耶穌在前面也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就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5:28)--這是對男性說的。因此,主耶穌是兩面平衡的,並非那些斷章取義的人所說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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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9-2016 02:4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以此问题来试我的修养?或说借此让我示范圣灵所结的果子?谢谢你。但我觉得在此帖延伸谈论其他课题不太适合,因此帖是讨论基督徒靠上帝圣化我们的态度。然而我还是试着去找下此问题的解答。只是让其他人费解的是,既然你们答不到一些问题甚至存在矛盾的问题,为何你们还选择信这信仰?!这才是核心关键的问题!

我们的信仰或信的方式是「先信」,然后在「信里」去找答案。就算找不到答案,仍去信。但倘若「先刁难挑战式的怀疑」,不管最终答案是否真的存在,它仍然是值得怀疑的,因里头存在不服气。就算让你看见了神迹,你仍能反驳。。。看起来「先主观」接受的方式接纳真的破坏了理性的思考、迷信、或不客观。但在客观之上的层次,坚决选择「主观的相信」,这是因为它会是一种“动力”或“方向”推着你去寻找答案。这会是一个途径但重点不是找答案而是相信及认识上帝。否则“非常理性的客观”寻找答案,这种方式会锁着你找答案。先要接受一个事实,有些问题是永远没有答案!没有答案的,就只能用信来信。这信的根基是来自从前祂已“展现”自己。这些见证还真的很因人而异的感动。它可能会提升你的信心或你只是一个“哦”字来回应。它可能在别人眼里视为再平凡不过的事,但对你而言可能是今生依靠来见证上帝的凭据。

不好意思,上面论述其实也不符合主题。只是对我甚至纳闷的非信徒而言,这是我们如何去接受这信仰的方式,视为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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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9-2016 02:4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了,暂且试着回你正题。这节“完整”的记述可以在其他福音书可以找到。
「太5:32」
(和合本简体) Matthew 5:3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新譯本)        可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如果不是因她不贞,就是促使她犯奸淫;无论谁娶了被休的妇人,也就是犯奸淫了。
(原文直译)        但是我告诉你们,
每一个休离他的妻的人
除了为淫乱的缘故,
就是叫她犯奸淫了;
无论谁娶这被休的妇人,
也是犯奸淫。

「太19:9」
(和合本简体) Matthew 19:9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新譯本)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如果不是因为妻子不贞,就是犯奸淫了。」
(原文直译)        我告诉你们,
凡任何人…休他的妻,(…处填入下一行)
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
又娶的别的人,
就是犯奸淫了。

「可10:11」
(和合本简体)  耶稣对他们说,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
(新譯本        )他对他们说:「谁休妻另娶,谁就是犯奸淫,得罪了妻子。
(原文直译)        他对他们说:
「凡任何人休他的妻
且娶另外的人的,
就是向她犯奸淫;

「可10:12」
(和合本简体) Mark 10:12 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
(新譯本        )如果妻子弃夫另嫁,也是犯了奸淫。」
(原文直译) 且若她离弃她的丈夫
嫁另外一个,
她是犯奸淫。」

「路16:18」
(和合本简体)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
(新譯本        )凡休妻另娶的,就犯了奸淫;娶被丈夫所休的,也是犯了奸淫。
(原文直译) 凡休离他的妻娶另一个的
就是犯奸淫;
那娶从丈夫被休离的也是犯奸淫。」

虽然我已尝试列出很多有关或供参考的经文,然而还是很粗略,甚至可能不合适。圣经原文是希腊和希伯来文,我们所读的是翻译过来的,所以一定有偏差。就如倘若你一定要追根究底研究butterfly“牛油飞”,一定找不到答案。其次取的经文还要看上下文。你取的经文是耶稣在祂述说的一个引用,而那时不是针对说婚姻的课题,所以“断章取义”的研究是不妥的。那时或这段取自耶稣在说着八福里延伸的论述。

你的问题是,这个无辜被休的妻子,她似乎从此被定为不能再娶她,否则任何人娶她就变成犯奸淫,问题好像只落在她身上这样,甚至从前再娶的男人就没有问题。

其实我觉得圣经以文字记述的会“很有限”,因好多可能存在想问的细节性问题无法被回答。最终会变成个人解读或认为的神学。然而它还是有它的原则或准则存在。“心安理得”或“凭良心”会是其中一个接受的方式。好多这些额外附加的说明还是需要补充,否则很容易最后被视为“马后炮”。。。再回正题。

婚姻在我们信仰里是个盟约。盟约是不能解的,除非是死使约结束。然而耶稣也有说明婚约可以解或离婚的理由是因其中或双方犯奸淫。婚姻不是因为你喜欢我,或我喜欢你就在一起,不喜欢彼此就离婚。婚约甚至可以视为签生死状!只是后来的人想法子来离婚,但这不是神的心意。「约」对神来说是无比严肃,就正如发誓一样。永生永世都不能悔!从前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誓,祂都必须遵守。虽然祂三番四次因以色列人气到炸甚至想要以摩西的后裔代替以色列人,但祂还是持守了。这是上帝的“无能”。祂不能背叛自己所起的约,祂不能不圣洁,祂不能不爱。。。

你这节,我借着其他经文原则参考的解读是,坚决休妻的男人,若她没有犯奸淫的,就是迫使她一同或承担犯奸淫的罪。她背着犯奸淫的罪就不可以再婚了,这包括那个休她的男人!两人的结婚就是从此“二人成为一体”。一体后就从来没有“撕裂”成从前二人的可能性或离婚,除非犯了婚姻大忌——奸淫。即是主动已背上奸淫的罪就不可再继续犯罪。圣经有说过有不信的坚持要离开,就让他离吧~问题不在自己而是对方,只是你仍因着从前的约所束缚所以不能再结婚,除非对方已死去。

我们在信仰里真正的婚姻观是这样的严肃!对待约是这么“苛刻”!这就延伸到为何基督徒不可以与非信徒结婚。信徒或非信徒不在与它们的名称。若信徒行着非信徒的样式或行为,他仍是非信徒。坚决要一个非信徒守基督徒的约,岂不是要他的命?他们坚持结婚,但非信徒却也坚持不守基督徒的生活方式或认同基督徒的价值观,那么可不是苦了那个基督徒?在外在来看,非信徒可以选择或随心所欲,基督徒则需要有很多约束。然而实质是基督徒需要选择「对」的事物来被束缚,而非信徒对「对错」自行选择。基督徒需要向神交代因他们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

这里说的非信徒的定义其实很粗略或太广了。里头有「有神论」、「无神论」、“其他论”或“其他综合论”。我无法对其他基督徒以外的人一一做详细的评述。我只讲自己可以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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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16 10: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hoAmI 发表于 27-9-2016 02:47 PM
哈哈!以此问题来试我的修养?或说借此让我示范圣灵所结的果子?谢谢你。但我觉得在此帖延伸谈论其他课题不太适合,因此帖是讨论基督徒靠上帝圣化我们的态度。然而我还是试着去找下此问题的解答。只是让其他人费解的是,既然你们答不到一些问题甚至存在矛盾的问题,为何你们还选择信这信仰?!这才是核心关键的问题!

我们的信仰或信的方式是「先信」,然后在「信里」去找答案。就算找不到答案,仍去信。但倘若「先刁难挑战式的怀疑」,不管最终答案是否真的存在,它仍然是值得怀疑的,因里头存在不服气。就算让你看见了神迹,你仍能反驳。。。看起来「先主观」接受的方式接纳真的破坏了理性的思考、迷信、或不客观。但在客观之上的层次,坚决选择「主观的相信」,这是因为它会是一种“动力”或“方向”推着你去寻找答案。这会是一个途径但重点不是找答案而是相信及认识上帝。否则“非常理性的客观”寻找答案,这种方式会锁着你找答案。先要接受一个事实,有些问题是永远没有答案!没有答案的,就只能用信来信。这信的根基是来自从前祂已“展现”自己。这些见证还真的很因人而异的感动。它可能会提升你的信心或你只是一个“哦”字来回应。它可能在别人眼里视为再平凡不过的事,但对你而言可能是今生依靠来见证上帝的凭据。

不好意思,上面论述其实也不符合主题。只是对我甚至纳闷的非信徒而言,这是我们如何去接受这信仰的方式,视为很重要



討論壇上的一個現實:帖文愈長,
有與趣讀的人愈少。

你發帖, 都是想有人讀罷。。。

要抒發個人情感, 開個部落格更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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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16 10: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hoAmI 发表于 27-9-2016 02:47 PM
我们的信仰或信的方式是「先信」,然后在「信里」去找答案。就算找不到答案,仍去信。


在初信, 未信的人眼裡, 
你這樣是叫隔山買牛。

你去買一份保單, 投資基金, 是不會問清楚才買的嗎?
經紀對你說: 「你買了便知有甚麼承保的了」

用這種話對初信, 未信的人說, 我認為不合適。
猶如學武, 一入門, 師傅便傳你『手中無劍, 心中有劍』的武術境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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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16 10: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hoAmI 发表于 27-9-2016 02:47 PM
「太5:32」
(和合本简体) Matthew 5:3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新譯本)        可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如果不是因她不贞,就是促使她犯奸淫;无论谁娶了被休的妇人,也就是犯奸淫了。
(原文直译)        但是我告诉你们,
每一个休离他的妻的人
除了为淫乱的缘故,
就是叫她犯奸淫了;
无论谁娶这被休的妇人,
也是犯奸淫。



不明白你拿來一堆不同譯本作比較的用意。
莫非你是想說『男人娶被休女子是犯姦淫』是翻譯上把原意扭曲了?
是「信耶穌得水牛」, 變了「信耶穌得永生」之誤?

看你的所謂(原文直译), 也不見得是與上邊兩個譯本意思有大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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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16 10: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hoAmI 发表于 27-9-2016 02:47 PM



你取的经文 (太5:32)是耶稣在祂述说的一个引用,而那时不是针对说婚姻的课题,所以“断章取义”的研究是不妥的。那时或这段取自耶稣在说着八福里延伸的论述。




這個勉強給你說得過去。
太5:32 與耶穌山中講話一大堆中的一個話題。

那麼, 在太19:9 , 法利塞人便明刀明鎗地向耶穌題問了。
考耶穌的, 正是對休妻的見解。


太5:32  與 太19:9 有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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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16 10: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eechan 于 27-9-2016 10:07 PM 编辑
WhoAmI 发表于 27-9-2016 02:47 PM


然而耶稣也有说明婚约可以解或离婚的理由是因其中或双方犯奸淫。



由舊約的土師年代至耶穌年代, 
女人犯姦淫, 根本不是懲之以休書,
是拿到廣埸上以石砸死。


「Matthew 19:9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
你覺不覺得這話與當時社會背景不相配?
或耶穌是另有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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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9-2016 10:4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_long 发表于 27-9-2016 12:32 PM
每個真得救的人都有聖靈在他裡面帶領他,這在信徒裡面的聖靈就是那"是靈的基督"(林前15:45下,林後3:17)。今天的他是這個樣子,再過些年日後再回頭去看他時卻不一樣了,變得更像神的兒子基督了--這就是聖靈的帶 ...

你的用词仍然好另类,与一般“大宗派”或传统教会用的字眼不同。当然,反观基督徒在其他人眼里也一样奇怪。相信我们能明白的真理大概会是1+1=2.1或1.9,不太完全。只要不是ABC或DoReMi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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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9-2016 12:35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hoAmI 于 28-9-2016 12:45 AM 编辑
beechan 发表于 27-9-2016 10:02 PM
討論壇上的一個現實:帖文愈長,
有與趣讀的人愈少。

你發帖, 都是想有人讀罷。。。

要抒發個人情感, 開個部落格更合適。


哈哈!这个我明白。在资讯发达的年代,太多东西要吸收或关注了。但我相信“有缘人”才会对它有反应。就算有些东西读上上千遍,未到时间,你不会有反应。时机到时,有些东西你从前不懂的,但后来竟然从你的口全新的理解出来。甚至有些矛盾你如今未能解的,但当你遇到同类人,你和他“同病相怜”,试着开导他,最后答案由你口中帮助他,自己给自己找到答案。我相信上帝喜悦我们人与人之间爱的团契,有共同信仰的聚集叫教会。

未上面子书,或面子书未流行前,我是在这里逛。过后才“移居”去那里。那里是我的部落格但不是很多人对信仰有兴趣。平常工作读书累了,那里还有心情读这些长篇大论的东西?当然是分享生活点滴,吃什么,玩什么。这里设定为基督信仰讨论,所以那些对信仰有兴趣的,自然会来这里。算是志同道合吧~我背后的动机会是对上帝的话语发现新大陆,那是让人兴奋的!与共同“嗜好”或慕道友一起思想上的交流会是好事。

在初信, 未信的人眼裡, 
你這樣是叫隔山買牛。

你去買一份保單, 投資基金, 是不會問清楚才買的嗎?
經紀對你說: 「你買了便知有甚麼承保的了」

用這種話對初信, 未信的人說, 我認為不合適。
猶如學武, 一入門, 師傅便傳你『手中無劍, 心中有劍』的武術境界嗎?

嗯。。。我觉得比喻确实会能尝试带出另一个可能解说,让人浅易明白。但有些不会适合。我们的信仰不是用理论去探讨,而是进入里头尝尝主恩。保险是发生事时才用的着,信仰是一直持续的去验证。你以为我们基督徒真的那么盲目迷信吗?我们对自己信仰仍会怀疑!尤其多谢你们真正努力找出未能明白的。因为我们其中好多人会拥护主子,未思想就先说祂对。然而不是每个基督徒都有足够的思考能力。可是他们却已在主恩典中享受。他们无法用言语、文字或任何方式来表达,但他们的生命与喜乐会是我们无法明白的。因我们仍会在研究这些果效来自何处。。。

不明白你拿來一堆不同譯本作比較的用意。
莫非你是想說『男人娶被休女子是犯姦淫』是翻譯上把原意扭曲了?
是「信耶穌得水牛」, 變了「信耶穌得永生」之誤?

看你的所謂(原文直译), 也不見得是與上邊兩個譯本意思有大異。

用不同译本可是很重要的!倘若你有观察,好些刁难者是刻意紧抓着和合本的字眼来开炮。就好像我之前说的“牛油飞”。就算引用了其他译本,他们还是会说你们的上帝这么厉害,为何你们还用“错翻译”的文本。。。这些还真的是其次,现在我没心力去理他们了。如今我用的仍是翻译本所以不同译本的引用是为了尝试达到更贴近本义。一个问题可是牵连好些出处,好多思想,很多思考,很多联想。无法给一个是或不是歧视妇女的答案。

我的引用原文翻译,(其实是翻译经文的apps,我不会原文)其实还是很薄弱的。若有攻读语文系的,一个字还存在可能的意思!单单以华语与英文的动词对比就能明白了。「我去厕所」。英文的会是go, went, gone等等。我说的是(会有)可能性,然而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回应「男人娶被休女子是犯奸淫」,我是接纳的。这不是只针对女子一方而是双方,因他们签了生死约。我之前说了我们信仰中的婚姻观不是你爱我,我爱你这么简单。这是约,这是承诺,这是在上帝面前的发誓。曾有人不是试探耶稣说,摩西的年代不是禁止离婚的吗?为何如今又可以呢?耶稣不是回答说是你们一意孤行吗?《太19章》和《可10章》。

這個勉強給你說得過去。
太5:32 與耶穌山中講話一大堆中的一個話題。

那麼, 在太19:9 , 法利塞人便明刀明鎗地向耶穌題問了。
考耶穌的, 正是對休妻的見解。


太5:32  與 太19:9 有不同嗎?

你说的这两节的,应该是同意思。

由舊約的土師年代至耶穌年代, 
女人犯姦淫, 根本不是懲之以休書,
是拿到廣埸上以石砸死。


「Matthew 19:9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
你覺不覺得這話與當時社會背景不相配?
或耶穌是另有所指.

说实在。。。这是个人以理性或合理的认为解说,不是圣经明文的。可能真的在某处有带出这含义,只是我没有读到,况且我没有读神学或专门研究圣经的。而且圣经没有针对全部事给与解说,那么就会是靠他个人解读成为个人的神学观了。我认为从前旧约上帝与他们这么近,说明什么不能做,但他们仍要犯罪,不死都没有用啦!可见上帝的“显现”真的无法真正使人信主。这是我认为的第一点。

第二点,从前人没有律法而犯罪,不算犯罪。上帝颁布的律法是细节性的,但祂目的是为了背后的目的或原则。法利赛人只专注其形,却没有本义。上帝岂不是曾说恨他们的献祭的油脂,全因他们没有实现本义。耶稣来到世上就是为了强调这些真谛。可是从前惩罚的死是否真的能阻拦他们犯罪呢?还不是一样?!

「死」在我们信仰里也和世界看法不同。它是总结人在世的身份,后来需要去交代你从前做的。所以死不可怕。怕的除了是未能脱离这世界观所影响之外,另外就是生前作恶多端,又不悔改。

针对你说的(我试着解读你的问题),律法是否因年代而有所改变?我自己很简约粗略的回应是「是的」,但原则不变。我相信会因你的领悟或意识而针对性的给予不同回应。但我的答案不一定会被极“右派”的信徒所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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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1: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hoAmI 发表于 28-9-2016 12:35 AM

嗯。。。我觉得比喻确实会能尝试带出另一个可能解说,让人浅易明白。但有些不会适合。



耶穌在福音中使用了上46個比喻, 讓人淺易明白天國的道。
耶穌都採用的方式,
我們應當學習多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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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1: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hoAmI 发表于 28-9-2016 12:35 AM
你以为我们基督徒真的那么盲目迷信吗?


你如何向他們展示出你不是『盲目迷信』呢?
但憑你上面的一句話:
「先信」,然后在「信里」去找答案。就算找不到答案,仍去信。

給人看成是『盲目迷信』的成份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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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1: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hoAmI 发表于 28-9-2016 12:35 AM
用不同译本可是很重要的!倘若你有观察,好些刁难者是刻意紧抓着和合本的字眼来开炮。就好像我之前说的“牛油飞”。就算引用了其他译本,他们还是会说你们的上帝这么厉害,为何你们还用“错翻译”的文本。。


同意, 參考不同譯本, 若發覺意思相差太遠, 
當是翻譯上的事。
但回到休妻另嫁另娶便是犯淫的一節,
不見得是翻譯上出了問題。

你尚未解決我的題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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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1: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hoAmI 发表于 28-9-2016 12:35 AM

无法给一个是或不是歧视妇女的答案。


很高興你這個坦白, 
不知, 就說不知。

外教人反基異仕鮮會到你面書, 拿這些經文對你說耶穌歧視婦女,
在論壇上卻不是罕見。

你現在可以說你不知,
但你有打算日後有人再對你如此問時, 
你仍是說: 「無法給一個答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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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1: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hoAmI 发表于 28-9-2016 12:35 AM
说实在。。。这是个人以理性或合理的认为解说,不是圣经明文的。可能真的在某处有带出这含义,只是我没有读到,况且我没有读神学或专门研究圣经的。而且圣经没有针对全部事给与解说,那么就会是靠他个人解读成为个人的神学观了。我认为从前旧约上帝与他们这么近,说明什么不能做,但他们仍要犯罪,不死都没有用啦!可见上帝的“显现”真的无法真正使人信主。这是我认为的第一点。

第二点,从前人没有律法而犯罪,不算犯罪。上帝颁布的律法是细节性的,但祂目的是为了背后的目的或原则。法利赛人只专注其形,却没有本义。上帝岂不是曾说恨他们的献祭的油脂,全因他们没有实现本义。耶稣来到世上就是为了强调这些真谛。可是从前惩罚的死是否真的能阻拦他们犯罪呢?还不是一样?!


講了一大堆漫無邊際的話, 
仍是未對題問有正面回應:

由舊約的土師年代至耶穌年代, 
女人犯姦淫, 根本不是懲之以休書,
是拿到廣埸上以石砸死。


「Matthew 19:9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
你覺不覺得這話與當時社會背景不相配?
或耶穌是另有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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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1: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hoAmI 发表于 28-9-2016 12:35 AM
第二点,从前人没有律法而犯罪,不算犯罪。


上主造亞當時, 向鼻孔吹了一口氣,
這是良知放入人心的比喻罷。
人有良知, 所以即使未有律法, 
也懂甚麼是對, 是罪。

正如亞當厄娃吃了果, 為甚麼要躲起來, 不敢面對上主?
為何該隠殺了亞伯爾後, 會害怕給人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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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1: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eechan 于 28-9-2016 02:00 AM 编辑

老兄行文, 還是抒發個人觀感佔多,
的確面書世界比較適合你, 「与共同“嗜好”」的一起好了。


論區卻是另一種世界,
有人來胡扯’
有人妖言惑眾,
有人挑釁, 趾高氣揚, (這類別最多哩, 我都屬這類別)
有人存心抺黑, 
誰管你內心想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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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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