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始终来自于完美的抄袭》书中曾提及:“抄袭不可耻,能赚钱才是王道!抄要抄得完美,模仿也可以有自己的品味”,鼓励人们参考别人的想法,用别人的成功经验,创造自己的财富。但在设计行业里,设计同行肯定会告诉你,他们最怕的就是:“Idea被抄袭了!”
近日,一名来自欧洲国家的21岁设计师Tom Anders Watkins揭发了我国一家广告公司Dentsu Utama在一项广告设计比赛中的获奖作品,涉嫌抄袭。 据报道,Tom Anders Watkins是在近日发现2015年的灵鹿奖广告创意大赛(Kancil Awards)中赢得银奖的作品,与他过去的设计作品雷同,感到非常惊讶,因为他本身并没有提呈作品参赛。 “之后我才发现,得主是来自于马来西亚的一家广告公司Dentsu Utama。” 左边的作品,出自于21岁设计师Tom Anders Watkins的手笔,发表于2014年4月。【作品原址:https://www.behance.net/gallery/16129389/Animal-Logos-Vol-1】右边则是大马广告公司的得奖作品。 得奖作品名为《Cross River Gorilla》,对象是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不过,可以看到的是,有关作品中的主角大猩猩,还有背景,都只是是和Tom Anders Watkins的原作调转了方向。 “难道颠倒了别人的作品,再加上一点点的变化,这样的作品也敢说自己是设计师吗?这真的非常可笑!” Tom Anders Watkins发现作品被抄袭后,曾在imgur上发帖抗议,谴责获奖的世界自然基金会(WWF)设计海报是抄袭他的作品,也在推特上尝试获取Dentsu的回应。不过,至今他仍未收到任何回复,但已经获得全球各地网友的支持,甚至要求他寻求知识产权律师起诉有关广告公司。 尽管如此,也有网友指出,Tom 要起诉有关广告公司窃取他的“想法”并不可能,唯一的途径只能将此事散播到各大媒体网站,取得大家的关注。
【佳礼记者 严纬芹 整理报道】 |
jac|kiez: 抄袭和参考只介于一线之差,前者就直接copy and paste 然后这里随随便便加一撇那里加一撇就当成是自己的作品/成品,而参考是是看到一样东西的不足,看到原创者未 ...
choon_siang 发表于 31-12-2015 06:23 AM
小弟愚見,用圓弧只是種創作方式。
實際上這一類的創意方式並不少見:apple、twitter和許多有名的Logo ...
choon_siang 发表于 31-12-2015 02:23 PM
小弟愚見,用圓弧只是種創作方式。
實際上這一類的創意方式並不少見:apple、twitter和許多有名的Lo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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