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银行在获得总检察长的许可后,星期四正式向一马公司(1MDB)发出行政罚单。对此,一马公司已经发出文告,表示尊重国家银行,也承诺会准时缴付罚款。 国家银行指出,一马公司没有遵守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这包括了国家银行在撤销一马公司于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的三项投资许可后,一马公司却未能将有关资金从海外撤回我国。同时,一马公司也未能提出相关文件或证据,证明他们无法将资金撤回大马。
国家银行规定一马公司必须在5月30日之前缴付罚款,但国行没有透露一马公司必须缴付的罚款总额。 随着一马公司被罚款后,国家银行对一马公司违反金融条例的调查也暂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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