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声明,国家银行的调查结果仅指出1MDB的国外投资批准,是基于不准确或不完整披露的讯息,但不等同于1MDB犯了欺诈、贪污、盗窃及洗钱等罪行。 1MDB强调,国行明确指出“……银行的结论是,1MDB根据1953年外汇管制法令要求所取得的海外投资批准,是基于不准确或不完整披露的讯息”,上述结论与(砂拉越报告)创办人克莱尔、潘俭伟、(前首相)马哈迪、(前副首相)慕尤丁及(前内阁部长)沙菲益阿达等对1MDB作出的欺诈、贪污、盗窃及洗钱等未经证实的指控,是很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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