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二人组陈杰毅和李美玲在2013年7月12日,于面子书上传了一张两人吃着肉骨茶,并附上“肉骨茶、香、美味及开胃”等字眼,进而引发轩然大波。 两人随后也因为上传色情照片被控以3项控状,分别为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2002年电影检验法令第5(1)条文和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
法庭今日宣判李美玲在煽动罪名下罪名成立,判处入狱6个月。不过,李美玲对此提出上诉,并获得暂缓执行令,展延监禁刑罚,她随后以2万令吉保释。 去年11月23日庭审开始时,只有李美玲出席聆审,而男被告陈杰毅已经潜逃至美国,因此不曾出席过此案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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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yaya 发表于 27-5-2016 12:21 PM
偷手机,坐4个月的牢。
贪污,做半年的牢。
这个却坐半年的牢。
真是瓦牢额
wuyaya 发表于 27-5-2016 12:21 PM
偷手机,坐4个月的牢。
贪污,做半年的牢。
这个却坐半年的牢。
真是瓦牢额
gaomin 发表于 27-5-2016 12:28 PM
要比,会给他气死,下判是看心情的,爽,就判你轻点,不爽,就判你重点,样衰的,只能怪你的命了。
wuyaya 发表于 27-5-2016 12:21 PM
偷手机,坐4个月的牢。
贪污,做半年的牢。
这个却坐半年的牢。
真是瓦牢额
rio90 发表于 27-5-2016 12:41 PM
她进去被狱警狂插
wuyaya 发表于 27-5-2016 12:43 PM
有些华人坐牢出来就成了穆斯林了,好可怕....在牢狱里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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