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Leo Burnett抄袭风波,继续延烧。 相关报道: 陈翠梅对此回应,Leo Burnett至少应该先说服她,他们并没有剽窃她的创作。由于暂时还未聘请律师,所以她自行写了“律师信”回击Leo Burnett。 她也在今日把信件上传到面子书,公开让大众阅读。信中主要有三项要求: 1.“阿爸的牺牲”剧本 陈翠梅透露,大荒影视公司在今年2月5日收到一封来自Leo Burnett的邮件,内容写着:“据我们所知,你觉得此广告影片和大荒影视在2015年月初所呈现的前期纲要有一些相似之处,这个前期纲要是从Leo Burnett为顾客所撰写的剧本“阿爸的牺牲”所衍生出来的。你也知道,我们并无意继续此前期纲要。” 陈翠梅在信中也提到,Leo Burnett在2016年6月29日的文告中表示,此广告的关键要素为橡胶园和小孩的性格设定。 为了能公平地比对两个剧本,陈翠梅要求Leo Burnett公开“阿爸的牺牲”剧本。 2.2014年12月23日前所写的故事
陈翠梅重申,Leo Burnett在没有经她同意下,使用她向他们提出的故事概念。她申诉,自己在2014年12月23日已和Leo Burnett创意总监James Yap提出其概念,她隔日更在讨论群组(Messenger)中将概念以文字方式传送给James Yap。陈翠梅附上讨论群组截图为证,要求Leo Burnett证明该公司在2014年12月23日前已出现类似故事。 3.2011年12月13日所发表的故事 陈翠梅把自己于2011年12月13日的微博帖文附上,证明自己在2011年就已经有此创作,并要求Leo Burnett出示在此日期之前的类似故事来证明清白。 陈翠梅的“律师信”是在6月30日8时38分所撰写的,她也要求Leo Burnett必须在48小时内(7月2日8时38分)公开以上三项要求来证明自己没有剽窃。 陈翠梅强调,若Leo Burnett在7月2日早上9时都还未公开“阿爸的牺牲”剧本,为了公众的知情权,她将会自行把此剧本上传至个人面子书。 【佳礼记者 陈韵如 报道】
|
Tanqsb: 又一个无脑的马来西亚人。 把FB当法官,把网民当陪审团。 ”自行写了律师信“。笑死我了。随便什么人都能写律师信,要律师做什么? 对于无脑的人。 如“不知道 ...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