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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土地法令相關
我老家的房子是蓋在別人的土地上, 房子註冊是我父親的名字.
已經居住了35年.
如果新業主要求我父搬遷的話, 我們是否可以索賞?
他最低期限得給我們多久的通知??
詳細的經過,
該土地是45年前政府頒發給是一位老先生作種植黃梨的農作地, 老先生和我外祖父關係很好, 所以也允許了我父母在該土地上蓋了房子討生活.
每年就由我父親代還土地税當作租金. 在老先生接近晚年時, 也是我母親一路照顧他直到去世, 老先生也已經去世快20年了.
由於老先生沒有妻兒, 所以他收了我舅舅當的干兒子, 也承續了該土地的地契.
如果我舅舅現在要我父搬遷的話, 我們是否可以索償呢?
目前我確定我們沒有任何的租契或相關文件在手.
懇請大家幫忙解惑, 我就先行謝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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