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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iyet 于 27-10-2009 04:15 PM 发表 为了7天去告人~~不知道天下真的是不是有这么得空+有钱的人~
原帖由 38383 于 26-10-2009 21:26 发表 急。急。急 本人的问题是。。在 22Oct 我了辞职信给老板,说做到31 Oct, 可是他说叫我做到 7 Nov . 他说要不然就要倒赔他钱。 可是我跟他(公司)是没有任何黑字白纸的合约,但是他有帮我缴交EPF. 请问他告的了 ...
原帖由 limitedterry 于 27-10-2009 05:58 PM 发表 没有任何黑字白纸的合约=够你死了! 你的公司是如何的呢?大或小规模?
原帖由 绿幽灵 于 27-10-2009 05:49 PM 发表 哈哈哈 我也很认同耶,但是最怕就是有这些人的存在咧。。。。。 要不要告你是他的自由没人可以控制的所以没有所谓的告不告得了,反倒是告不告的进或告不告的赢吧。无需太过烦忧
原帖由 38383 于 27-10-2009 19:22 发表 是小规模的, 何解=够我死了? 真的无需太过烦忧? 那我就比较放心了。
@cariinternet
原帖由 38383 于 27-10-2009 07:22 PM 发表 真的无需太过烦忧? 那我就比较放心了。
原帖由 嘻哈皇太子 于 28-10-2009 03:44 PM 发表 没有合约,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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