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死,是殉道之死麼?
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乃是猶太人把祂交給羅馬政府釘死的。所以祂的死應該是為理想、為正義,被人逼迫殉道而死的,怎麼說是為了擔當我們的罪而死?
按著聖經的啟示,釘十字架這件事有兩方面的講究。表面看來,是猶太人和羅馬兵丁把祂釘死在十字架上;但另一方面,乃是神為著完成祂救贖的工作。不錯,是人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但是主耶穌曾經說,沒有人能奪去祂的命,是祂自己捨的。(約十18。)儘管人想要把主釘死一千次,一萬次,但如果不是祂自己甘心捨去,人對祂是沒有辦法的。在人看來,祂是被人釘在十字架上;但在神看來,祂乃是被神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己擔罪。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四至七節向我們說出,我們看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受責罰,是被神擊打苦待了。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被刺透。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都歸在祂身上。這是耶和華神所作的事。釘主耶穌的雖然是人的手,卻是神使眾人的罪都歸在祂身上,是神把祂釘死的。由此可見,十字架是神救贖的工作,是神使耶穌作為贖罪祭,來解決我們罪的問題。
使徒彼得在使徒行傳也指出,主耶穌雖是被猶太人藉著不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害了。但是主耶穌的死乃是按照神的定議先見。(徒二23~24。)
人與神之間的問題,都是因著罪而產生的,使人與神之間有了攔阻。所以神來到地上成為人,為罪人死在十字架上,好解決人罪的問題。十字架是神自己來到地上擔當人的罪,而不光是人逼迫耶穌,將祂釘死。所以當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末了的三個小時,遍地都黑暗了,並且地大震動。主耶穌在斷氣之前,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太二七46。)人可以羞辱、逼迫釘十字架的耶穌,卻不能使太陽變暗,也不能使地大震動。這乃是神來審判為我們擔罪的耶穌,纔會發生這樣的現象。這後三個小時不是人作的,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不僅被人逼迫,也被神審判。神為甚麼在那個關鍵的時刻,離棄了祂?乃是因為神把全人類的罪都歸在祂身上。在那一刻,主耶穌為我們接受了神的審判。所以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不僅是因為人的逼迫,乃是神叫祂擔當我們的罪而死。神用了何等的代價,來完成救贖的工作。我們若對這事有清楚的認識,我們的心就要充滿了感恩。
【經文佐證】
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四至七節
祂既按著神的定議先見被交給人,你們就藉著不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三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