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间公司做了9年,在这九年调动到许多部门,学习了许多东西。去年调到做销售,部职位Executive。就在上个月五月28号辞职,1个月notice,扣完leave是做到24号。辞职后就开始交接给新人。昨天六月8号,老板叫我说,给我做到17号(早1星期),给我1星期时间休息。工资给完我一个月,再加1个月花红(照算今年我才做6个月而已)
当时我觉得很高兴,到了晚上睡觉,不知做么我的头脑忽然有这个想法。公司这样做是真的为我好
,还是不想再看到我,要我早点走。。。我很想去问他,可是有必要吗?真的问了,他的答案不可能会告诉我“不想看到我” 身为老板的你们,这样做你认为是什么意思? 打工仔的你们,又是怎么样想的? 认真的,谢绝灌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