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有智慧」的昭慧……等人,對此應該有所覺醒了吧!因為,您的眼識在運作時,如果沒有色法眼根的配合,您是不可能看得見任何事物的,連走路都會跌跌撞撞的,也看不見講稿大綱的,又如何能講法呢?說一句白話:您的五識全部現行時,連色身都不存在了,還能在人間為大眾說法、寫書嗎?再說一句更白的話:當您的五識全部現行時,連五色根都不存在而滅失了,五識也就跟著不能現行而滅失了,那您還能有五識繼續存在嗎?因為您的五識是不可能變成五色根的,而五色根滅了以後,五識又如何能再度現行呢?所以說昭慧等人信受月稱、安惠、宗喀巴、印順根即是識種的說法時,過失是很多的,輾轉而出生的過失是很難說得盡的。由以上的大略辨正,大家就對六根的自性有了更多的瞭解,解脫道的智慧應該已經更為增上了。 月稱、安惠、宗喀巴、印順……等人都不相信有意根的存在,但我們可以由十八界法,證實有第七識意根。意根這個法,在四阿含諸經中多說為「意」,有時亦有說「意根」二字者;這在《增一阿含經》卷七(火滅品)第十六,曾說及六次;卷十二(三寶品)第二十一,曾說及二次;卷三十(六重品)第三十七之二,曾說過一次;卷三十三(等法品)第二十九,曾說過二次;卷三十四(七品)第四十之一 ,曾說過一次;卷四十六(放牛品)第四十九第四分別誦,說過二次;卷四十七(放牛品)第四十九(今分品)說過一次,卷五十一 (大愛道般涅槃分品)第五十二,說過三次。在《中阿含經》卷二第十經的(七法品漏盡經)第十說過二次,卷十九第八十經(長壽王品迦絺那經)第九說過二次,卷三十五第一四四經(梵志品、算數目犍連經)第三說過四次,卷三十六第146經(梵志品、象跡喻經)第五說過二次(p255),卷三十八第l53經(梵志品、鬚閑提經)第二說過一次,卷四十八第182經(雙品馬邑經)第一說過二次,卷四十九第187經(雙品說智經)第一說過二次。《雜阿含經》卷十一第275、279經說過四次,卷三十一第879經說過一次,卷三十五第975經說過一次,卷四十三第117l經說過一次,卷四十七第1249經說過一次。《別譯雜阿含經》卷十五第328經說過一次,《長阿含、十報法經》卷上說過一次,所以說,與意識並行的意根是聖教中多處說過的。 今再舉佛語聖教言之:【「復次比丘!若眼見色,不起想著,亦不興念;具足眼根,無所缺漏而護眼根。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復如是,亦不起想(想即是了知),具足意根而無亂想,具足擁護意根。是謂比丘成就此第二法,弊魔波旬不得其便,如彼城郭、門戶牢固。」】(《增壹阿含經》卷33)既然此段經文中佛說的是守護意根,而這個意根的意思很明顯的是包含意識與意根二法的;因為意根本身不見色、不聞聲、……乃至不能辨別諸法,如何能在六塵中守護而不緣六塵?但是佛說的卻是在六塵中守護六根的,所以此段經文中佛的意思顯然是同時函蓋意根與意識的,這也可以證明根與識是同時現行運作的。既有六根與六識同時現行運作,六根中之意根又不是有色根,這個意識心之根既是心法而不是色法,則知識蘊之識必定有六識,而六識又必定得要依止心法的意根才能運作,不是在意根消滅時能有六識現行運作的。即如此節所舉《中阿含經》卷五十八大阿羅漢所說,意根之體性迴異前六識,所以也不可能是意識之種子,由此可知,月稱、安惠、宗喀巴、印順等人所說「根即是識種」,用以否定意根存在的說法,是荒誕的、無智慧的說法。 最後再針對意根,作更詳細的說明,這得要先對六根的自性加以探討。六根的自性各各如何呢?由於六根有心根與色根二種,所以要分為心與色二法來分說。先說屬於色根的五根:眼根,耳、鼻、舌、身根。眼根有扶塵根與淨色根二種,眼根的扶塵根就是眼窩中的眼球等,以及傳導視覺訊號到頭腦中的視覺神經;淨色根就是頭腦中掌管視覺的部分,又稱為眼根中的勝義根。眼根如此,耳根也是如此:鼻、舌、身根也都如此,各有二種有色根:扶塵根與勝義根。譬如身根,它的扶塵根遍佈全身,包含身體中全部的傳導神經,可以傳導身體各部分的觸覺(這個觸覺不是指根與識能夠接觸六塵的觸心所,而是身體對於冷熱粗細痛癢澀滑……等感覺的觸覺),這些都是身根的扶塵根,都是可見、有對的色法;淨色根(勝義根)則是不可見、有對的色法(p257),因為勝義根在頭腦中,不可能看得見,但是有智慧的人卻可以知道它確實是存在的,所以是不可見、有對(現在外科醫學發達的情況下,已經可以手術開腦而變成可見也是可對的了)。身根的淨色根就是指頭腦中掌管冷熱痛癢……等觸覺的部分,它不會如同身根的扶塵根會被外面的灰塵等物直接染污,故名淨色根。
五種有色根說過了,剩下的就是無色根的意根了。意根為何會被稱為意根呢?這就牽涉到意根的自性及六識依根立名的問題了!五識的立名,是因為隨五色根而立的緣故,所以眼識就依眼根的能見外色塵功能而立名為眼識,意謂眼根有見外色的功能、眼識有分別色相的功能……乃至身識依身根的能觸冷熱……等功能而立名為身識。五色根都有各自的功能,但因為不是心,所以不能被稱為識,只能稱為根;意根則是心法,有普遍計度執著而想要了知的功能,所以稱為意,也被稱為第七識,識即是了別的意思;但因意根的了別性很差,所以必須喚起意識種子,使意識現行而被意根所用,因此意識是在意根的掌控下而出現或暫斷,來作種種了知與分別的,由此緣故,意識就依意為根而立名為意識;所以六根中的五色根都不能稱為意,也不能稱為識,因為它們自己並不能識別一切五塵,必須有五識來識別五塵;意根也一樣,雖然是心而能處處作主,但卻必須同時有意識存在時,祂才能有分別六塵的作用,都是由意識分別之後再由意根來了知及決定的,只有這個心才可以被稱為意。能了知種種法,能了知自己而生起我見我執的心則是意識;但是意識只能分別而不能作決斷,因為意識沒有思量性(作主性)的緣故;但因為意識透過錯誤認知及思惟,也能主導意根改變心行,所以祂也有屬於自己的分別所起的我執。意根既是心,又是意識所依根的緣故,又是能引生意識的心,並且是意識生起後運作時必須依止才能運作的心,所以稱為意根。這就是隨根立識的意思,只是為了容易區分及講解,所以依意根而建立意識之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