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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和殺生同罪嗎? (釋從信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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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11 1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肉食和殺生同罪嗎?

作者 釋從信尊者(摘至我從迷信出走)

如果為了吃魚和肉,請別人殺生或自手殺,肉食便和殺生同罪,因為

教殺和自手殺同樣犯了殺生罪。如果為了吃魚吃肉,所吃之肉不見為

我殺,不聞為我殺,不疑為我殺,只是無生命而可食用的物質,吃三

淨肉沒有殺生過,和殺生不同罪,不可一概而論,誤認為肉食便和殺

生同罪。

但有說,如果沒有人肉食,便不會有人殺生,因為有人肉食,所以才

有人為其殺生,殺生人是為吃肉人而殺,是為吃肉人工作,因此認為

:凡是肉食和殺生同罪。

這是混淆是非草率入人於罪的說法。如果肉食和殺生同罪,有很多類

似的事例,應也都同罪,我們從類似事例可見是非的端倪。

一者,飲食衣服醫藥日用品是我們生活的必需品,因此有商人走私外

貨來供應我們的需求。如果說沒有人需要生活用品,便不會有人走私

外貨,因為有人需要使用生活用品,所以才有商人為其走私貨物,走

私人是為使用人而走私,是為使用人工作,因此認為:凡是使用飲食

衣服醫藥日用品的人都和走私同罪。

這是混淆是非強入人於罪的說法,為什麼呢?走私人看準消費市場的

需求,為貪圖厚利而走私,並非日用品使用人請他走私,使用人萬一

買到走私貨也不會和走私人同罪,何況一般人使用正常交易而得的生

活用品,怎會和走私人同罪呢?又若有使用人請走私人為其走私貨物

,也只是彼人和走私人有同罪之嫌,一般人使用生活用品和走私毫不

相干,何辜而入於同罪呢?

同理,由此而可知,殺生人看準消費市場的需求,為圖己利而殺生,

並非吃肉人請他殺生,吃肉人萬一買到非淨肉也不會和殺生人同罪,

因為無殺心便無罪,何況一般人食用正常交易而得的死魚死肉,怎會

和殺生人同罪呢?又若有吃肉人請殺生人為其殺生,也只是彼人和殺

生人同罪,一般食用三淨肉的人和殺生毫不相干,何辜而入於同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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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10-2011 11: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者,為了消費我們都使用貨幣,因此有人印製偽鈔。如果說沒有人

使用鈔票,便不會有人印製偽鈔,因為人人需要使用鈔票,所以才有

人為其印製偽鈔,印製偽鈔的人是為鈔票使用人而印製,是為使用人

工作,因此認為:凡是使用鈔票的人都和印製偽鈔的人同罪。



這是混淆是非,強入人於罪的說法。為什麼呢?印製偽鈔的人自行圖

利而為,和使用鈔票的人毫不相干,強說他為鈔票使用人工作已說不

通,萬一使用人使用了偽鈔,也不會和印製偽鈔的人同罪,更何況使

用真鈔的人,怎會和印偽鈔的人同罪呢?又若有人請印製偽鈔的人為

其印製偽鈔,也只是彼人和印製偽鈔的人同罪,強說全世界使用鈔票

的人都和印偽鈔的人同罪,同理而可知,認為凡是肉食和殺生同罪,

這是強入人於罪。



三者,在家人有行淫欲的需求,尤其已婚男女可以冠冕堂皇和配偶共

行淫欲。如果說沒有人行淫欲,便不會有人邪淫,因為有人行淫欲,

所以才有人為其行邪淫業,邪淫人是為行淫人而邪淫,是為行淫人工

作,因此認為:凡是行淫欲和邪淫同罪。



這是混淆是非強入人於罪的說法,因為行邪淫的人是看準淫業市場的

需求,為貪圖厚利而行邪淫業,並非一切有淫欲行的人邀請他行邪淫

業,若有人去嫖妓萬一嫖到私娼或雛妓,也不會和行邪淫業的人同罪

,即使外遇共行邪淫,也只是彼此相關人和邪淫同罪,一般夫妻正常

的淫欲行為和邪淫人毫不相干,何辜而入於同罪呢?因此可知不如理

說。



由前述類似事例而可知是非頭緒,強說肉食和殺生同罪不是智者說。



有說,前述三例和肉食殺生有不能類比之處,一者,若沒有人走私,

日常生活用品仍不虞匱乏,二者,若沒有人印製偽鈔,不減損貨幣流

通量,三者,若沒有人行邪淫業,不減少在家人夫妻行淫的對象,而

肉食者沒有人殺生供應其肉品,便無肉可食用,是故即使吃三淨肉仍

得有人殺生供應其死魚死肉,仍不脫殺生罪。



此說不如理,一則縱然沒有人為肉食者殺生,仍然每天有大量死魚死

肉。如為祭神祠而殺生,譬如孔子誕辰,殺牛祭天,迷信人搶拔牛毛

。如為凌虐畜生而殺生,譬如釣魚打獵鬥牛鬥雞。如為醫藥而殺生,

譬如為入藥用,殺犀牛取其角,殺虎取其鞭,以及醫藥研究大量殺害

實驗用畜生。如為迷信而殺生,譬如還願供牲品。如為謀生而殺生,

譬如為工藝而殺象取其象牙,為保護農作物而殺野鼠昆蟲,以及補魚

畜牧謀取利益。如為平衡動植物生態,人為干涉大量殺害過剩繁殖。

又如動物生態自相殘殺,又如自行生老病死。如是種種,並非沒有人

肉食便無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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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10-2011 11: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tarfish75 于 21-10-2011 11:16 PM 编辑

二則假設「如果沒有人肉食便不會有人殺生」,只是不切實際之詞,

因為大多數人類和動物,不認為殺害異類畜生有何不妥,動植物生態

不出因緣法,各種生物只不殺同類,在文明社會中更立法保障人權,

殺生只殺人有罪,素食論者無法支配他人不殺生,因此假設沒有人肉

食便不會有人殺生,根本不成立。



基督教認為動物是上帝賜給他子民的食物,上帝主宰動物的生命,我

們若認為非法,而素食論者企圖主宰一切眾生不肉食,順我則生天,

不順我則下地獄,則為魔鬼,素食論者豈非比上帝更專制?



由於「如果沒有人肉食便不會有人殺生」之命題不成立,實際上每天

有很多被殺害的死魚死肉,即使都沒有人肉食,只是糟蹋了地球上可

食用的物質,肉食之肉品並非一定要有殺生人來為肉食人殺生,也如

生活日用品,也如貨幣,也如淫欲對象,等一樣不虞匱乏,肉食和殺

生並非等號,並不同罪。



三則如類比事例中說,如果沒有人如何便不會有人如何之句,根本都

不成立,只是混淆是非糢糊了因果,使一般人陷入苦惱中。



事實上,殺生還命,吃肉還肉,因果絲毫不爽,各人所造業報誰也不

能推卸給誰。眾生互為異類的食物,若不食殺生肉,彼此死後仍有互

惠的剩餘價值,我們今日吃畜生三淨肉,若還未了舊業而心解脫,來

生仍不免一報還一報,只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善不惡有不善不

惡報。若無殺心吃三淨肉屬於不善不惡業報,少吃則少造業,也少浪

費地球可食用的資源,是故飲食應趣向少欲知足,如食子肉想。



本文並非鼓勵肉食,也不反對素食,但不同意「肉食和殺生同罪」之

謬見,此種謬論只是外道夾雜於大乘經論中異知異見,並非正法律,

為破邪顯正,為分別肉食和殺生之分際,是故說。

来自:http://tw.myblog.yahoo.com/jw!ZI ... icle?mid=10&prev=11&l=f&fi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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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11 03: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starfish75


   谢谢你的分享我好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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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11 08: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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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11 10: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吃肉有罪?吃素就没罪?那你会不会恨老天爷把你生成杂食类?
人类本来就属杂食动物,不吃肉是不是违背天意?
素食=吃植物,植物没有意识,不会喊痛,不会逃跑!我们就吃到没有愧疚感,所以可以骗过自己的良心!
善砸善砸!
植物也是有生命的,只吃植物不吃动物不是更不公平吗?
最好什么都不吃学蝉只喝露水咯,不过我只是个人类,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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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11 11: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starfish75
个人觉得这解释得很勉强。凡杀生图利者,是因为想吃肉者愿意消费买肉吃,而消费买肉者何尝不知肉从杀生来?
动物当然不知道为谁死,但吃肉者岂不知动物为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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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1 12: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tarfish75
个人觉得这解释得很勉强。凡杀生图利者,是因为想吃肉者愿意消费买肉吃,而消费买肉者何 ...
easywin3 发表于 25-10-2011 11:33 PM


但是吃素也是会杀生,因为种菜过程中也会杀害蛇虫鼠蚁,所以结论是人人都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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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1 09: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空气里面都有生命那么人也不用呼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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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1 10: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並非鼓勵肉食,也不反對素食,但不同意「肉食和殺生同罪」之謬見 看来这个才是重点

科学证明素食绝对不会拥有阿诺舒华的身材,但是绝对健康。而肉食绝对可以变成泰森,但是就要冒健康一点点风险。所以素食和肉食只是在追求一种目的,健康和身材(也可以说力气、工作等等),跟杀生根本是两码事。


还有高僧大德的意念是很强大的,他们的念头还真的可以叫一只蚊子不要咬他们,所以他们当然有资格说不要杀生。我们这些凡夫根本没有这个能力,所以打死一只蚊子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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