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见解供大家来思考,是有关二元对立的,佛教一般认为我们都是活在二元对立的状况下,有“我”的概念就有“你”,有“正确”的就有“错误”,有“是”就会有“非”,有“美” 就会有“丑”的,有“利益”就会有“付出”吧。 这里我想讲讲佛教徒常说的“利益一切众生”。当一件事/东西被认为是会利益某些人时,同时它是不是会导致其他某些人失去利益,也就是说某些人或事一定要有所付出?,也许可以这样说吧就是这世间很难有真正意义上相等的win-win situation,就是说肯定有人需付出,另一方才会有利益可说? 这不讨论那些所谓的一个愿打另一个愿挨,这不代表没有付出因为那个愿挨的人可就在付出。我想标明的是就算是自愿的也是有所付出的。 如果用买卖股票来做例子就更清楚了,有人赢就肯定有人输。有佛友问玩股票是贪吗,可以吗?合佛理吗?有佛友的回答是只要它利益众生就行。 我在想,当你说利益众生时,你是指一切众生,还是限定某某部分众生?以佛教来讲,当我们说众生时一般上我们是指一切众生吧?!没错吧?我以为如果付出者是自愿的那不在话下,但如果你是说某些事应该做因为它会利益众生,我想问的是我们是否有看到要这些众生得利就会有另一些众生是要付出的而这些失意的众生不是自愿的。我们可否看到? 我以为在一个二元对立的状况下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利益一切众生。除非你限定只利益某些众生,不管其他相关人等的付出失利。可这是佛教要的所谓利益众生吗?想听听大家的高见!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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