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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08 FEB 2013 案件涉及绑架、冒警、洗劫、抢车、恐吓、勒索、企图谋杀……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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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被假警拐带下落不明男友一身伤被逼吸毒
2013年2月8日(星期五),我哥哥Eder凌晨5点半左右,与女友Lily在Cheras Taman Muda某公寓停车场,被3名声称自己是警察的男性马来人,连车带人绑架离去,3名嫌犯驾驶黑色Honda Accord,车牌WLT 7251进入公寓,并被闭路电视拍下进出过程。Eder之车辆为黑色Toyota Vios,车牌WSC 1163。
Eder被嫌犯带往多处,被逼吸食毒品,并曾被恐吓要Cuci kes(杀害Eder及其父母)。被劫车辆最后行驶至Taman Permaisuri Cheras一带,Eder趁机在车辆停于红灯马上逃出车辆跑上刚巧路过的德士,被德士司机载到附近的流动警局Pondok Polis才逃出生天,后来我们到该Pondok Polis接Eder到警局报案。
至今,女友Lily仍被嫌犯挟持。所有被洗劫物品包括:钱包(内有银行卡)、金戒指、项链、手表、手机、现金RM1200、名牌手拿包价值RM6k(内有支票簿、现金RM150等物、过期国际护照等)、黑色Toyota Vios车牌WSC 1163,至今仍未有任何消息和下落。
Eder满身伤痕累累,包括:头部多处流血、膝盖被啤酒瓶袭击多次、多处瘀伤、手被踩踏至肿胀、背部瘀伤、眼睛处瘀伤和流血。
如有发现该2车辆:黑色Honda Accord 车牌 WLT 7251(疑犯车辆) & 黑色Toyota Vios 车牌 WSC 1163(Eder车辆 )任何疑似照片内的女生,以及闭路电视中取得之照片中的可疑人物,请立即报警处理。
失踪女生
全名:Ten Li Li
身份证号码: 930917-13-6438
On 8 Feb 2013,somewhere around 5.30am, my brother Eder and his girl friend name Lily has been by kidnaped and car robbed by 3 Malay guys (suspect to impersonate police force), they are driving a Honda Accord black colour (number plate WLT 7251) intruded into a Condo locate at Taman Mudah Cheras.Eder's car Toyota Vios black colour number plate WSC 1163 is still missing. Part of the incident events are capture clearly by CCTV.
My brother and his girl fiend have been took to a few places by three Malays. Eder being kick, beat serously and hited by empty beer bottle in one of abandon factory. There after Eder being force to take some unknown drugs to make him lost his conscious and the suspects took him to somewhere intend to kill and bury. Luckily Eder manage to escape from the car infront of a trafic light near Taman Permaisuri Cheras. And finally rescue by a taxi driver bypass and took him to report the case. Unfortunately his girl friend Lily is still missing.
Please contact police if you found these cars or this girl name Lily (photo attached) and the suspects (CCTV photo attach)
WLT 7251 Honda Accord Black Colour (Suspect's Car)
WSC 1163 Toyota Vios Black colour (Eder's Car)
The Missing Girl
Full Name: Ten Li Li
IC number: 930917-13-6438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2556496680198&set=a.10150289840620198.526096.904125197&type=1&theater
######## 满腔不解和疑问!非常愤怒和不安!#########
重点1:
在此案件这么严重,其中牵连的事情这么大,有冒警,牵涉绑架、掳人勒索、殴打伤人、洗劫、警察偏私、受害人欲报案不受理、警察知法犯法、恐吓、非法禁锢、企图谋杀等等等。
【但从2月8日报案至今,已经3~4天过去了,还没有任何进一步的消息和进展。甚至叫我们自己去寻找线索,查看。这些都是警察的工作,否则为何我们要报警?】
重点2: 我们曾接获线索,但负责此案的inspector M却让我们在Pandan Indah警局苦等1小时。
【1小时,你觉得嫌犯还会在同一地方等警察去抓吗?】
重点3:
负责此案件的警察Inspector M却看起来毫不紧张,显得悠然自得,没有及时积极进行彻查。我们尝试到其他警局作出投诉,并欲再度报案,但官官相卫,警员通知该名Inspector M,导致他恼羞成怒,用非常差的态度与我们大声争论,甚至说出非常不负责任的话,包括:
a· “如果你不信警察,那就不应该报警。”
【所以被绑架,差点搞出人命都不需要报警?】
b· “你能肯定嫌犯在那边吗?如果去到没有人怎么办?”
【hello,这是警察的责任,如果真的嫌犯在那边,我们整家人被谋杀或被绑架,谁负责?】
c· “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报警有case”
【Excuse me,整个警局,整个警察部队只有你可以工作?你这么忙碌,那就换其他警员follow up啦!你不能安排其他警员帮忙吗?我们应该等到什么时候?等到人死了,等到嫌犯跑路了,等到车被烧了,等到不了了之?!】
重点4:
我们有理由怀疑警察根本没有真正开始查案,否则为何我们提供了那么多的资料和证据(包括车牌号码、嫌犯名称、Lily的IC号码、曾被带去的地点等等),但得到的却是一直拖延时间,一直没有任何进展消息和交代?!
重点5:
这是否又再度证明了马来西亚警察的办事能力非常惊人地差劲和缓慢,若Eder没有幸运的成功跳车逃走,没有成功联络上家人,没有遇到好心德士司机,他是不是就白白送命?
重点6:
受害者多次被打,头部被踢被敲打,头破血流,被灌食毒品,说话不清楚,沟通能力欠佳,思路不清晰是很正常的,但警员不让家人陪同,一直坚持要Eder一个人讲述,警局内的警员行动缓慢悠闲,警员落案报告输入得一塌糊涂,混乱无序不清不楚,警员还责骂盘问报案者,到底我们是报案者、受害人,还是嫌犯?警察态度一定要如此傲慢吗?
重点7:
Eder被打得满身是伤,被洗劫的财物和车Vios,是不是就这样不了了之,如果匪徒真如其所言,伤害我的父母和家人,或再度找上Eder,我们也得接受命运?为什么警察完全没有担心过我们的安危?
【我们不是名人,不是有钱人,是不是就必须什么都不能做,每天担心受怕?投诉无门,即使涉及如此严重的事情,都没权利收到保护,不需要积极调查?!我们全家根本就是被精神折磨,每天都不能安心睡觉,为配合警方,和警方合作,浪费在等待的时间占了一大半】
重点8:
到底我们可以相信谁?警察甚至叫我们自己寻找车辆、寻找该些警察局正确位置、查看女友Lily是否在该些地方,叫我们去引匪徒出来……
【如果所有事情都得自己处理,自己查案,然后破案,那还要警察来干嘛?要他来拿破案的功劳然后升职加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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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3 10: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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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女的至今还被挟持的话,真的是没剩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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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3 12: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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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进展得如何?
8号到现在已经6天了,
女孩找到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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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3 09: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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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3 09: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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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我建议你找议员帮助,搞大它,那些警察在压力下才会做事
要大选了,通常议员们都会比较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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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3 10: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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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壞就是有太多這種警察,有記者朋友幫忙宣傳下嗎? 女生的父母沒有表態?
要靠媒體的壓力他們才會動,希望下一個受害者是那位警察的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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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3 10: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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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組織,越有权利和权威,就会形成这种局面,傲慢、野蛮和无理。。
依靠现在的警察简直是没有作用。。。人民的苦,往哪里伸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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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3 11: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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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3 11: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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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3 1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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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阿,你我都有责任换更好的政府要重组警察的办事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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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3 12: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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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警察都是这样的,我也是遇过这样,苦等了很久都没答案,最后我生气就去找最大的大头,然后再2个星期才结束。加油!希望女的吉人天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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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3 12: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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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过警察是出了名的容易口渴和懒惰。不给一点甜头是很难叫他们做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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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3 01: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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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3 10: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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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3 11: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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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3 02: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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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么不找DAP的李映霞,TAMAN MUDA是她那边的,她可以帮到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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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3 03: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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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泰迪熊 发表于 14-2-2013 02:33 PM
做么不找DAP的李映霞,TAMAN MUDA是她那边的,她可以帮到你的。。
他女友已经平安的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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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3 03: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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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天谢地!她终于平安脱离魔掌了!!!
(安邦13日訊)地產經紀與交往僅兩週的女友,年廿八(8日)被6名男子搶車、洗劫、恐嚇、擄人及勒索,女友最后還被擄走,他千方百計欲救佳人不果,懷疑女友串通前男友,搶車劫財玩弄自己!
昨日在面書廣發的綁架、冒警、洗劫、搶車案,被指下落不明的女子,在今午出現在警局,自稱自行逃走,但未確定她是否涉案,還是真正受害者。
本案事主葉先生(28歲,地產經紀),于上週五(8日)凌晨和女友在蕉賴公寓泊車場,遭3名假警搶車擄拐,期間遭匪徒毆打,甚至被灌毒,之后被帶往他處被洗劫一空和搶車后,僥倖逃命,女友卻被對方以另一輛車擄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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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3 04: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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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394605
(安邦13日訊)地產經紀與交往僅兩週的女友,在年廿八(8日)凌晨被6名男子搶車、擄劫、恐嚇、勒索及“灌毒”,最后連女友也被擄走,他千方百計欲救佳人不果,5天后女友毫髮未損逃出魔掌。頻發短訊疑有詐
在女友被擄走期間,男子接獲女友來電及短訊,指示他到某地點救她,但每次去都撲空,加上女友被擄期間竟可自由撥電及發短訊,讓他懷疑女友被擄走一事有詐,女友前男友被指涉案。
此事昨日在面書被傳開,被擄走的女友也在今午被尋獲,她堅稱是被人擄走,不過沒受到傷害或性侵,警方將調查她是受害者或涉嫌自導自演。據悉,女方育有一名2歲大女兒。
此案于上週五(8日)凌晨時分,在蕉賴某公寓的泊車場發生。
事發后,逃出魔掌的男事主葉先生(28歲)立即報案,其胞妹因擔心女方安危,于昨日在面書發佈此事及譴責警方辦事不力,引起網民關注和廣發。
葉先生今日召開記者會時指出,事發時他與女友(20歲,酒廊員工)共乘豐田Vios轎車返回公寓,他泊好車后,因女友還在睡覺,便留在車內陪女友。
遭毒打洗劫
不久,3名男子共乘黑色本田雅廓轎車趨近,自稱是警察及將他拉下車,並指示女友登上他們的本田雅廓轎車。
他被3名男子打得頭破血流,雙腿也被酒瓶砸傷,過后被令坐在車后座,兩名男子登上其車,駕駛其車子尾隨本田雅廓轎車駛離公寓。被帶到蕉賴一間警局外“檢查”,過后兩輛轎車分開行駛,他被帶到蕉賴陳秀蓮路一間工廠外毒打及洗劫,手錶、3枚戒指和名牌手提袋被搶走;女友則被帶往一個警察宿舍。
他過后再被帶到多處,期間再有1名男子在中途加入,對他拳打腳踢,還逼他喝下不明液體及吞藥。
他聲稱,對方威脅他不可報案,否則就殺害其父母,他答應,條件是載他到班登英達一帶釋放。
由于對方遲遲沒放人,他于次日(9日)下午2時在車子駛至蕉賴皇后鎮一帶時跳車逃命,並在1名德士司機協助下報案。
之后,其女友多次撥電和發短訊向他求救,他根據女友提供地點找人時卻一無所獲,經過多天冷靜思考,懷疑女友極有可能在玩弄自己的感情。
他之后到醫院檢查,證實之前吞下的不明液體及藥丸無害。
自稱警員避查
3名匪徒干案時表現凶狠,進出公寓時更向保安員自稱是警察逃過檢查。
事主葉先生說,從保安亭拍攝到的畫面,3名匪徒共乘本田雅廓轎車進入公寓範圍時,其中一人下車向保安員出示某證件,過后就獲准駕車進入公寓範圍。
當時他與女友泊好車,3名男子便趨前毆打他,並將他推進后座乘客座位,其中兩名男子坐進其轎車,一人開車,另一人坐在前座乘客座位,女友則被帶上對方的本田雅廓轎車。
當兩輛車來到保安亭時,男子指示保安員打開攔杆,但之前目擊他在泊車位被打的居民,阻止保安員放行。
當時情況十分危急,他嘗試下車逃走,但被拉回車,保安員在男子怒喝是警察后,唯有放行。
與嫌犯交換電話號碼
事主與嫌犯談判后,交換電話號碼化敵為友?!
葉先生說,他曾在車上與2名嫌犯談判,要求對方放過自己和家人;嫌犯則要求刪除閉路電視視頻和銷案作為放人條件。
“由于案發公寓的閉路電視拍下他們的樣貌和車牌,他們怕行跡敗露開出以上條件,待我答應后才會收手。起初我們達成協議,對方更給我他的電話號碼,還說以后有事可找他‘幫忙’”。”
“不料在載我回家途中,其中一名嫌犯又說要駕車到關丹,我心知不妙,伺機在皇后鎮地區跳車逃生。”
他說,除了提供電話號碼,嫌犯也告知他們的名字為“Jimmy”、“John”和“Ahman”,絲毫沒隱瞞。
其中一名嫌犯自稱是女友的前男友的“契哥”;他已把對方的電話號碼交給警方調查。
被綁期間致電談分手
葉先生坦言,女友被綁期間還三番四次致電給他談分手,卻不伺機報警或逃跑,讓他不解。
“女友曾通過手機短訊對我說她是被前任男友綁架,對方不放她走,要求我去救他。”
他說,女友被綁后,在週日開始列出3個地點,要求他到這些地點救人,但每次他到達后都“撲空”,不見女友蹤影。
“她最后一次致電我是在今午12時,當時她不停哭泣喊怕,要我去救她。”
他不明白為何女友有機會致電給他甚至在電話內談分手,卻不趁機報警求救。
“我問她為何不報警,她即以‘多一會即可逃跑’等理由回應,我覺得很奇怪。”
交往僅2週
葉先生和女友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交往僅兩個星期。
他說,案發約2天前,女友曾到前男友家取回衣物,但聲稱取衣后前男友不放她走。
“我事后到對方的家找女友,和對方起爭執。”他事后曾到女友家,但女友家人都不在家,也聯絡不上對方。
掌握6嫌犯身分
警確定非擄劫案
女友Lily本週三晚上9時錄完口供后,已獲准回家休息,而警方也確定此案非擄劫案,因為她在失蹤期間都與前男友在一起,並無受到禁錮。
針對事主在面子書上譴責警方辦事不力,警方反駁表明,在接獲投報后即著手調查,沒有怠慢,一直都有跟進此案,目前已掌握6名嫌犯的身分。
安邦再也副警區主任納茲里警監指出,警方在接獲投報后,根據事主提供的資料和線索,前往3個地點營救女事主,抵步后卻未見人。
他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65條文(綁架或拐帶、蓄意秘密及非法禁錮他人)及397條文(持械搶劫或企圖致死或重傷)調查此案。
他補充,警方也會調查是否有警察涉及此案。
載到警局外 檢查轎車
做戲做全套!匪徒為讓事主相信自己是警察,竟在擄人后把他載到警局外,以懷疑女友藏毒為由光明正大檢查其Vios轎車。
“當時車內的2名嫌犯把我載到皇后鎮警局前,並下車檢查車子;期間警局內2名穿著警褲的便衣警察曾和嫌犯聊天。”
疑遭灌毒
他說,嫌犯事后又把他載到陳秀蓮路一間工廠,將他五花大綁后劫走財物,再召來另2名同黨取走他的提款卡到銀行提款。
“由于我給他們的提款卡密碼是假的,他們提款失敗后老羞成怒,回來又對我拳打腳踢,再把我載到國家動物園,逼我喝下疑似毒品的飲料。”
女友:保護為由被軟禁
失蹤5天的女友Lily週三下午3時許逃出匪徒魔掌,並在友人協助下前往安邦班丹英達與男事主葉先生會面,向警員透露前男友“阿立”涉及此案,后者更以“保護她”為由將她軟禁。
她說,在這期間曾在3個不同的地方被軟禁,每天由不同人士負責監視,雖能自由活動但卻找不到逃跑機會。
她還指,最后一個被軟禁的地方是位于蒲種一間夜店,週三在無人監管的情況下逃跑。
稱前男友與逾10人涉案
Lily聲稱涉案者超過10人,包括兩名華裔男友人和前男友“阿立”!
據了解,Lily曾在週三下午3時許親自撥電給男友葉先生,指自己已逃脫前男友魔掌,並在大約1小時后現身。
Lily與男友一行人前往警局,警員馬上向兩人錄取口供長達2小時之久,完事后,警方還帶著Lily重回3個被軟禁以及其他可能到過的地方搜證。
沒交代遭遇 男方質疑
女友成功與男事主會面后沒有清楚交代多天來的遭遇,讓男友家屬質疑女友所說的“軟禁”!
男事主妹妹說,Lily是在她和男事主于班丹英達一帶向行動黨蓮花苑區州議員李映霞的協助時突然出現,於是一行人就直接到附近警局報案。
女友身上無傷痕
她說,路程中Lily只透露自己沒有被打,也沒被強姦,其他詳情則一概不提,身上一點傷痕都不見。
據了解,Lily與前夫育有一名2歲大的女兒,夫妻倆正辦理離婚手續,惟目前無法確定前男友“阿立”是否就是Lily的丈夫,抑或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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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3 05: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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