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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4年打一鞭,这样的判决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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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3 06: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还记得年前发生在moodlight的抢脚车骑士的案件吧、终于下判了。
本帖最后由 PENANG咖啡王 于 29-8-2013 11:0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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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3 06: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得太轻了,持械伤人抢劫才判4年。。。
我认为应该判15年, 鞭10下才合理。
所以我时常都说现在的法律不行, 需要用非常法或实行回教刑法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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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3 06: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起來還一年多了,當時我也騎腳車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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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8-2013 06: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ongolia 发表于 29-8-2013 06:25 PM
判得太轻了,持械伤人抢劫才判4年。。。
我认为应该判15年, 鞭10下才合理。
所以我时常都说现在的法律不 ...

不要滥权,这个刑罚我觉得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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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8-2013 06: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容乃大 发表于 29-8-2013 06:50 PM
想起來還一年多了,當時我也騎腳車經過

你有去协助调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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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3 07:2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vongolia 发表于 29-8-2013 06:25 PM
判得太轻了,持械伤人抢劫才判4年。。。
我认为应该判15年, 鞭10下才合理。
所以我时常都说现在的法律不 ...

脚车你认为15年+10鞭。。
如果抢车嘛需要35年+20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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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3 08: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oesty 发表于 29-8-2013 07:21 PM
脚车你认为15年+10鞭。。
如果抢车嘛需要35年+20鞭??

那抢罗里嘛在牢里不用出来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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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3 08: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名男子疑制造车祸,图抢劫一名落单的中学生脚车友,不过两男的诡计被路过热心脚车友阻止,两男干案不遂拨电纠众召人马到场叫嚣,事后两男报警,反指遭脚车友结伙抢劫!
2012年8月20日下午 4:17
这起事件于周日上午7时许发生,两名中四生趁着假期,相约骑脚车到峇都丁宜,在途经丹绒武雅映梦苑(Moonlight Bay)时,其中一名王姓的中四生落单后,突遭两名巫裔男子从后撞及。

不料对方指他骑脚车撞及摩托车,其中一人还从摩托车车篮拿出一支铁棒攻击他;王姓中四生唯有用双手自卫,导致手臂瘀青及红肿,另一人则趁机抢走扣在脚车骨干的钱包。

所幸,数名经过该处的脚车友见状,马上阻止两人行凶;不料两男不理劝阻,反而发难攻击脚车友,脚车友为自保,也反击对方。当时,刚好又有一群脚车友经过,并给予协助,两男见状不妙,赶紧往映梦苑旁的山林逃走。

较后,逾20名男子分乘10数辆的摩托车到来,不由分说就以铁锤、木棒及警棍围攻脚车友,当中数人更冲着中四生而来。不久,赶到现场的警车响起警鸣声,对方人马赶紧鸟兽散,只剩数名来不及逃跑者被警员截下。

无论如何,警方也据中四生的投报,逮捕涉案的其中一名24岁男子,带返警局助查。东北县警区主任颜康民助理总监受询时说,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93條文(企图抢劫)调查案件。


抢劫不遂先报案 反指遭脚车友结伙抢劫
地方 •北马新闻 •2012-08-21 00:51

(槟城20日讯)两名男子疑制造车祸,图抢劫一名落单的中学生脚车友,不过两男的诡计被路过热心脚车友阻止,两男干案不遂拨电纠众召人马到场叫嚣,事后两男报警,反指遭脚车友结伙抢劫!

这起事件于周日上午7时许发生,两名中四生趁着假期,相约骑脚车到峇都丁宜,在途经丹绒武雅映梦苑(Moonlight Bay)时,其中一名王姓的中四生被落单。当他正想追上其友人时,脚车突遭两名巫裔男子从后撞及。

当中四生欲向对方理论时,不料对方反指他骑脚车撞及摩托车,其中一人还从摩托车车篮拿出一支铁棒攻击他;王姓中四生唯有用双手自卫,导致手臂瘀青及红肿,另一人则趁机抢走扣在脚车骨干的钱包。

所幸,数名经过该处的脚车友见状,马上阻止两人行凶;不料两男不理劝阻,反而发难攻击脚车友,脚车友为自保,也反击对方。当时,刚好又有一群脚车友经过,并给予协助,两男见状不妙,赶紧往映梦苑旁的山林逃走。
王姓中四生手臂因自卫,遭恶男以铁棒攻击而瘀青,嘴角也被凶徒击伤。

两名男子疑抢劫不遂后抢先到警局报案,并指遭王姓中四生联合其他脚车友抢劫。






涉造假車禍搶中學生 青年不認罪 萬二保外
北馬  2012-09-07 17:49
(檳城7日訊)在開齋節涉嫌製造車禍持鐵棒搶劫騎腳車落單中學生,無業巫青週五被控上地方法庭,求情時一度哽咽,法官最終讓其以1萬2000令吉保外,案訂10月8日過堂。
22歲被告昔基尤索,被控於今年8月19日上午7時50分,在峇都丁宜路映夢苑(Moonlight Bay)意圖搶劫一名16歲中學生的錢包,並在搶劫時持著鐵棒致傷對方,觸犯刑事法典第394條文。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者,將被判處最高可達20年監禁,並可另加罰款或鞭笞。
被告否認有罪,求情時指自己沒做工,要求法官能減低保釋金,之後一度在庭上哽咽,並指母親就坐在後面。
法官希達倫批准被告以1萬2000令吉保釋出外,案訂10月8日過堂,負責此案的主控官為林家儀副檢察司。
根據前早報章報導,案中受害中學生是趁開齋節假期,相約友人騎腳車到峇都丁宜,途經映夢苑時,因他騎得較慢落單在後頭,而被兩名巫裔男子從後撞及。
當時受害者欲向對方理論,不料反被對方指撞到他們的摩多,並遭到其中一人以鐵棒攻擊,另一人則趁機欲搶走扣在腳車骨干的錢包。數名路經該處的腳車友見狀,上前阻止及給予受害者協助,兩名巫裔男子見狀趕緊往山林處逃走。



本帖最后由 lcyeap33 于 29-8-2013 09:5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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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3 10: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ENANG咖啡王 发表于 29-8-2013 06:59 PM
不要滥权,这个刑罚我觉得合理合法。

制造假车祸持械行劫打伤受害人,得逞不到之后还找来大班同党以铁锤、木棒及警棍围攻脚车友。
这样轻的刑罚都还叫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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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3 10: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oesty 发表于 29-8-2013 07:21 PM
脚车你认为15年+10鞭。。
如果抢车嘛需要35年+20鞭??

你有看清楚没有?
制造假车祸持械行劫打伤受害人,得逞不到之后还找来大班同党以铁锤、木棒及警棍围攻脚车友。
这严重性和抢车有什么分别?
再说抢脚车, 抢车, 抢罗里都是一样严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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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3 10: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ongolia 发表于 29-8-2013 10:28 PM
你有看清楚没有?
制造假车祸持械行劫打伤受害人,得逞不到之后还找来大班同党以铁锤、木棒及警棍 ...

看來你都非常不滿意這判刑,還是給他30年60鞭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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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3 10: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监一年打一鞭? 4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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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8-2013 11: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aymyname 发表于 29-8-2013 10:51 PM
监一年打一鞭? 4年是吧?

不好意思,写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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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myname + 5 没事。。谢谢你的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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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3 11: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ongolia 发表于 29-8-2013 10:28 PM
你有看清楚没有?
制造假车祸持械行劫打伤受害人,得逞不到之后还找来大班同党以铁锤、木棒及警棍 ...

其实是有区别的不信的话你去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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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13 01: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刑法太少了,因为涉及到很多无辜的车友被打,才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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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13 01: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法律对于掠夺和抢劫的刑罚都相对的轻,不是说我有暴力倾向,看到的打断了才讲!!因为每天都太多这类的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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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8-2013 10: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oesty 发表于 29-8-2013 10:50 PM
看來你都非常不滿意這判刑,還是給他30年60鞭才好..

律法的東西我們不熟悉,還是交給法庭處理,這個判決我能接受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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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8-2013 10: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kezmankok 发表于 30-8-2013 01:40 AM
现在的法律对于掠夺和抢劫的刑罚都相对的轻,不是说我有暴力倾向,看到的打断了才讲!!因为每天都太多这类 ...

  不要錯手打死人就好了,謀殺和誤殺等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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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8-2013 10: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枫... 发表于 30-8-2013 01:28 AM
个人觉得刑法太少了,因为涉及到很多无辜的车友被打,才4年

  這個案件應該只涉及一個人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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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13 11: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给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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