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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我 2015 年10 月賣掉了一間公寓,
到現在 2016 年 10月, 剛好是滿一年了。
我突然心血來潮, 回去這個公寓想看下信箱還會不會有什麼信是 UNDER 我名字,
也許可以通知 BANK 什麼的換地址。
結果我發現, MAINTENANCE 的OWNER 名字, 水單名字, 電單, INDAH WATER, CUKAI PINTU 全部都還是我的名字,
甚至還看到一封律師信是 INDAH WATER 委託他們來跟我收帳的。
屋子賣掉了一年, 當初我 SETTLED 完, 新屋主的律師才出錢給我的,
現在這個新屋主, 全部賬單名字沒有去做割名,
請問我要如何是好來對付他?
真的很過份, 這樣沒有責任心的人。。
需要先報警備案先嗎?
我跟這個新屋主不熟的, 賣掉屋子後根本沒聯絡過,
要不是我想查看下信箱還有沒有我的信, 才回去 CHECK 下,
我都不知道他已經住了一年都不曾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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