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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incomplete_soul 于 29-6-2018 11:30 AM 编辑
这是小妹遇到的问题:
小妹的旧公司是做房屋买卖的,发展商,在3月16日辞职。
辞职的时候,经理已经对我说了,你离职后就没有佣金,我同意,因为我明白房屋买卖是progressive的,还没完成的交易我没有佣金。
直到5月,旧同事告诉我他们拿到佣金,我就想起,我有完成了一个交易,回去看了报告,是在3月5号交的,也就是我辞职之前。
我就到劳工部询问,自己是否应得这笔钱。劳工部的员工说我是应得,所以他帮我做了一个filing,帮我向公司讨回。他说未必会胜出,可是可以尝试啦,毕竟是你的钱,而且也是免费的服务。所以我就说好吧,就尝试吧。
然后劳工部就发了一封信给旧公司,出席听证会。经理就叫旧同事打电话给我,警告我去取消控诉,不然就找律师,发律师信给我。然后同事也告诉我了其实公司已经准备了支票,老板也签了名,只是经理坚持说我已经离职所以不能给我。我就更加觉得不公平。
我说我没有做错什么,我说的是事实,我不会取消控诉。到了听证会那天,我出席了,对方没有出席,劳工部的员工说对方昨天才刚委托律师,所以赶不及出席,要求展延。
所以劳工部官员叫我回去,会通知我几时是第2次听证会。
所以现在我的情况是:
对方一口咬定,说我已经离职,是没有佣金的,而且还一口咬定说我捏造事实。我明白离职后没有佣金,可是Commision claim我是3月5号交的,我3月16号辞职。交的时候经理也已经签名,然后传到老板签名,最后到account也是根据文件,准备支票,而支票老板也已经签名了。所以这完全证明我是entitle这个佣金。我在辞职前把文件交上去,account process慢,不是我的错,我是完全把我的工作完成了。
手头上我有的证据:
Offer letter,有经理手写的commision terms, 还有他的签名,日期
Commision report,里面很清楚写了是3月5号交的,而且里面还有我的名字
Commision claim的文件,因为claim是我做的,所以我有sales form还有spa copy的照片,证明这个case完全是在我辞职前完成。只是我没有经理签名的claim copy,也没有那张出了的支票copy,(因为这些文件是account收的)
如果对方否认出了支票?可是有人证,就是同事看到那张支票。
想问问这里有没有律师朋友,我胜诉机会高吗?有什么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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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8 06: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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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旧同事很没有职业道德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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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2018 07: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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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我她没有职业道德?
其实我起初去劳工部只是询问,过后发生了那么大件事情后,同事觉得内疚,因为之前帮经理隐瞒了支票的事情,所以才决定告诉我,希望可以帮到我。
因为经理叫她打电话给我,劝我取消控诉,不然就找律师来告我捏造事实,她也是觉得我无辜,她也觉得我是应得,对之前经理的行为她也是觉得愤怒,可是还是在职员工,担心说了出来会被针对。如今她勇敢说出事实,也是因为她也是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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