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一名妈妈想讨要回儿子和女友交往期间给的26万。(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大陆四川一名妈妈相当担心儿子的婚事,因此委托别人介绍女子给儿子认识,后来儿子见到了相亲对象一见钟情,但2人谈了2年恋爱最后仍分手了,交往期间儿子多次给了女方钱,总计近人民币6万元(约马币36000万),这让男方母亲相当不满,将女子告上法院,要求她还钱。
综合
陆媒报导,四川彭州市的刘妈妈担心儿子周旋30多岁还没有成亲,便托人介绍女子给儿子认识,后来有人向周旋介绍了同城女青年鲁丽思,周旋看到对方后一见钟情,无论谈吐还是气质都十分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因此展开追求,最后2人也顺利交往。
这样的结果让刘妈妈相当满意,且全家都做好了迎接儿媳的准备,但情侣俩交往了2年多,最后仍分手了,而恋爱期间,周旋还分多次向鲁丽思汇款,金额接近6万元,这让刘妈妈相当不满,认为既然分手,女方就该把钱归还,因此告上法院,要求女方归还借款57000元。
彭州市法院经过调查后发现,鲁丽思在和周旋恋爱期间,确实接收了周旋多次转来的57000元,但鲁丽思坚称不是借款,而是交往期间周旋的赠与,而且除了这57000元之外,两人之间的转帐还十分频繁。
由于却实没有证据显示周旋汇给鲁丽思的是借款,而且刘妈妈并不能就自己的主张做出合理说明,因此无法证明周旋向鲁丽思汇款的57000元,是代刘妈妈向鲁丽思支付的借款。因此,彭州市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刘妈妈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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