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72|回复: 0

台湾海軍士官「鐵槌暴頭」新訓大隊長!受害長官求情輕判 檢怒上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1-11-2024 09: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軍新兵訓練中心一名楊姓中士,因未熄燈遭到直屬長官斥責,竟持鐵鎚衝到安全士官桌前,朝張男頭部連續敲打,導致對方送醫後須縫合9針。一審時,法院審酌受害人為楊男求情,且已付清賠償費用,因此依法判處8月徒刑;檢方認為判刑過輕,上訴二審後改判1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男為海軍新兵訓練中心一大隊三中隊損管中士,2023年9月18日晚間10時許,因不滿張姓大隊長透過LINE傳訊「為何不依照規定關燈」,並要求楊男當面報告。不料,楊男15分鐘後竟持鐵鎚,朝當時站在樓梯口旁、安全士官桌前的張男揮下,見張男往前撲倒時,再以左手抓住他的頭髮,鐵鎚持續揮打3下;直至少尉趕抵將2人分開,楊男方才停手。

張姓大隊長經同袍送醫治療,發現腦部鈍傷、頭皮2處撕裂傷,共約8公分縫合9針、右手擦傷,案經憲兵指揮部高雄憲兵隊報告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對此,張大隊長表示,楊男私下與他相處不錯,並無可挑剔之處,考量楊男當時須辦理伙食問題,還須接新兵,可能壓力大才導致情緒失控。

法院審理,審酌楊男坦承犯行,並給付12萬元和解費用,而張男也同意不再追究,因此依對長官施強暴罪判處8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交付保護管束,需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3次法治教育。

檢方主張判刑過輕,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日前改判1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並交付保護管束,需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全案仍可上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9-11-2024 02:43 AM , Processed in 0.079426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