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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2 04: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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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矛盾的店家,请了个帮自己倒米的代言人,然后要帮她收拾残局。
论宣传效应,这家店的确做到了,但可能是反效果。
可是也别忘了,过了一阵子,马来西亚人民会"忘记"此事,依然光顾这店。最后的赢家是谁呢?
致各位糖百府的顾客,
针对糖百府代言人苏施黄于去年发表个人意见事件, 我们糖百府在此向各位郑重道歉, 也借此机会向各位大马同胞们表明糖百府的立场, 那就是, 我们认为大马是世界数一数二的美食之国! 我们以同样身为大马人而骄傲, 因为多元文化, 我们可以尝到各种不同于其他单一国家的好滋味.
豬腸粉, 釀豆腐, 哪一个不是你我的最爱? 乾撈麵, 檳城辣沙, 都是我们从小吃到大的食物. 为了将好味道带入大马, 我们希望也相信糖百府甜品能够融入这个美食之都, 成为大马美食的一份子. 我们会努力迎合本地口味, 推出榴莲雪花冰,因为我们相信我们生长的地方有属于我们的味道, 美食也不应该有所局限, 尊重顾客一直都是我们所坚持的!
我们希望可以得到各界的谅解, 也希望以这次的事件警惕糖百府全体上下, 让我们更尊重食物, 更重视顾客, 更注重服务态度, 让你们感受到的不单单只是味道, 还有对甜品付出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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