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kedreamer 发表于 12-6-2013 05:39 PM
基本上槟城并不大,30年后是否需要多一个桥言之过早
--不早,至少你也未审先判了。以后还塞,请你出钱出 ...
為了預防再發生這樣的事情,當你在2011年宣佈這項特大型計划時,檳消協、自然之友與其他公民團体就反對。 從上面這些記錄可知,你指責我們作選擇性的批評和靠向國陣,是非常不負責任和不道德的! 在沒弄清這63億令吉計划的長期影響之前,在沒有令人信服的證據說明它可解決島上交通擁擠問題之前,你和中央政府不和,不能成為你推行這個計划的理由。你是宣佈了這個計划才“諮詢”公眾,目的在解釋你的決定,不是要先聽公眾的意見才做決定。 基本問題是:我們是否需要這個計划?在決定進行這麼大型的計划之前,是否做過可行性與成本效益研究?顧問團還沒開始做交通大藍圖,你就宣佈和中國公司簽署了建4條大路的瞭解備忘錄。你是基於甚麼理由做出這樣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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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麻烦你先收集下资料才来反驳吗,P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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