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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64

!因空难事件 抵制大马后,中網民”向香港宣戰!51攜童來港隨地便溺 61抵制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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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09: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碎梦阁阁主 发表于 25-4-2014 03:45 AM
你说出了事实
这里指马来西亚
那些把中国当祖国的马来西亚华人

祖先当年来马来西亚还不忘中国的亲人呢!只有背祖忘宗的人才会斩断自己的根源。

一些中国人的确是利字当头,内心现实得很,但是这无阻海外华人心向故土,毕竟这是中华民族的根。

其实你大可被马来人同化,进回教改名换姓,没什么的!但是别忘记就算是印尼第三代的华人,相貌和语音如同印尼本土人无异,在排华时还是被当地人抢光!

现今政府最厉害做的事就是把本地华人和中国切割。政府派马来人去北京学北方腔的中文,而不是向本地华人讨教。中国总理来马来,欢迎布条等翻译事务宁愿借助谷歌翻译也不向本地华人询问。只有你们这些人才会中政府的计谋,自动自发的把自己给孤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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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09: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街边随地解决大小便真的是很没文化,不过因为此事而把所有中国人都如此归类,未免也太过偏激了,之前美国总统奥巴马的随从不也是当总统在演讲时就在山坡后当众小解吗?却不见得有人以偏概全骂光所有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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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09: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中豪杰,当仁不让,厉害厉害佩服佩服!
江山万里情,中国人你真行!!

厦门一女子被指占座不让 竟抓住公交拉环飞踹老人


视频显示,女子双手抓住公交车拉环,用脚飞踹老人。面对乘客的指责,女子不断用脏话“还击”。厦门公交上历来有让座的传统,这一幕实在让人汗颜。因被老人指责占位,女子先是骂骂咧咧,随后又双手抓在公交车拉环上,用“高难度”的姿势猛踹老人。事发前日下午5时许、同安614路公交车上,闹剧持续了近15分钟。

前日17时许,小叶乘坐614路公交车回位于澳溪的家。在同安汽车站上车时,他就听到公交车后排的一名女子和一位老人在吵架,女子一直在骂骂咧咧,而老人指责她占着位置不让。没过多久,吵架声越来越大,小叶回头发现,女子站起身来双手抓在公交车拉环上,开始用脚踢老人,而女子的小孩在一边被吓哭。

记者从小叶提供的现场视频里看到,由于老人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对女子“高难度”的飞踹,只能一边用手挡,一边往后躲。记者注意到,虽然老人试图还击,但女子还是踢到了老人的脸部。见到女子踢老人,车上乘客纷纷指责。期间,有乘客掏出手机拍照被女子看到,也被女子用粗话骂。随后,在一名身穿公交司机制服的男子和几位乘客的劝阻下,老人和另外一名乘客换了座位。小叶告诉记者,虽然被女子踢了几下,但老人看起来并没有流血。

女子在老人换完座位后,不但没有消停,反而开始将矛头对准刚刚斥责自己的乘客。视频中,该乘客斥责女子坐两个人的位置还打老人,女子则不断用脏话“还击”。这段争吵直到一位乘客大喊“不要再骂了”之后才停止。

小叶告诉记者,整个过程持续了近15分钟。(海西晨报 记者 林曦)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4-04/23/c_126423423_2.htm 本帖最后由 airstreamfm 于 25-4-2014 09:27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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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0831 + 1 这女的是体操选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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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09: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香港是不是严重缺乏公共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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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09: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空中说话 发表于 25-4-2014 08:36 AM
中国只会利用海外华人来达到自己的私利,
平时就讲什么“血浓于水”,“民族情怀”
当海外华人遇到困难 ...

海外华人不是中国侨民要中国政府怎样帮?住在南非的白人被黑人不平等对待,大英帝国会干涉不?

我想说的是海外华人与中国的联系大部分只限于民间。官方能做到事只是在大型活动上提及下海外华人,让海外华人参与其中。

身为海外华人你们还想怎样?在国外出事后不是找本国大使馆帮忙,而是找中国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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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09: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上面:
現在還是一國兩制,
就是說要經過關卡,簽證才可入境
假設:
{香港} = 我的家
{遊客}= 我家賓客
{遊客入境}= 被派發ACCESS 卡進出我家
我的家,當然可以根據我的感受去發表意見,或是訂定HOUSE RULES 去管理

現在有些人就說, 既然我是賓客,我就有權到你家大便,只要我有500元,你也管我不了
試想想,如果你的朋友到你家隨地大便.弄到臭氣分天,你發現後大發雷霆, 卻給人罵你反應過大!??
請那位大大給我你的地址,我叫我的朋友到你家方便.但我不準你出聱,你要包容!!

我給你ACCESS卡,不代表我可容許你到我家做一些歡迎的行為,不代表你可到我家BREAK我的RULES, 這是私德,也是尊重.
相反, 因為你在我家做了一些犯法的行為,我有大反應是正常,如果是第一次,可以包容,但請不要當成習慣!  難道你做錯事而影響到我家,我還要好聲好氣地求你不要破壞我家嗎? FINE~ 香港也有幾十萬小朋友,為什麼我們家的小朋友要大便時,不會隨地拉呢? 說穿了,這就是文化差異! 文化有異於世界其他國家,就要重視,除非你永遠也不會走出去,一成不變,原地踏步
因為到最後是我給你ACCESS 卡,你才可以進來的.
最後,我是愛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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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09: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逍遙 发表于 25-4-2014 01:01 AM
看过一个帖子  
马国发生车祸现场  一辆车撞到一辆电单车
车主给电单车伤者的朋友包围

在这个事件我并不同情大陆夫妇,我是可怜那个两岁的小孩,小小心灵严重被所谓'文明“的港人伤害。提起港人两字我现在都觉得恶心!

涉及此事件的都是成年人,会思考,懂得分析事情轻重。一群成年人就不能把事情好好的解决吗?非要吓着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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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09: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uoshiren 发表于 25-4-2014 09:25 AM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香港是不是严重缺乏公共厕所?

他們連土地都不夠了,怎麼可能還拿來建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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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09: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uoshiren 发表于 25-4-2014 09:25 AM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香港是不是严重缺乏公共厕所?

他們連土地都不夠了,怎麼可能還拿來建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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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09: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壹佰勇男 发表于 25-4-2014 12:34 AM
我已经鉴定完毕了;追根究底两方都有错;陆反错在不该让婴孩街边大小便;港反错於反应过敏;以及口无遮拦 ...

三、四岁已经不能算是婴孩了。
在香港,不管老人还是小孩,随地大小便都是犯法的,那位记者只是拿起相机拍下小孩大便的相片,不算过敏。
真正的肢体冲突是起源于男人抢夺记者的相机记忆体。
另外两名路人是看不过眼才帮忙记者夺回记忆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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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10: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逍遙 发表于 25-4-2014 12:43 AM
是吗?你看的视频和我的不一样?

我看到的是  40秒时  幼童给吓哭了  爸爸才抱起来

那个已是后半段了,一开始前面还有抢港人相机记忆卡的视频。

后来才抱起小孩的。
小孩会哭,是由于他母亲忙于拾屎,父亲忙于抢人的记忆卡引发争执推撞吓哭的。
这是不同人拍的视频,第2.19,男人用小孩撞向拿相机的人。
本帖最后由 yame 于 25-4-2014 10:28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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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10: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uoshiren 发表于 25-4-2014 09:25 AM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香港是不是严重缺乏公共厕所?

中国兴起自由行之前,我到香港一般都会在旺角落脚,也常去这个案发地点逛。
公厕是少了点,但商场里还是有。
那里附近也有M记,是一般游客最容易找的方便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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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10: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还真 发表于 25-4-2014 12:35 AM
我相信香港警察的专业。

要是有屎香港警察会把事情交代清楚,甚至会charge那对夫妇让小孩当街拉屎。

噢,是抢手机的记忆卡,不是相机记忆卡,之前是我搞错。

新华社香港4月23日电(记者刘欢) 香港警务处公共关系科当值新闻主任2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还原了4月15日在旺角发生的内地幼童排便事件经过。警方强调,网上传说这名2岁幼童是女孩的消息并不准确,该幼童其实是男孩。

据透露,15日下午大约5时24分,香港警方接到报案,说在旺角西洋菜南街有人打架。警方了解到,涉事人共3男1女,分别是29岁王姓(根据英文名翻译,下同)男子和28岁吴姓男子,以及一对内地夫妻,为33岁叶姓男子和29岁付姓女子。

警方调查发现,内地夫妻让2岁的儿子当街排便,引起路过的王姓男子不满,拿出智能手机拍照,叶姓男子发现后前去制止,并抢其手机,夺记忆卡。吴姓男子见到这一场面,想去阻止叶姓男子,付姓女子则用婴儿车去推撞吴姓男子。

警方表示,叶姓男子因为抢别人手机涉嫌盗窃、付姓女子因为用车撞人涉嫌袭击被警方带走,经调查,叶姓男子被无条件释放,付姓女子则获保释,需要5月中再来香港跟警方报到。

警方还表示,在他们的调查资料里,不存在付姓女子打路人耳光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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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10: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还真 发表于 25-4-2014 09:32 AM
在这个事件我并不同情大陆夫妇,我是可怜那个两岁的小孩,小小心灵严重被所谓'文明“的港人伤害。提起港人 ...

我同意
在#88帖子 我就说过此事
http://cforum.cari.com.my/forum. ... amp;fromuid=175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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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10: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yame 发表于 25-4-2014 10:16 AM
那个已是后半段了,一开始前面还有抢港人相机记忆卡的视频。

后来才抱起小孩的。

我重复#88帖子的回答:
“大人与大人之间的纠纷  不应该拿小孩子做文章”  这是个人修养
“香港人对中国人的不满  却拿2岁幼童大做文章”  到底是谁没廉耻

西方人是很保护孩童的  如果这份文章发在西方媒体
应该是围堵的偷窥狂和偷拍幼童的人被谴责
香港的假洋人  东西文化都没学好  只是个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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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10: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yame 发表于 25-4-2014 10:46 AM
噢,是抢手机的记忆卡,不是相机记忆卡,之前是我搞错。

新华社香港4月23日电(记者刘欢) 香港警务处公 ...

Ok... 证实是疴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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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11: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前面有人说鬼佬会怎样怎样,如果你知道鬼佬的文化就会知道他们第一个会骂的就是那对父母,因为让他们的孩子在大庭广众下出洋相,是父母完全的失职,严重点是可以被告上法庭的。不要误会洋人保护孩子的观念也包括保护父母,在洋人的观念里面,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最深,所以最有责任的就是父母,这就是为何很多生活不检点的父母都会丧失抚养权,西方有很强大的儿童福利机构监督这些父母。 本帖最后由 bashlyner 于 25-4-2014 11:15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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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11: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yame 发表于 25-4-2014 09:57 AM
三、四岁已经不能算是婴孩了。
在香港,不管老人还是小孩,随地大小便都是犯法的,那位记者只是拿起相机 ...

不是2岁吗? 一天不见  变成3、4岁了

还有 这几个愤青是故意在闹事
你看下这个伪娘  不过是给婴儿车擦一下
他却有技巧的激怒那个女人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 ... v=z0ShDVHM54I#t=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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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11: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Michigan State 保护儿童法案:http://www.charlevoixcounty.org/govern9497079.asp

Maltreatment
Maltreatment is defined as the treatment of a child that involves cruelty or suffering that a reasonable person would recognize as excessive. Possible examples of maltreatment are:
A parent, who knowing that their child has a phobia or deep fear of closed places, utilizes locking the child in a closet as a means of punishment.
A parent who forces their child to eat dog food out of a dog bowl during dinner as a method of punishment and/or humiliation.
A parent who is found to be teaching their child how to be an accessory in their criminal activities, e.g., shop-lifting.
A parent who responds to their child's bed-wetting by subjecting them to public humiliation, such as hanging a sign on the child at school, which lets others know that the child has wet his or her bed. <-- 这个案例最接近,大陆父母主动害孩子出丑,罪加一等 本帖最后由 bashlyner 于 25-4-2014 11:16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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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4 11: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杯葛吧~不用出门,在自己国家旅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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