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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王府井抢劫案嫌犯为马来西亚籍男子,是华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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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12: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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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12: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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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ianweiliew 于 18-3-2015 12:35 AM 编辑
虽然想否认,但看名字的格式确实是华人来的。
人种没有高低之分,只有品德有高尚之分。
他是因为在国外所以才出名了,如果是外国人在我们这也是一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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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12: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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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别一杆打翻整条船。
那个人打劫是不对,但你拉下整个马来西亚的人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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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8-3-2015 12: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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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蠢到家了,估计警察都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人,没抢劫过还没听过郭德纲的相声吗?晚上七点去王府井抢劫,二十多分钟车才开出去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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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12: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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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國聯軍曾經在這座城市公開搶劫三天
而且中國人一起也加入搶劫自己同胞
最有趣的歷史照片 是前後兩排的中國人辮子互相綁在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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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01:05 A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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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籍跑去中國搶劫還真是頭一次聽到這種的事。 有腦袋的匪徒都知道是下下策。除非是受人指使。
一把刀一個人還成功的可以犯下這麼大的案件確實很不把大陸公安放在眼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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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8-3-2015 01: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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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贵国华人太蠢了,要不然马来西亚就是迟到的第九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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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02: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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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的原諒!
在那種國家呆久了,
好人都會變壞人!
正常人都會變的神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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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05: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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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一宗抢劫案没看头,来看一单明火抢自己全国人民的才过瘾。
(转)兔子月薪5千,打算用20万建一个窝。
狼不允许,说私自建就是违章建筑,只允许向王八买。
王八是搞房地产的,先用20万贿赂狼取得开发权,再用50万元向狼买这块地,投资10万元把兔子窝盖好,向兔子要价200万元。
兔子拿不出这么多钱于是向狐狸借200万元,连本带利300万,20年还清,
兔子全家二十年给狐狸打工。
狼、狐狸、王八都挣了钱,只有兔子亏,连孩子也不敢生了。
兔子越来越少,狼觉得这样下去大家没肉吃,于是调控。
狼显得非常重视兔窝价格太贵的问题,研究部署了遏制兔窝价格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最后认定兔窝价格卖得太高的原因是因为有的兔子买了兔窝后自己不住而进行倒卖所致。
于是狼规定:兔子买了兔窝5年内卖了的,要向狼交纳营业税。
结果兔窝价格没降下来,狼却发了大财。
狼又对狐狸说:只借钱给首先交了更多钱的兔子,并提高高利贷的利息,多买兔子窝的不借,全交现钱。
这样狐狸在兔子的购窝过程中也发了财。
王八借着兔窝价格上涨的行情,以更高的价格向狼买地,并转转嫁到兔窝价格上,再加价后卖给兔子。
看到狼辛苦地为自己操劳,兔子很感谢狼,但还是发现兔窝价格越来越贵。
狼说:这事挺复杂,还真不太好办,不过兔子们放心,我们将继续调控,可以向已经有兔窝的兔子征收兔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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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10: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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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ikit Leng(男,38岁,马来西亚籍)
歹徒是马来西亚华人无疑。Leng是姓,应该是凌, Moi Kit是名。三个字组成的名字当然是华人。
这个家伙很蠢在中国抢劫失败率超高,还是在北京王井府。幸好他被捉,如果给他逃了马来西亚人就真的被鄙视。支持中国对他重罚,不可以让这种恶劣行径破坏马来西亚华人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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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0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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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他三餐終於有著落,也不必煩惱住處。中國人要開始養他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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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02: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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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是閩南人!
閩南人都不幹這種壞事!
看英文名好像是客家人吧?
也有可能廣府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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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04: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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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还吃原住民人肉咧。到今天不承认,不道歉。真够不要脸的
番膏
番膏指的是清朝至日治时期在台湾开垦的汉人把捕获原住民将其人肉及脏器食余的人骨所熬制成之药膏。此风当时在台湾难以禁止。胡传(字铁花,即胡适之父亲)之《台湾日记与禀启》一文有记载相关事迹。
日治时期大正十年(1921年)任职台南地方法院通译官的片冈岩所著《台湾风俗志》陈金田译,标题“番肉”中,就记载汉人习惯吃原住民肉的史实:“南投厅埔里社以北邻接番地,住民若杀一个番人时,举庄都来庆祝,将番人首级插上枪尖…打锣鼓欢呼游行各庄…有人将番人尸体寸断煮熟,然后切片分给每一个人吃…”
《台湾总督府公文类纂》也发现几篇食番肉的纪录。显示直到日本统治时期,台湾汉人仍有食番肉的习俗,而且还有很多料理方法,除了番肉、番膏,还有番鞭、番下水等。
参照
- 《汉人猎杀台湾原住民当食补秘史大公开》李佳鑫著,台湾原住民月刊创刊号
- 《胡适的父亲也看过汉人吃“蕃肉”!》Dakung wadan著,台湾原住民月刊第3期
- 《耸人听闻的原住民骨骸制药奇谈》达赫史著,台湾原住民月刊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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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04: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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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原谅!
离开中国,
干净人都会变脏!
正常人都会变的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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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04: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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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马来西亚都没抢劫的,治安超好的。上次我去新山,居然还有商家柜台用铁笼子把自己关起来,在客人在外面拿东西送来给他结账。我怀疑这商家是不是有自虐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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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05: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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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就不要乱说,光是挟持出租车司机这一条就可以被当场击毙,幸亏他是从出租车上下来了,不然如果在车上和警察对峙,被当场击毙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他是抢300万名表,持刀抢劫面包车,持刀劫持面包车,已经构成危害社会安全罪了。这不是普通的抢劫案。判个无期徒刑是没问题的。这家伙就准备老死在中国监狱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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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06: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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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不是台灣人啊!
你跟我講有什麼用!
北京自北宋起就被強姦搶劫至1911年
八國聯軍是最後一射的那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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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06: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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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經是搶劫到爛的古都了
就將就一點放過那個大馬華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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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06: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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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能跪舔殖民者,把中国人称为“支那”的,除了滞台倭杂这帮没种的货,大概就没别人了。
台湾人好厉害,抢了原住民的台湾,把台湾原住民抓来吃人肉,葡萄牙人来了给跪,荷兰人来了给跪,日本人来了屠杀了那么多台湾人,给跪,国民党来了,还是给跪,美国人来了,轰炸台北,驻兵强奸台湾女人,强迫给台湾人吃转基因和毒牛肉,台湾人仍然给跪。呵呵,这样一帮人,连个像样的英雄和战士都没有的民族,居然整天对中国指手画脚,觉得自己高高在上。我都快笑死了。
你们能不能站起来呀。大马还有抗日英雄,还有反对英国殖民者的战士,台湾呢?台湾的在日殖时期的给日本人磕头的汉奸集团现在是大世家,有钱人,被台湾人所崇拜。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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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07: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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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华人就对了,中国人在海外有不雅行为,又不见你把中国人分类?拿着撸香蕉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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