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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生意上和对方有纠纷, 对方不停要求她退钱(RM1,500),母亲不肯, 双方僵持不下。
(对方认为我母亲没有做到他们要的东西, 母亲却说工作做了不能白白做,我不知谁对谁错, 只想解决问题)
今天收到对方一份文件。 是由 MAHKAMAH MAJISTRET发出的SAMAN (PROSEDUR TUNTUTAN KECIL)...要求母亲偿还RM1,575.00.(对方自己送来的)
我发现那份文件很有问题, 不能确定文件的证实性, 所以上来求救了。
FORM NO.164 - SAMAN
1. 文件资料不齐全 (没有填i/c no.), 但是有majistret的签名和印章。
2. 有被白沫涂过
3. tarikh perbicaraan : 11/01/2010 (填form的日期是16/11/09) - 我们今天08/01/2010才收到, 根本没有时间去呈上反驳的文件
4. TARIKH PEMFAIlKAN: 空白 mejistret 部分也只盖章但没有签名
FORM 165, 166(只填了公司名和地址)
FORM 167,168,169,170,171,172,173,174 (空白没填)
5. FORM 164 是以个人名誉来起诉, 但后面的165, 166却填上公司名字。
加上 polis report , 和一些相关文件。
问题:
1. 下星期一就要出庭了, 他们现在才送文件来, 对我母亲很不公平, 我们没有时间准备。 他们这样做可以吗?
2. 母亲星期一要出庭吗?如果不出庭, 结果会如何? 如果现在要私下处理来得及吗?可以销案吗?
3. 怀疑这个SAMAN的真实性, 如何查证?网上可以查吗?如果是假的, 我们可以报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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