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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10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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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0# 素还真
這是你自己提出來的呵?是不是不好意思⋯⋯。![](static/image/smiley/default/loveliness.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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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10 09: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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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素还真
這是你自己提出來的呵?是不是不好意思……。
有蓮 发表于 10-6-2010 09:54 PM ![](http://cforum4.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回答一些人的问题,希望你能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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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0 03: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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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因果概念存在,上帝的概念就会存在。(是上帝创造一切)
上帝没有因果的概念,因果就没有上帝的概念。
LZ明白吗?![](static/image/smiley/default/shy.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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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0 08: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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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 素还真
一些人?誰呀?
你說:「众生与上帝是第一因」,佛教不承認有上帝,基督教不認為眾生是第一因,你兩邊都不到岸,誰會再「向内去寻求」?
所以說你的手段達不到!再試從別的角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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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0 09: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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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素还真 于 11-6-2010 09:23 AM 编辑
宗教版最多虚伪的新手上路。。。。![](static/image/smiley/default/titter.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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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0 10: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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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0 10: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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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因果是如何理解的?佛教的前果是后因,因到果,果再成因,到底是先有因,还是先有果?按逻辑来说,有因必有果,没有因,哪来果?一却的因果一直追根到底,还不是回到第一因?
上帝是第一因,一却的受造物的存在当然是果。所以上帝是自存者,当然没有前果后因 ,上帝的存在也不需要前果。mse 发表于 6-6-2010 07:36 PM ![](http://chinese4.cari.com.my/my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缘起性空:
如果我要使用佛法语言谈,也许很多人会错意。
倒不如使用你我都熟悉的科学文句谈吧!
首先,我引用 E=MC2,
我从科学上了解,光线可以转变成物质,我们可以感觉到物质因为我们可以测量到它们的存在。
如果我们无法测量到或者无法感觉到某些物质的存在,那么,这些物质就不存在。
这些物质的存在,是根据我们能感觉到而存在。
所以,此生故彼生。
有些声音,我们无法听见,但是蝙蝠可以听见,也是属于此生故彼生。
如果有人不断追问第一因,认为一定有第一个出现的东西,
但是现代科学认为物质可以属于光波的缘集而成立,另外,光波的存在也许需要依赖能够感应的对象而存在,
所以,一切存在的物体是多么地互相依赖而成立。
所以,如果没有同样相应的电磁场感应,电磁波根本就无法成立。
有人认为ETER的存在是固定的,但是科学家发现ETER切是随着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出现。根本就没有任何固定的ETER。
所以,就会出现时光错乱的事情。
一切都变得如此虚幻不实在,一切都是互相依赖而缘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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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0 09: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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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20-6-2010 1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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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本身就是受造之物,也是有父有母生的,一个凡夫俗子,怎能悟出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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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6-2010 06: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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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9# mse
所謂真理即是常理,有普遍性的意義。凡夫無明所惑,所以看不到真理。因此,沒錯。佛陀悟前是凡夫,但悟後卻是覺者。你我倘看透此理也能成佛作祖,且不被任何造物者及其旨趣所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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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10 11: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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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讨论因果,就不要扯上耶大神。耶大神在因果论里是一个不符合逻辑的冬冬。
因为在广义上,并没有第一因。所有的因不过是另一个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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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10 02: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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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那些所谓的佛教徒是回答不出你的好问题的。
你只会惹到他们老羞成怒,赶你走吧了。
因为这个是他们的死角。
这个世界里,只有我才有能力答这个问题吧了。
来!
我教你。
其实,
大众所谓所认知的因果定律----------是错的。
所以才有死角。
真正的因果论只是事理的世界里发挥作用,而非在真理的全部里面。
你明白吗?
你不明白。
我让你明白它。
一个例子,
上帝,判一个人上天堂(其实上帝只判定一个人上天堂,而不会叫他下地狱的,是他
自己要下的。),是因为他的行为(比如信主不信主,十戒等)。
这样,我问你,是上帝判他,还是他的行为判他上下天堂地狱?
这个是因果的一种。
你必须承认这是因果。
上帝不可能判一个不信他的人上天堂,对吗?
也不可能判一个信行十足的人下地狱,对吗?
所以,上帝也讲因果。
但,因果包括了上帝了吗?
没有。
明白?
还没有?
OK。
直接讲
因果定律不是创造世界的原因。
原因是?
下期分晓。![](static/image/smiley/default/victory.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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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10 01: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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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二 法 門
前言
本文選譯自Sathya Sai Vahini,此書收錄了一系列巴巴最早年的親筆著作。在文中巴巴帶我們溜覽印度哲學,並以二元觀和一元觀來區分宗教的境界,始於二法對立(dualism),終於不二法門(nondualism )。同樣的方法亦適用於佛教和其它宗教。在文左我們以佛教的觀念術語為對照。讀者將會發現到了最高境界,各宗教思想殊途同歸。這種「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最高境界不是哲學式的思辨,不是玄學上的清談,賽巴巴的大悲神力就是此種境界的具體表現。
在另一方面,二元哲學的價值並不因一元哲學的發展而減少,正如牛頓力學和馬克斯威爾方程式的價值並不因量子力學的發展而有所減少,事實上在文末巴巴告訴我們修行應從基礎的二元觀修起,不宜好高鶩遠。
二元觀:業報、輪迴
身體由細胞組成,細胞由原子構成。原子亦為物理現象,它們基本上是「惰性」(Jada)的、聚合的、非有情的。吠壇多思想家們說除了這個由物質所構成的「粗身」(Gross Body)外,還有一個「細身」(微妙身,Subtle Body),它是諸微妙技巧和力量的中樞,所有的內心感覺、攪動不安、起伏不平靜,都發生在這個細身。每種力量都必須透過物理媒介來運作。同樣的動力透過心念這個微妙過程來操作粗身,它們並非兩個不同的東西,只不過一個是另一個的微妙形式罷了。
這些動力的來源為何﹖如果我們深入探討,我們會發現自然界中有兩種東西:以太(Akasa、「空」,為「五大」──地水火風空──之一)和生命元氣(Prana, Life-Force),以太是所有粗物質和細物質的來源,當生命元氣接觸到它時,以太就變成粗物質或細物質。元氣和以太一樣,也是遍一切處的,能滲透至每處地方,每件東西。生命元氣作用於以太,身體就產生了。這就好比冰塊在水中形成而漂浮於水中。元氣是將以太鑄成各種形體的驅力,粗身由生命元氣自以太中塑成,它是元氣的載具,細身則以思念、感覺等形式呈現。
細身若得超脫,就能了悟實相。就像指甲,雖經不斷修剪,仍然是粗身的一部份,細身也是人的一部份。就像剪指甲一樣,粗身可以一再的被拋棄。而細身則是延續不斷的。如果再進一步探討下去,我們會發現「人」是:粗身、細身和靈魂(Jivi,中陰身、輪迴的主體)的綜合體。吠壇多哲學說靈魂是永恆不變的。物質世界也是永恆的,但是有一不同處:它不斷在變,每一刻都和先前不一樣,不過它是延續不斷的。構成客觀世界的基本要素:生命元氣和以太是常住不滅的,但它們不停的交互作用而變現出萬物。
靈魂(Jivatma、自性、佛性)既非源於以太,也非源於生命元氣,它是非物質的,因此,它是永恆不變的。它不是起源於生命元氣和以太的交互作用。因緣和合之物終將分解,但「自有者」(「不生」的東西)不會分解(不「滅」)。因為「分解」意味「回到初始狀態」、「回復原來本性」、「化成原來的成分」。粗身為生命元氣和以太的結合,所以也終將分解成組成元素。細身也會分解,但要經過很長很長的時間。至於靈魂,它非由因緣和合而成,因此也不會分解,它沒有「誕生」,它無法被「生」,一個整體不可分割的東西沒有「開始」。
客觀的物質世界為上帝的意志所統馭,上帝是全知、遍在的。祂無時無刻不在運作物質世界以顯現自己,萬物始終為祂所看管,祂的權柄無始無終。這些就是二元論的學說。
西方神學
一大難題
The Problem of
Evil
這種說法有質疑的餘地:如果這世界為上帝所統治,那祂為何讓這世界充滿邪惡、不美好﹖二元論者提供的答案是:上帝對人間的痛苦與悲傷不負責任,我們承受的悲苦來自我們先前所造的罪業,快樂和悲傷是行善和作惡所得的果,上帝只是見證者,祂不懲罰,也不給人悲苦。靈魂是無始的,也就是「不生」的,但是它不停的造業(從事活動),因此無法避免業(活動)所帶來的果報。這是每個人的經驗,每個人的心念特性,這是物質世界不變的定律。
因果律 悲傷或快樂是一個人所造的業(所做的事)的映像、的回音、的反射、的反作用。靈魂可以持超然的立場而不涉入業的善與惡,當它捲入時,行善會經驗到善報,作惡會經驗到惡報。根據印度思想,靈魂是清靜、不染的,可是此一真知為無明所矇蔽,於是此種經驗為「迷妄」所染,無明之闇滋生罪惡。不過善業可以驅逐迷妄的烏雲,使人見到自己本來的面目。眾生自性本然清靜,好的行為可洗清惡業的污點,保持自性的純淨,然後靈魂即踏上成道之路。成道之心能改變人的思、言、行(身、口、意)。
我們無法不經由語言文字來思考,語言文字為思考之基本要素。當人離開軀體後,口業即進入心念,心念進入生命力(Prana,生命元氣),生命力再併入靈魂(自性、佛性,Atma,中陰身,輪迴之主體),獲得解脫的中陰身隨即進入「日道」,從那兒它再抵達「梵界」。往生梵界的靈魂將永留彼淨土,體驗極樂,不再回娑婆世界。它們擁有各種神通能力,只是沒有創世界的能力。
三輪體空﹕
布施不求福報
統治宇宙之權柄為上帝所獨有。上帝是沒有任何欲望的。人所需做的不過就是以愛來供祂,以愛來膜拜祂。這將人提升至萬物之上。不瞭解這一點的人和不能執行身而為人所應盡的義務的人則屬於其它類別:他們也膜拜神,他們也做善事,但是那只是為了得到福報。他們心想:「我幫助了無助的人,所以我的路將是平坦安全的。我扶助弱小,所以我一路上不會碰到麻煩。我經常唱聖歌,趕經懺、法會,所以一定可進天堂」。這就是這類人行善時心中所打的算盤。當這類人離開軀體後(死後),他們的言語業併入心念,心念併入生命力,生命力再併入中陰身,中陰身會進入「月道」,亦即他們心念的主事神祇的天界(Loka of the Presiding Deity of the Mind , Loka:「界」) 意謂著他們還會掉回原來的心界,為希求、欲望所苦。
天人福報
在月道的眾生可經驗到滿足和喜悅,一直到福報享盡為止。此即經典所云:「當福報享盡,他們又得返回娑婆世界投胎做人」。靈魂於是按照前世所種的福田投胎進入另一肉身,開始另一生涯。月道的眾生即印度思想所謂的「天人」或基督教,回教所謂的「天使」。這些天人之「主」稱為「天王」,成千上萬的靈魂曾經昇至那個果位。根據吠陀思想,當所種的福田超過原來的天王時,那個人即可取代原來的天王,而原來的天王則要返回人間投胎做人,就像在人間的王朝有改朝換代,天界的統治者也有浮、沉。天眾也是一樣有浮、沉。只有在梵界,才能免於生、死、浮、沉、興、衰。這是印度思想的基本學說。
月道的天眾不能造業,只有人才能經由從事活動而造業。「業」意指:基於欲望、希求好的回報而從事的活動。月道天眾的欲望總是被滿足,因此他們不需從事活動以取得快樂和成功。此種天人福報來自他們前世所做的善業,當福報享盡後又得重返人間做人。然後,若他能達到至善並從事最有效益的活動,以之淨化他的心,而非求福報,則他就可以往生梵界而不再輪迴。
吠陀經裏沒有「地獄」這個名詞,地獄的觀念非印度本土思想,有關地獄和其種種景象的描述係後人加入富蘭那(purana)等經典之中。這些作者認為如果沒有地獄,宗教體系就不完美,他們描述地獄裏的各種酷刑,但他們說這些酷刑有其極限──它們不會致死。地獄的說法只是為了使人恐懼而不敢為惡。可是一元論哲學不談天堂或地獄,它只討論束縛與解脫,無明與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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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10 01: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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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觀﹕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善與惡
的定義 宇宙由梵(God,上帝)所化生,祂既是創造者,也是被創造的物質本身。因此祂含攝萬有。「宇宙的創造」也是含攝萬有的。每個人的「自性」(佛性)也是大方廣、含攝一切的。如此一來,我們的理論體系裡就有好幾個「含攝萬有者」。當吾人說「梵幻化為三千大千世界(宇宙)」時,以下疑問自然產生:「梵怎麼會變成這些牆壁、桌子?」另一個立即會被想到的疑問則是「上帝(梵)是無上、清靜、圓滿的,祂怎可能變成這些不圓滿的東西?」
讓我們來尋找答案。人之根本在其「自性」(佛性),可是他有身體這個殼子。從某種觀點來看,「他」就是「他的身體」──不是嗎﹖雖然如此,可是他卻感覺他不是這副身體,他的實相和肉身是有所區別的,他不是他童年時代的那個嬰兒,也不是目前的這位老人,他既非男身也非女身,他歷經嬰兒期、兒童期、青少年期、中年期、老年期、男身、女身和其它各種階段。同樣的,宇宙和所有被創造之物都只是梵的百千萬億個身體。祂即是這一切而又在這一切中,可是祂是恆常不變的。大自然是變易的、無常的。自性也會收縮、擴張、盛開、凋謝、放光明或為客塵所遮。做壞事(惡業)會遮蓋它的光芒。邪惡的想法、行為會使它的實相和本然具有的智慧隱而不彰。而那些能夠彰顯自性的光耀的行為和習慣,我們稱之為「善」。
自性起初是無限的,可是後來它變為有限的。藉著善行、正業,它可恢復其本來的方廣與無限,人人都有成就此境界的可能。當因緣成熟時,每個人都能使自己從有限、桎梏中解脫出來。可是宇宙(大千世界)並不因此而終結。大千世界是永恆不滅的。以上即為印度哲學的第二種學派的學說。第一種學派是二元論者(見前一章)。第二種學派是「準一元論者」,這是一種層次較高的心靈探索與體驗,它提出三種存在本體:上帝(梵)、自性、世界、並討論三者的融合。二元論者認為宇宙是一部巨大的機器,由上帝設計、操作。準一元論認為與宇宙是一個為梵所貫穿、充滿的現象。而(純)一元論者則認為上帝不在宇宙之外,祂幻化成宇宙,祂就是「一切」,除了上帝以外別無它物,沒有所謂其它東西,沒有所謂「另外的」。所有人都必須接受這個真理,這是至高無上的真理。說:「梵即自性,以三千大千世界為其身體」是不正確的。「自性(梵)永恆不變,但祂的身體──宇宙──則是變易無常」也非令人滿意的說法。
「梵是宇宙的直接原因(proximate cause)」這句話意思為何﹖「直接原因」是指產生「果」的近因,「果」只是「因」以另一種形式呈現,它無法和「因」分開。每一個我們看到的果都只是「因」以新的形式呈現,「宇宙是果,上帝是因」──這些敘述不過是強調了「宇宙只是上帝的另一種形式」這一事實。若有人辯論:「身體(宇宙)是有限的、微妙的,這使人推論它有第一因──上帝」或「宇宙是從上帝衍生出來而形成」,這時(純)一元論者會回答「是梵(上帝)以宇宙的形式顯現祂自己,將祂自己幻化為三千大千世界(宇宙)」
有人會懷疑這些世間萬物,眾生真的就是上帝嗎﹖是的,這是真理。所有我們能意識到,能被感官覺察到的,都是上帝,除祂以外別無它物。我們的身體、心、智慧、意識都是上帝。
有人會心生另一疑問:為什麼上帝是那麼多一個個的眾生呢﹖為什麼祂是那麼多一個個的靈魂(Jivatmas)呢﹖上帝不是只有一個「相」﹖祂會幻化成為「許多」嗎﹖這如何發生﹖如果上帝將自己幻化成為宇宙,那祂也是變易無常。
諸行無常 任何由物質因緣聚合所組成,而會變易的東西,都有「成」與「壞」。如果上帝也在變易無常的範圍之內,那是否意謂祂有一天也會「壞」﹖祂是否會經歷變遷而後終結﹖先把這個疑問記在心中。接著還有另一個問題:上帝的多大一部分變成了宇宙﹖一元論者回答:「不管你認為或猜想有多大一部分,記住;宇宙(三千大千世界)並不存在,它只是夢幻泡影(illusion),它從不曾有過,現在沒有,將來也不會有。宇宙的創造(「成」),毀滅(「壞」),眾生的生與滅,所有這些都只是一場夢,
諸法無我
一月普現一切水
一切水月一月攝
沒有一個個單獨的「小我」(靈魂,jivatma)──怎麼可能有億萬個「我」﹖有的只是那個不可分割、完全、絕對的「一」。如同一個太陽於億萬個湖泊、池塘、水滴上映顯出億萬個太陽,「小我」亦僅是「一」照耀在無數個心中的印象。此為印度思想所強調,而一元哲學的思想家們將此境界表達得最清楚。未能見此真理者皆可謂為「幻象」(Maya, Delusion)所惑。
夢亦須根基於真實,若基本的實相不存在,依賴其所生的概念或事實也不能存在。若無一基本的東西,後續的東西就不能生出。若無一基本的存在(being)後續的存在就不能顯現。那個基本就是上帝(Iswara,大自在天)。祂是圓滿、完全的。祂就是心、身、自性。你只不過和一場夢一樣真實。
凡所有相
皆是虛妄
能照見實相者,其眼中之宇宙非萬物之名與相(names and forms),而是「有──識──極樂」(Sath-- Chith-- Ananda, Being-- Awareness-- Bliss or Existence-- Consciousness-- Bliss)。回想一下你做過的夢:它並不是發生在你的身體之外,夢中的景象和活動也非消失於你身外的某地。它們發生在你心中,消失在你心中。在夢中,人、事你都當成是真的,你所感覺到的悲傷、快樂、恐懼、焦慮都和清醒時一樣真實。在夢中你並不認為它們是虛幻的。
三界唯心
萬法唯識
宇宙(大千世界)是上帝所做的夢,它發生於祂之內,也終將沒入祂之內。這夢是祂心念的產物。眾生、輪迴都是虛妄不實的幻想、假相、幻象。你就是「大圓滿」(The Full),你就是上帝(汝即「梵」!),上帝就是你。能體驗此無上智慧者當下、立地可與「一」合而為一。
結語
印度的哲學探討可分為三個階段:一元論的觀點,有限制的一元論(準一元論)的觀點,和二元論的觀點。人不可能超越這三個階段,一元論的哲學思想非常人所能及,它不是很容易理解的,用智性來想像它是困難的,要體驗它必須要有敏銳的心智。因此最好是從二元論的觀點出發,以之觀照萬物之實相,然後就容易抵達第二階段:準一元論了。
我們的一生經歷童年期、少年期、青年期、中年期、老年期,不經歷過這些時期,我們就無法體驗這些時期。哲學探索的三個階段也是一樣。三種觀點的每一種觀點其實都蘊含了其他二種觀點,而每一種觀點又是由前一階段的經驗所衍生。三種觀點不可能同時存在心中。依個人的修行程度和體驗,其中一種觀點會在心中形成,成為思想和行動的泉源。
有些人說:「世界是真實的」,卻又說:「上帝的存在是虛妄的」,他們只不過證明了自己的愚昧。因為若「果」──宇宙──是實有,則它必有一個「因」,──「果」怎可能沒有「因」﹖否定世界才能否定上帝,宇宙消失上帝才消失。在一個成道的修行者眼中,我們所看到的世界其實是上帝(「梵」)。事實上,我們所經驗到的世界是一場夢,當我們從夢中醒來,即可照見「梵」為世界的實相。無始以來,被我們認為是在我們身外的上帝其實也是我們內在的實相,這個真諦也會成為修行者堅定不移的信念。
當然,沒有一種學說能同時滿足各種類型、程度的心靈,每一種都自有其價值。每個人的心智發展程度,思惟能力都不一樣,所以前述的三派學說(二元論、準一元論、一元論)各自為不同氣質、不同團體的人所接受。因此,沒有一派有權利獨尊自己,貶抑別派,只有不智的人才會使用此種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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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8-2010 08: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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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2# ROOT6
你說:「上帝,判一个人上天堂(其实上帝只判定一个人上天堂,而不会叫他下地狱的,是他
自己要下的。),是因为他的行为(比如信主不信主,十戒等)。」
那麼,
既然,他的行為可以決定下地獄,那也可以決定上天堂,對吧?
這樣人本身就可以決定去向啊。
主,也只是一個勸導者而已,對不對?所以,你信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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