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245|回复: 1
|
意外车祸导致别人死亡的案件
[复制链接]
|
|
本帖最后由 のび太 于 11-8-2010 10:22 PM 编辑
请问这里有没有什么人遇过交通车祸导致别人死亡的?
x月前我老弟在云顶下山的路上,由于刚下完雨,汽车不只何故在下斜坡时打滑,转了两圈,吃到摩多lane去,刚好有辆摩多骑士也下着山,来不及刹车,直接猛力撞向横摆着的汽车,然后翻覆跌进路旁的水沟。
不到一回儿,救伤车及警方就来了。弟弟也随去警局录口供。汽车被撞后,除了侧边两道门严重变形开不了门以外,但还能行驶回家。
第二天,听说那个骑士在医院挣扎了一晚去世了。
我老弟听拉车的说,在他之前也有人在那个地方打滑了,可是幸好后面没人,所以没出大事。
汽车就被召回txnjxng mxlxm验车,是我父亲处理的。
我老弟也没有被召回去,也没受到法庭传召。
一个月后接到一个马来人来人警长的电话,他叫我弟弟去见他。说电话说不方便。
到那里后,他就说我弟弟的案件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seksyen 41,坐牢一年,罚款,好像<10K,吊销执照。
第二种seksyen 42, 罚款比较少,不用吊销执照。
他说他会尽量替我老弟减轻罪名。不能担保。意思就是需要钱来处理。
警长说他其实可以直接拘留我老弟,让家人找不到他,可是看他可怜叫他回去等他消息。
谁有遇过类似的事?
怕就是怕不给钱然后他害我老弟而已。
就算给也未必能处理好,可能一辈子都在给钱。 |
|
|
|
|
|
|
|
发表于 16-8-2010 08: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里有没有什么人遇过交通车祸导致别人死亡的?
x月前我老弟在云顶下山的路上,由于刚下完雨,汽车不 ...
のび太 发表于 11-8-2010 10:13 PM
哇话题不谈。警方可以提控楼主的弟弟在Road Transport Act 1987 41还是42 条纹下。至于后果41来的严重。
当时警方应该已经在事发后为楼主的弟弟录取了口供。所以第二次到警局不用再录口供。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