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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可樂薯條

辭職了,薪水被拖,怎么辦?更新,我拿回薪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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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2-2011 10: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麼想請問一下關於comisen。。如果老闆以沒賺錢的理由。。不給comisen那要如何?
Kelvin321 发表于 7-2-2011 03:07 PM



    不能怎樣.. 畢竟 commission 不是 compulsory 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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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2-2011 10: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heLamer99

我的薪水才千三(RM1300)沒有epf沒有socso沒有ot沒有任何津貼,三千是我同事,但是他 ...
可樂薯條 发表于 7-2-2011 12:10 PM



    1.3K 也拖哦.. 你老闆.. 嘿嘿.. 去勞工局投訴.. 只要半年內還是有效的.. 投訴勞工局.. 我擔保你老闆爽歪歪.. 就算你老闆跑來商會哭.. 因為勞工局找他麻煩.. 可是他拖欠1.3k 的薪水.. 商會內大家也會鄙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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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2-2011 10: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heLamer99

我寫下追討過程也只是想告訴大家我的經歷不要犯下和我同樣的錯誤,我沒想到會引起任何 ...
可樂薯條 发表于 7-2-2011 12:43 PM



    其實若.. 3K 這樣耍還得過去.. 但是 1.3K 這樣耍你.. 哪就難免太.. 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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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2-2011 11: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土说句:工作还不是为了钱!
不管工钱高不高都好!都不应该拖人的薪水哦!
难道别人就没有负担,没有家人要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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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2-2011 0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heLamer99

我寫下追討過程也只是想告訴大家我的經歷不要犯下和我同樣的錯誤,我沒想到會引起任何 ...
可樂薯條 发表于 7-2-2011 12:43 PM



很开心看见你拿回你应得的。

其实我一早就给了你劳工局的联络地址。。
如果我是你我一定去报他。。。
千三块由劳工局帮我追 (虽然时间久一点),
可是真正的目的也是要让这种无良公司遭受惩罚,
别让其他受害者含冤。。。

你的同事们如果底薪(不包括commission,allowance) 不超过5千,
如果公司无故拖欠他们薪水,他们的投诉还是会受理的。

因为跟据受劳工法令第69B条文,已被引申来保护所有底薪不超过5千的员工。

1955年马来西亚劳工法令:

69A 第69条下權力之限度。
尽管第69条另有规定, 總監不可以对任何索偿,争议或意味着的争议进行查询, 聆听, 裁决或发出任何命令,当该索偿,争议或意味着的争议按照1967年工业关系法令-

(a) 尚在等待该法令下的查询或法律程序的进行;
(b) 部长已在此法令第20条第(3)款作出了决定;
(c) 已经移交给或尚在等待工业法庭法律程序进行.

69B. 總監審查投訴之额外權力。
(1) 盡管本法令條文另有規定,總監在第69(1〕(a)下的權力引申给予月薪超過一千五百令吉但不超过五千令吉的雇員。
(2) 就此節而言,工資”指在第2節注明的工資, 但不包括傭金付给,生活津貼或超時工資。
(3) 除了第十五和十六章的條例經過一些修改后適用之外, 此法令所有其他條例都不適用於第(1)款所指的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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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2-2011 03: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怎樣.. 畢竟 commission 不是 compulsory 的東西...
TheLamer99 发表于 8-2-2011 10:09 AM



    將就悲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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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2-2011 12: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5# 卡螺丝

謝謝你的幫忙...一開始我也打算去告他,但是家人總是告訴我做人要留一線,所以我真的不想做到那麼絕,再說我手頭上真的沒其他文件來支持我。我這個老闆自稱自己是政府的人,可以自由進出首相府,所以我更加不想和他糾纏下去。現在一切解決了,就算了。我的同事還深陷地獄中啊。我老闆和他們玩文字遊戲。在offer letter裡寫說試用期薪水三千,試用期後則改變,後面補多一句一切薪金據表現而定。我的同事做不成生意,老闆就說跟著offer letter他有權不出薪水給他們,所以他們一分錢也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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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2-2011 12: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2# TheLamer99

他更卑鄙的事都做過,但是他一點也不覺得自己錯,一直都覺得自己理直氣壯的,他哪裡會擔心被人鄙視。你也是當老闆的,希望你也能以此為鑑,不要變成這樣的衰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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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2-2011 12: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3# TheLamer99

你知道嗎?當時他那樣耍我,我當場就躲在車上哭了。我沒做錯,為什麼要受到那樣的對待?他之前已經被兩個前員工告上法庭了,他都不怕,現在也相安無事地繼續耍其他人。我真期待他的最後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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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1 07: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heLamer99

你知道嗎?當時他那樣耍我,我當場就躲在車上了。我沒做錯,為什麼要受到那樣的對待 ...
可樂薯條 发表于 9-2-2011 12:14 AM


你是男還是女的.. ??

問題都不在你有沒錯..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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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1 07: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heLamer99

他更卑鄙的事都做過,但是他一點也不覺得自己錯,一直都覺得自己理直氣壯的,他哪裡會 ...
可樂薯條 发表于 9-2-2011 12:07 AM



其實我比他還要壞.. 嘿嘿.. 而且.. 是壞道.. 擺明吃人對方也不能怎樣的那種...
一般上若我真的不要哪個員工的時候.. 我能運用各種法律上的途徑.. 弄到哪個員工還需要倒貼我金錢.. 嘿嘿..
但是我是會很保護薪水 1.7K 以下的員工啦.. 呵呵.. 1.7K 以上的就比較 law by law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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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1 07: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將就悲哀了= =
Kelvin321 发表于 8-2-2011 03:42 PM



    所以咧... 我們公司.. 無論甚麼職務...基本 salary 都相當低..然後以很高的 intensive / allowance 作為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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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1 01: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咧... 我們公司.. 無論甚麼職務...基本 salary 都相當低..然後以很高的 intensive / allowan ...
TheLamer99 发表于 11-2-2011 07:34 AM



    = =要酱m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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