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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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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6 11: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文:诗8∶4,144∶3;伯7∶12

  哲学家亚里斯多德说过:“人是两足没有羽毛的动物”。因为飞禽是两足,但有羽毛,故不是人;走兽没有羽毛,但因是四条腿,故也不能算之为人!这个逻辑推理似乎无懈可击,可是,人究竟是不是动物?因为当年亚当在所有飞禽走兽中并没有找到配偶,直到耶和华神为他造了另一个人领到他跟前时,亚当才眼睛一亮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创2∶18-23)。人就是人,他是神所有创造的杰作,人有其自身独特的价值,这不是任何一种动物可以比拟的。

  (一)
  如果有人真会提出“人值多少”这个问题,那么这本身就是对人尊严的亵渎。在我们教会中有一位义工弟兄,为了在传福音时说明人的渺小无用,竟用组合人体所构成的几种不同化学元素的含量来换算“人值多少”,最后得出“人”不超过十元人民币的结论。难道这就是人的“价值”?当然,如果单从人身体条件看,人的力气比不上虎、豹、熊、狮;奔跑的速度比不上猫、犬、兔、鹿;就是人的感觉能力也不及鹰之视觉,狗之嗅觉。鱼能在水里悠闲自得,鸟儿在空中自由翱翔,独人只能在陆地上踯躅而行,人怎能与一些动物媲美?

  但显然,对人价值的判断并不能从此开始。就算是组成人体材料的价值很小,但若要把这些人体元素组合成人体细胞组织,这一复杂工程得花多少人民币呢?而把这些细胞组织“组装”成具有各不相同的人体器官则又要花多少美元呢?美国耶鲁大学生物物理学教授莫罗维茨的估计是“相当于全世界所有财富的总和!”然而,这依然不是能用来对人之价值的衡量!

  中国古代的荀子说过:“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王制》)。人类自身许多条件的确不若某些动物,但人能劈山填海,降虎擒鲸。没翅膀却能遨游太空,没鳃鳍却能深潜海底。惟有人是地球的“修理、看守者”。因人有特别发达的大脑思维,有动物所无法拥有的灵魂,有从造他之主那里来的“生气”和“形象”!单就人的物质性而言,人与动物相差无几,因为动物也是“神用土所造成的”(创2∶19)。但人之所以特别,正是因为人具有“神的形象”,并且是“有灵的活人”。

  “形象”一词希伯来原文为“雕像”、“复制品”、“代表”等意思,是指“一个确 定的属于物的对象,是被造使之看起来像别的东西或代表别的东西”。因此,人是神地上的代表,神派他做“管理者”(创1∶26下)。人类尊严的灵性基础就是人具有神的形象,即神荣耀的本体所发出的光辉。因而,以神的荣耀为依据的创造之爱与救赎之爱,在凸显人的尊严这点上被神连接起来,并产生一种内在的照应。这“神的形象”永远将人从低等生命的秩序中区别开来,他独特地可以站在神的面前,被神称为“你”(创3∶9),在这种关系中,人拥有其它动物无法拥有的神圣地位和高尚尊严。“人算什么,你竟看他为大,将他放在心上”(伯7∶17),“人算什么,你竟认识他。世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诗144∶3)。这些诗词均是出自人在神面前对自身崇高地位而发出的生命惊喜,其中不乏流露对造他之主的感激和赞美!

  (二)
  人具有独特之地位并不意味着人没有软弱,神给人的自由意志本身就包含着选择“是与非”的可能。人错误的选择导致犯罪,罪带来人与神关系的破坏,也使人原来具有的神的形象消隐和“褪色”。“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4),这“亏缺”一词原文有“褪色”之意。总的来说,罪具有普遍性,但神的形象因罪的缘故被缩减的程度却因人而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众人都犯了罪”(罗5∶12),“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约壹1∶8),但是罪的存在并没有彻底泯灭人里面神的形象。

  圣经中提到,即便人败坏使神后悔之后,还有挪亚在当时代是“完全人”。另外,从旧约的约伯到新约的哥尼流、亚利马太人约瑟,圣经都明言他们是“义人”或“为人善良公义”(参路23∶50;徒10∶2;太1∶19;伯1∶1),尽管都是从相对意义而言,但毕竟这“义”是从“众光之父”而来,我们无法否认这是神之形象的天然流露。

  人在全善公义的神面前,的确显出自己的“卑贱”(伯4∶4),但这不能成为我们否定人之价值的依据,圣经还是清楚地告诉我们,神不弃绝更不仇视那些被圈在罪中的人,相反,他有丰富的慈爱和怜悯:“凡流人血的,他的血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创9∶5-6)。这句话出自神“后悔”造人之后,这说明尽管在亚当犯罪之后的人依然具有神的形象之尊严。神藉先知还说:“因我看你为宝为尊”(赛43∶4)。到新约时代,主耶稣更是用自己的降生、受死复活和言行来肯定人性和人性的尊严。道成为肉身本身就是对肉身、对人性的肯定,而基督的死而复活是人的尊严最终可以被体现出来的神圣基础。

  中国基督徒由于历史等种种原因,对有关人的罪性与人的尊严这两方面的关系上,需要有一个恰如其分的估计。也许我们在永恒之主、圣洁之神面前无法否认自己的软弱和卑微,但我们更需要看到的是神对人不变的眷顾和爱怜。一位主仆说:“认识自己不认识神,就会形成自卑与绝望;认识神而不认识自己,就会形成自傲与放纵”。我们得承认“罪从一人临到世界”所带来的客观恶果,但我们读到这“基督的恩典,远胜亚当的过犯,更加倍的临到众人”时,内心理应升腾无限的感恩和赞美!十字架的救赎之功永有功效,但我们也当相信,一个天高云淡的世界比一个乌云压顶的世界更能让基督的真光透进。在人类对善良、公义、爱心的不懈追求中,我们要充分相信人身上并未全然泯灭的造他之主的形象,因此除了基督徒自身的“盐光”作用之努力外,理当对社会“真善美”予以肯定、赞赏而不是否定。因为为建设一个从善如流的社会的种种努力,不会使人离神更远,而只能使人距众光之父、众善之源更近。基督的救恩不单只要拯救那些“就是这样,无善可陈”的人,同时福音一样能吸引“为人善良公义的人们”(参路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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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6 11:31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ONL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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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3-2016 10: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最寶貴之處是上帝將他的生命之氣給了人,從而人成了有靈的活人!只有有靈的活人才能聽懂上帝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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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3-2016 10: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謝樓主分享,受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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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3-2016 10: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至深的爱

 经文:歌8∶6-7;弗5∶25-27

  在一些信徒的印象中,主对我们的基本态度,似乎是审判者之于罪人,圣洁公义者之于信众,主人之于奴仆。这些,并不是圣经的主旨,主对我们的态度,首要的,是爱。在所有爱的关系中,最能表达基督心意的,又是新郎对新妇的爱,这种爱是最深刻的爱:

  一、是舍命的爱
  “爱情如死之坚强”。可以说,世界上最坚强的,莫过于死。尽管难于从中挣脱的刚强事物很多,诸如水火猛兽,台风地震等天灾人祸,都非绝对逃脱不掉。而死亡,人人不能从中逃脱,不能从里面出来,它坚强得超过人间任何智慧,超过任何权力,超过任何亲情,超过一切金钱。因为这一切都不能叫亡者从死里出来。

  主对我们的爱,就是这样舍命、坚强的爱。虽然需要作出很多舍弃牺牲,他仍爱我们,雅各因为深爱拉结,就看七年的服苦如同几天,基督爱我们,更是这样。即使要作出完全的舍弃牺牲,他的爱也没有丝毫减弱。他天天冒死去爱我们,十架与死亡也不能使他的爱回头,他为爱我们而死,再没有比到这一步更彻底的爱了!所以使徒约翰见证说:“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约壹3∶16)。

  二、是顽强的爱
  爱与嫉恨本应是最矛盾、相克的一对,但这里圣经却把它们列在一起。因为:

  (一)爱情是顽强的。雅歌8章6节中的“残忍”,可译为顽强,也就是说,因强烈的爱情而引起的嫉恨,是顽强、牢固,“如阴间之残忍”的。阴间得着一个死者,绝不会再把他交出来,绝不会再放他生还而失去他(箴30∶16)。当你所爱的心上人被别人霸占时,你绝不会撒手、放弃!世人为爱情而起的残忍的报复、争斗,真是不可计数!

  基督的爱中没有残忍,却更顽强、更牢固。在创世以先他就按名认识了我们,把我们视为圣洁的新妇(参彼前1∶2;罗8∶28-29),今日,他绝不允许恶者占有我们,伤害我们。撒旦虽然不爱我们,却要极尽所能霸占我们,吞吃我们,有时候已经把我们叼在口里。这时候,主的爱会产生嫉恨,他要与恶者拚命,他要冒死从撒旦口中夺我们出来,正如主自己所说,谁也不能从我手中把你们夺去。他救我们就拯救到底,因为他爱我们已经爱到底了!

  (二)爱情是专一的。爱与嫉恨发生关联,还因为主对我们的爱情是专一的。爱情真是奇妙难明,她既有舍弃、牺牲的一面,也有专一的一面,这应该是爱情的规律。真正爱着一个人,你不但愿意为他(她)付出,也对他(她)非常在乎,要求他(她)完全属于自己,当然也愿意对方向自己有同样的要求。所以《雅歌》中的密女在要求“良人属我”的同时,也要求良人把她“放在心上如印记,戴在臂上如戳记”,永远不要忘记自己。耶和华称自己为忌邪的神,就是因为他对选民爱的专切,也要求选民专属自己。

  爱情如果不专一,势必引起对方的嫉恨,这在爱情的范畴内是合理的。作为配偶,最能使你受伤的,尚不是对方的其它弱点,乃是他(她)对你的不忠,在你以外另有所爱。因爱情问题引起的痛苦最深,受伤的时间最长,导致的后果最严重。基督徒如果爱主不专一,不遵行主的命令,也能引起主的痛苦嫉恨。保罗在哥林多后书曾严厉责备哥林多的信徒,这种严厉的态度正代表了基督的心情,他“所起的愤恨,原是神那样的愤恨”(林后11∶2,现代中文译本,“我爱你们到了嫉妒的程度,象上帝对你们一样,因为你们好象贞洁的童女,我只把你们许配给一个丈夫。”),当哥林多信徒对基督心偏于邪,不够专一的时候,这种忌邪的爱就出来了(林后10∶-11∶)。雅各书四章五节,许多译本都更加达意:“经上说,他使那居住在我们里面的灵恋慕以致于嫉妒,你们想这话是徒然的吗?”基督徒如果不专心爱主,在主以外另有他爱,会辜负主的爱心,伤透主的爱心,甚致引起嫉恨,受到主爱的责备、管教!以色列民正是因为心持两意,既拜耶和华又拜巴力,以致受到上帝的管教。

  三、是不能止息的爱
  基督对我们的爱所产生的不止是爱情的火花,乃是熊熊烈焰。而且这团爱火强烈到一个程度,众水不能熄灭,大水也不能淹没。在圣经当中,众水常代表试炼(赛43∶2),大水代表患难逼迫。真正的爱情,是不怕患难逼迫压力的。压力可以制造爱情悲剧,却不能使爱情屈服。
  主对我们的爱情,就到了如此强烈、牢固的地步。虽然众人拿石头砸他,把他推下山崖,把他赶逐出城外,他对我们的爱没有改变,他教导人,拯救人的工作没有因此停止。即使十字架的苦难,也阻止不住他爱我们。苦难逼迫可以象众水一样可以把基督淹没,但他的爱火却不能被止息!

  四、是无价的爱
  爱情又是无价的,是不能以物质金钱来交换的。诚然,在爱情的基础上,金钱是美好的,能使爱情增色不少。但如果只有金钱,则有它的很大局限:金钱可以买许多东西,包括两性关系、男女伴侣,甚至可以买到妻子,但仅凭金钱决买不到真正的爱情,因为从本质上看,圣经告诉我们爱情是无价的。

  基督对我们的爱情就这样弥足珍贵,是不能算计价钱与代价的。如果算计价值,基督完全可以不用付如此的代价爱我们,救赎我们。基督创造包括地球在内的万千星象是“说有就有,命立就立”的;即使创造人类,也不过是用尘土加上一口气息,他撇弃甚至消灭罪人再重新创造崭新的人类,远比他拯救罪人容易得多,代价小的多。但是他不,他愿意走下天庭,付出生命的代价把我们一个一个艰难地寻回,他舍弃生命以换回我们的生命。爱情在驱使着他执着地去爱我们,爱情使他不计算付出的代价,不嫌弃我们的污秽,不顾忌我们的卑微。爱,这种基督生命最深处的奥秘,不是我们凭着头脑可以计算、可以解释的。

  五、是痛苦的爱
  爱情本是美好的、温馨的、喜乐的,但因为爱我们太深彻,基督常常感受痛苦。

  当我们得罪主时候,主是痛苦的。由于主对我们的爱是这样完全、深刻,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所以如果爱主不专不切,犯罪沾染污秽,会给主带来极大的痛苦。基督对我们的爱是永不止息的,不论我们灵命光景如何,与主的关系如何,他的爱不改变。因此当我们远离主,不忠于主时,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怒气,而是痛苦,就如你所深爱的如果对你有所不忠,沾染污秽,你的第一个感觉是痛苦一样。因为这是轻忽了主所付爱的代价,刺伤了基督的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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