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530|回复: 33
|
允许州议会内辩论伊刑法,目前适合吗?
[复制链接]
|
|
雪州议长日前批准雪巫统议员提呈的辩论伊刑法动议。
行动党表态支持雪议长决定,并认为这是开明的。
各位看家和各路支持者,有什么看法?
===========================================================
个人意见是:不适合。
原因:
以我国目前国情而论,平日一旦涉及宗教课题,各造无不避之则吉,含糊了事,以维持所谓的“和谐”。平日发表意见都有问题了,我不觉得在议会能辩论出个东南西北来。
深入的话,穆斯林,尤其是穆斯林议员,他们准备好了吗?
不深入的话,那辩论来干嘛?
我认同这些迟早都需要谈,但不是在国内穆斯林,尤其是穆斯林议员们还未准备好的情况下谈。
|
|
|
|
|
|
|
|
发表于 13-6-2014 01: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谈,别人就会追着你来打。说现在不适合,那么什么时候才适合呢?
议会辩论才是最适合的,因为有免责权,而且可以解读成政客间的冲突,不是人民之间的冲突。在媒体隔空喊话,制造对立情绪却无从交流,那才是不好的。
这种避而不谈的方式,不是助长了国阵多年来分而治之的统治方式吗?请问下你还要不要在这种白色恐怖下继续任由国阵掌握主动权?
现在就谈,总好过下一届大选前才来谈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发表于 13-6-2014 0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民联议员没有这个准备来谈,你给他们多四年就会有准备了吗?不如直接摊开来更加好,反正现在的策略是打不倒国阵的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3-6-2014 01: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ashlyner 发表于 13-6-2014 01:25 PM
如果民联议员没有这个准备来谈,你给他们多四年就会有准备了吗?不如直接摊开来更加好,反正现在的策略是打 ...
虽然说雪州伊党表态不支持伊刑法,但他们毕竟是穆斯林,对自己的真主和宗教是有责任的。一盘散沙的民联相信也没来得及去整合,就匆忙去谈。谈得好,没有任何变化。谈不好,问题可能会很大。
自由民主是很理想的,但若以我们身为少数的角度来说,我们永远只能服从,等同于要人施舍,我们才有一点点利益。这样的绝对自由民主,相信你也没勇气去接受。
政治政治,不是在议会里,就可以解决的事。
|
|
|
|
|
|
|
|
发表于 13-6-2014 01: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atte3948 发表于 13-6-2014 01:31 PM
虽然说雪州伊党表态不支持伊刑法,但他们毕竟是穆斯林,对自己的真主和宗教是有责任的。一盘散沙的民联相 ...
我是很现实的说了,马来人今天是穆斯林,十年后还是穆斯林,五十年后可能还是。只要没有突破性的改革,那么永远不会有“适合讨论的时机”
民联今天不谈伊斯兰刑事法课题,已经是一盘散沙了,难道三年后就会理念一致?五年后会?十年后会?我看夜长梦多,解散的机会比起团结的机会更加的高。
如果你是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心态来说,那么其实我们华人的的命运一大早就已经被设定好了,谈何不谈又有何分别?难道你天真地认为什么都不做,十年后这个国家还会一样?给国阵执政,今天国家还没有破产,十年后还会是一样?
认为世界是一成不变,国家资源是无限的,那才叫理想主义。
本帖最后由 bashlyner 于 13-6-2014 01:43 PM 编辑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3-6-2014 01: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ashlyner 发表于 13-6-2014 01:41 PM
我是很现实的说了,马来人今天是穆斯林,十年后还是穆斯林,五十年后可能还是。只要没有突破性的改革,那 ...
你说得对,在这个我们占少数的国家,除非多数的悲天悯人,不然属于少数的永远就只有走回老路,那就是协商。从联盟到国阵,甚至是未来有其他政党或阵营,包括民联,都避不了协商。你可以说是没进步,也可以说我消极,但这就是政治现实!民联还在所谓的平起平坐,那是因为还没有足够多的资源和利益让他们去争,平起平坐能到几时?
进到议会,不小心变成法案,那就black & white,连华裔选民都嗤之以鼻的协商都没有了,那才叫更糟!
我知道很多人会说没那么容易成为法案的啦!但我说,政治上没有绝对的敌人和朋友,瞬息万变的政坛,什么事我们都不可掉以轻心。就酱。
|
|
|
|
|
|
|
|
发表于 14-6-2014 12: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4-6-2014 12: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一 发表于 14-6-2014 12:11 PM
巫统撤回议案,他自己也怕。行动党这一接招很险。
是很险。但总算过了。
其实很多巫裔也不喜欢伊刑法,因为伊刑法会让他们很多限制。但他们不敢公开反对那些极端分子,怕被扣上叛教的帽子。这些沉默的一群,我们不可以期望他们敢做出什么去反对。
反对伊刑法在我国实行,我们必须自己来。不管是哪阵营提出来。
|
|
|
|
|
|
|
|
发表于 14-6-2014 0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8#
友族同胞肯定不敢光明正大反对,投票的时候就知道了。看以前伊党的吉打和登州,答案一目了然。涉及修宪的事情,我们必须清醒,别让任何政党为了利益出卖我们。国阵民联一样靠不住,我们要利用他们互相牵制。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4-6-2014 01: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一 发表于 14-6-2014 01:22 PM
8#
友族同胞肯定不敢光明正大反对,投票的时候就知道了。看以前伊党的吉打和登州,答案一目了然。涉及修宪 ...
是的。唯有如此了。
|
|
|
|
|
|
|
|
发表于 15-6-2014 11:45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为这次可以来个了断, 怎知又撤回。麦花吵说议长不该批准这议程, 梧桐就吵应该由月亮来提程这议程。如果月亮不提, 相信就会炒月亮背叛政纲, 若提程又会说民连分裂。不过我相信雪州子民是聪明的。不过这课题看来又可以炒到下届大选了。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5-6-2014 07: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itten84 发表于 15-6-2014 11:45 AM
以为这次可以来个了断, 怎知又撤回。麦花吵说议长不该批准这议程, 梧桐就吵应该由月亮来提程这议程。如果月 ...
以马来西亚的国情,小民我绝对不相信这个动议能真的做到公开公平讨论到一个东南西北来。
真的讨论了,一沾就走的讨论根本就是做戏。进入戏肉的话,说不定又是新一轮的代步行动。
|
|
|
|
|
|
|
|
发表于 15-6-2014 08: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5-6-2014 10: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盡用話題 发表于 15-6-2014 08:59 PM
这个狼来了的故事,会没完没了的...
是人都知道的,只是没那个实力去扭转局势,小民如我等还是紧张兮兮一点好,不然几时给谁卖了也不知道。
|
|
|
|
|
|
|
|
发表于 16-6-2014 09: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批准的话,可能第二天某某报张就会说火箭是反回教份子,火箭拒绝辩论,所以顺水推舟的接受是让他们接回烫手山芋的好方法,这种智慧与能力不是汪汪一众能拥有的。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6-6-2014 09: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poh67 发表于 16-6-2014 09:05 AM
如果不批准的话,可能第二天某某报张就会说火箭是反回教份子,火箭拒绝辩论,所以顺水推舟的接受是让他们接 ...
呵呵,这种智慧和能力好像只有民联诸神才具备。
|
|
|
|
|
|
|
|
发表于 16-6-2014 09:19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民联反对动议不是坠入国阵的圈套吗?直接被冠以反穆斯林的帽子,直接引发513 2.0。。。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6-6-2014 09: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bukit 发表于 16-6-2014 09:19 AM
如果民联反对动议不是坠入国阵的圈套吗?直接被冠以反穆斯林的帽子,直接引发513 2.0。。。
呵呵。议长权责就是根据条规做决定,只要议长觉得不适合,那就可以驳回。反伊斯兰的帽子扣不到她的头上的,现在已经不是资讯不流通的1969了。
|
|
|
|
|
|
|
|
发表于 16-6-2014 10: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atte3948 发表于 13-6-2014 01:51 PM
你说得对,在这个我们占少数的国家,除非多数的悲天悯人,不然属于少数的永远就只有走回老路,那就是协商 ...
又多一个以为现在escape就一世了的概念?。。 盲都知要行回法不是辩论就可搞定的, LZ也是个笨海。。。如果一天是首相提到国会谈, 贱盘英雄要DAP怎样?? 聚体跳楼来对抗??
现在谈好过下次谈, 要不然又被人攻击民联不同理想。 |
|
|
|
|
|
|
|
发表于 16-6-2014 02:1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atte3948 发表于 16-6-2014 09:23 AM
呵呵。议长权责就是根据条规做决定,只要议长觉得不适合,那就可以驳回。反伊斯兰的帽子扣不到她的头上的 ...
我不是个天真灿烂,以为网络发达就不会发生513 2.0 的人。现实是巫文圣经风波,改教风波等等都在为513 2.0 铺路,为了政权,国阵有什么不敢做?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