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kelana jaya ss25 殴斗事件之《四眼粉红豹大战红衣排骨精》有图见血18SG

  [复制链接]
发表于 31-1-2010 12: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粉红佬有没有错不谈,那个红衣的和他的朋友就很有问题,发生车祸还坐在车上一面拍还要 :haiyo~有野睇~...都 ...
阴天王子 发表于 30-1-2010 21:30



    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31-1-2010 12: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
lew0401 发表于 31-1-2010 12:03 AM


对咯,以后小事先拿木棍去先,后面在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1-2010 12: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咯,以后小事先拿木棍去先,后面在谈
奶糖 发表于 31-1-2010 00:11



         你不知道的拉, 现在的人人心难测。
拿铁棒会好点,钢棒更加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1-2010 12: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咯,以后小事先拿木棍去先,后面在谈
奶糖 发表于 31-1-2010 12:11 AM

对咯,以后小事先拿木棍去先,后面在谈
奶糖 发表于 31-1-2010 12:11 AM


最好笑的是那些说有心要打人的

有心打人你还会拍下证据上网给人sue你?
我就觉得之前双方一定有一些小动作
弄到气氛已经很不对了
排骨精已经做好要开片的打算(要的是肥佬自己动手先)
粉红豹如果没有最坏打算开片干吗拿棍下车
只能怪他算不过人家
后面打不过人还要死缠烂打偷袭人

给我也会丢掉木棍啦
不过不会好像他这样乱丢吧了
肥佬这样死缠烂打
难保不会突然拿到木棍攻击回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1-2010 12: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知道的拉, 现在的人人心难测。
拿铁棒会好点,钢棒更加妙
lew0401 发表于 31-1-2010 12:13 AM


带有刺钉会更好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1-2010 12: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带有刺钉会更好谈
奶糖 发表于 31-1-2010 00:28



    你都低低地的,
要拿也要醒目点啦 ,还要拿有钉的 ,不如拿巴抢出门更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31-1-2010 12: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笑的是那些说有心要打人的

有心打人你还会拍下证据上网给人sue你?
我就觉得之前双方一定有 ...
周颠 发表于 31-1-2010 12:24 AM


以后走夜市顺便带木棍去杀价钱。回家里也以防拉bag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1-2010 12: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都低低地的,
要拿也要醒目点啦 ,还要拿有钉的 ,不如拿巴抢出门更好
lew0401 发表于 31-1-2010 12:32 AM


看来你的建议比我高明沃 gang~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31-1-2010 12: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走夜市顺便带木棍去杀价钱。回家里也以防拉bag的
奶糖 发表于 31-1-2010 12:34 AM


我以前在loke yew看店的时候
枕头边真的有一巴巴冷刀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1-2010 12: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走夜市顺便带木棍去杀价钱。回家里也以防拉bag的
奶糖 发表于 31-1-2010 00:34



    你都 傻傻地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1-2010 12: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前在loke yew看店的时候
枕头边真的有一巴巴冷刀的
周颠 发表于 31-1-2010 00:38



       偶得书房也放着一把,
睡房也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1-2010 12: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前在loke yew看店的时候
枕头边真的有一巴巴冷刀的
周颠 发表于 31-1-2010 12:38 AM


小声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1-2010 12: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都 傻傻地的
lew0401 发表于 31-1-2010 12:42 AM


还好我没有借你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1-2010 01: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录像发表言论,对错都各有见解。
可是因为人家的年龄长相发型而冠以啦啦和飞仔的负面形象,
然后认定他们不是好人就不好咯···

{:2_7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1-2010 01: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我没有借你钱.......
奶糖 发表于 31-1-2010 00:47



    哈哈~ 偶不是流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1-2010 02: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报章上我还看到失传已久的鬼影擒拿手,螳螂拳和日月冲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31-1-2010 02: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問題,路霸大嗮咩,撞到咪賠錢咯,唔賠就報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1-2010 03: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的错,教育的错
别shoot 我,个人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1-2010 03: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解說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1-2010 10: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9# 超级丑八怪[-_-]


   
难怪Malaysia这么多抢劫案, 因为别人不会把抢别人的东西当作是一种罪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3-1-2025 06:05 AM , Processed in 0.125843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